歷代志上第廿八章

重提所羅門之受命(Ⅰ)(廿八1-21)

廿八、廿九章接續並完成廿二章開始的大 把王位轉移給所羅門的過程。我們現在有一篇公開對所羅門的囑咐,以及上帝旨意的宣告,要所羅門,而不是要大 建造聖殿,他把詳細的計劃交給所羅門(廿八章),他為建殿所作的奉獻(廿九1-9),為人民繼續的效忠禱告(廿九10-19),慶典的舉行,包括獻祭,顯示所羅門登基的特色(廿九20-22上),並概述對大 王朝的評論(廿九22下-30)。

這幾章歷代志裡面一個重要的分水嶺,關系到某一位偉大的工作模范人物,轉讓位給另一位的特殊時機。

廿八章複述我們以前已碰到的那些主題︰大 不適宜興建聖殿(3節),上帝從先祖猶大至大 本人,然后又從大 眾子揀選所羅門(4-5節);要得上帝繼續祝福,王和百姓就要愿意遵守 的律法(7-8節);對所羅門的勸勉,要他剛強,不要懼怕去做他的工作,因為上帝與他同在(9-10,20-21節),以及一切可用技能的預備,都拿來為建殿效力。(見前,主要是廿二章,但關于揀選,在一章至九章也可以看見。)

不過,這一章裡面有不少新的要點。

(一)

首先,我們不是去引証某些証據,而是感覺到作父親的放手讓他的兒子去掌權,其中不無動人的性質。大 ,在臨近他生命的終結,權衡他自己的一生,甚至他死了以后。當他透露自己多么愿意建造上帝的殿時(2節),這並非祗是說說那樣簡單。這是承認他所見的是他一生成就的頂點。那些計劃周詳的性質,就是他能傳授給所羅門的,証明那種愿望在他心中已發展到甚么地步。因此大 被描寫成要接受他已覺察到自己的一生曾被誤導,而要把隱藏在心中的事托給別人了。

此時已不容有別的渲染。第五節簡單明了地表明一點︰即耶和華怎樣在大 眾子中揀選了所羅門。這件事本身並沒有甚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大 自己的經歷豈不也是從眾兄長中被選中而開始的么?撒上十六1-13)然而,所羅門之蒙揀選,是頗不相同的。我們在第五節所見的聲明,立即暗示並且隱瞞了編列在所謂繼位故事中那些令人不快的事件(撒下九至十二章;王上一至二章),這故事使人聯想到事實上所羅門──他是由與他父親通奸的拔示巴所生(撒下十一至十二章,特別是十二24)──是因一次宮庭陰謀,和不義的結果登上王位的。把所羅門之蒙揀選與始自猶大的蒙揀選連貫起來便加強了這要點,因為這位先祖也不是道德的模范(創卅八章)。

我們在前面已經注意到︰甚至歷代志給大 所描繪那幅頗為理想的圖畫,也無把他視為完全人的企圖,而是要叫人看見上帝的仁慈怎樣克服了人的過失。在這裡我們看見大 經審慎考慮后接受了這事實。以超然的態度,特別在關于別人的事上,看上帝的寬容,並繼續祝福縱然有過但真誠悔罪者的事實是一回事;但實際上往往屈服于人自己的限製,人可能接受人生與上帝國度中比較貧乏的角色,並慶幸這是從上帝的手接受的,則又是另一回事。然而,那正是接受我們自己量度的部分,即我們在事奉上帝國度的利害關系上,從未達到我們個人擁有它的任何一方面。

重提所羅門之受命(Ⅱ)(廿八1-21)(續)

(二)

在公眾面前對所羅門再次的囑咐有其本身的意義。這囑咐強調新王的那些責任不屬于他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系。相反地,他是在百姓面前行使他的領導權。誠然,直至第八節,大 的勸勉都是用複數,所以是對聚集在那裡的一 以色列的代表講的。他們都要遵從上帝的命令,好叫他們的兒女可以繼續擁有那地為業。在這裡用的術語,使人強烈地聯想到申命記要人順從上帝才得享有那地的神學。那神學給王權的見解提供了關聯(申十七14-20),是我們這章的基礎,即王是以色列的一位弟兄,與眾百姓一樣服從上帝的律法的。然而,在這裡重點是落在人民的責任上,要看受委以最高責任的那一位忠心地履行之。

為了這個緣故,作為一個一般的原理,一個教會肢體承擔一項新責任時,要在公眾面前証明並承認是好的。教會裡面沒有一個地位是一種榮譽或特權,也斷然不是建立個人帝國的機會。個人保有那個地位,是為了那作為身體的眾人的益處,而且日日要受到忠于他們並忠于上帝的考驗。

(三)

在本章裡面的兩個主要概念是︰(甲)約柜的安放──安息(2節),以及(乙)上帝與所羅門相互『尋求』(9節);而這兩個概念是有關聯的。迄今我們已經講過上帝已賜安息給 的子民(例如,廿二8,並參閱那段經文的注釋──所羅門之受命{\LinkToBook:TopicID=131,Name=所羅門之受命(Ⅰ)(廿二1-18)})。譯按︰『安靜』也譯作『安息』,在前面已經有交代)。但與『耶和華的約柜』有關的安息和耶和華自己來臨的安息是相等的。為約柜尋求安息的概念也見于詩篇(詩一三二8,14),當前這一章常常被人認為是對那篇詩的一段默想,甚至是一篇講章(芬拉德〔Von Rad〕的見解)。在那裡和這裡一樣,它是在大 把約柜運入耶路撒冷永久居所的上下文中;而且只在這兩個地方,約柜被稱為耶和華的腳凳(請比較詩一三二7)。在歷代志上廿八章和詩篇一三二篇,論到大 征服他的仇敵,會為百姓引進一個『安息』時期,這個為大家所熟知的概念中,有個饒有意味的顛倒。詩篇一三二篇清楚顯示,我們不應畏懼上帝自己安息的概念。(標準修訂英譯本把8和14節譯作『安息之所』〔譯按︰和合本亦然〕的那個字,實在就是譯作安息〔menuchah〕同一個字,它在別處是和以色列有關系的。)

這是上帝與 百姓之間關系的一個重要層面。我們現在轉到第九節,便能增加我們對這種關系的了解。在那個地方標準修訂英譯本在『耶和華鑒察眾人的心』這片語中譯作『鑒察』的那個字,和稍后在『你若尋求 ……』這片語中譯作『尋求』的那個字,為同一個字(即darash)。贊成譯作『鑒察』是基于那句話提及上帝知道(或譯作了解)一切心思意念。然而用動詞darash形容上帝的行動和人的行動(形容上帝的行動的另一個動詞chaqar會更加不含混地是指『鑒察』的意思,正如詩一三九1顯示的),必然使人聯想到在上帝那方面的尋求,與 要求 百姓的尋求是相應的。

這樣,我們已兩次瞥見上帝對 與人之關系的心意,顯示 自己是多么委身地為人類的福祉 想。再次思想一下創世記開頭幾章可能是有幫助的。當上帝照 自己的形象造人時(創一26),當時的情形並不是創造出 自己的一個複製品(replica)而是創造出一個與 在每一方面都會有相互關系的人。這意思就是說,由于創造主的委身,上帝的心自然去就近(尋求)人,而且只有當人找到安息時, 才能安息。所以,上帝在第九節的行動是尋求一顆向 產生回應的心(這顆心必然包含『尋求』和了解的意思)。所以,所羅門被『永遠丟棄』的可能性,並不是毫無意義或報複性的威嚇。它是由那唯一正確(或可想象)的上帝與人之間,在雙方都委身于維系關系的事實而來的。譯作『丟棄你』的那個字,更正確的意義是『拒斥你為可憎的』。(那個詞之詞根暗示有邪惡的意味。)譯作『丟棄你』,實際上漏掉了所說關于某事物被丟棄的目的,並非祗是那對象。那不尋求上帝的人,按最強烈的可能的意義而言,是不配得上帝對他的委身的,因為他沒有遵從上帝自古以來、且長久不變關于締造真人類所頒布的命令。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上帝在創造中對人類委身的概念,最后在道成肉身中把它表明出來了。按這種意義而言,道成肉身並不是在上帝那方面對人類委身的一種新的熱情。那委身的基本性質,已包含在創造本身的行動中。那是因為創造是為了關系,在連續的關系中帶進這些可能性,一方面是使他享受上帝,而另一方面──因拒絕回應 ──引致他跌倒。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