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第十一章

尋求上帝的人(Ⅰ)(十一1-47)

要緊的是體會到對歷代志來說,大 和所羅門時代是多么重要。他們占了從本章直至歷代志下九章的一大段──六十五章中之廿八章。這個數字顯示︰歷代志並不是一部將以色列史平鋪直敘的歷史書,而是為作者那個時代尋求可效法的模范。掃羅已放在這個天秤上稱過,並且顯出虧欠,因為他不『求問耶和華』。大 和所羅門,從基本上看,現在被介紹為確實求問耶和華的人(請比較代上四10,16)。這並不是說,他們本身是完全的。歷代志作者無意為了大 和所羅門本身,而把他們加以理想化。他所更加關注是以色列。他是問,在以色列歷史中,有甚么人能應用于他當時的民族,就是那個比較晚近從巴比倫返回、其聖殿已重建、其本身在政治上還軟弱而且受人控製的社會呢?對王國時代的輝煌──因為它是不會減損的──的回顧,便描出了在上帝心目中的以色列之逼真的圖畫。這幅圖畫的中心是聖殿、約柜,和正確的敬拜體系。以下幾章都詳論這些事情。

(一)應許實現了

一至三節,開頭這幅圖畫,把大 登基為王這件事,置于一個應許得以實現的地位上(第3節,『照耶和華藉撒母耳所說的話』,可能是指撒上十五28;十六1)。大 王朝事實上是那更基本的應許──妥拉或摩西五經,特別是申命記(例如,十一24,25)的主題︰平安充滿那塊土地──的巔 狀態。而且,這是攻取申命記所記各族之一耶布斯人的家園耶布斯的重大意義(4-9節),以色列人要把那些人逐出那地。然而,耶布斯人早期曾力抗以色列人的進攻。所以,這地現在落入大 手中的事實,是藉摩西所給以色列人的那個應許完全應驗的象征。

在這一章和以下幾章中的那些戰事的片斷,都有一種類似的功用(特別是那些與非利士人的戰爭,這些非利士人在第十章最后見到他們在中心地帶造成報複性的破壞)。正如關于大 那些勇士的名單和故事所表明的,歷代志作者再次把他可用的資料加以計劃編排,為的是說明他的焦點。一至九節,主要是概述撒母耳記下五章一至十節。十至四十七節,則是從撒母耳記下廿三章引伸的。在這種情形下,他大概比撒母耳記作者更接近歷史的實際。不過,最具重大意義的倒是他給撒母耳記一章至四章的故事,作了節略。這幾章記載掃羅的王朝,並不是立即全面被大 所繼承,而是還要經歷了一段時期,由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繼位,統治本丟彼拉多向革老丟 安以色列國大部分地區(撒下二8以下),而且還確實與大 進行本丟彼拉多向革老丟 安長期的戰爭(撒下三1)。掃羅勢力的衰落是逐漸的,而且掃羅的勢力與大 對抗,實際上在掃羅家不再構成真正威脅很久之后,還繼續下去(撒下二十章)。大 征服以色列的敵人同樣是逐漸的。歷代志在這裡略過(不過它在代上廿九27特別提及)大 作王四十年中,攻占耶路撒冷以前,在希伯侖作王七年的事實。

相反的,歷代志所描繪的,是一幅以色列人迅速征服,同時又在它的王朝統治之下聯合起來的圖畫。我們要強調的是︰歷代志並不是抹煞史實,乃是挑選並簡化史實。甚至攻占耶路撒冷的報導,都沒有加以潤飾(與撒下五6及以下各節對比);這段記載的簡略,顯示出對上帝應許實現的一切抵抗,是多么枉費。所以,歷代志正是藉 它的省略,來表明應許實現的必然性和徹底性。這並不是說事情到此便完結了。攻占耶路撒冷故事的焦點,不在于那次勝利本身。這個故事乃是指向那個日子,那時耶路撒冷,作為上帝選擇用來『立 名的居所』(申十二5),將要作為敬拜的中心。為了這個目的,約押『修理』那城──按字義是『使之有生命』。占有那城便有生命。那些物質方面的結構,都要為這個目的效力。生命更豐盛的啟示,上帝在將來還會賜下的。但舊約作者已知某些它的豐盛(請比較尼十二43),而且歷代志作者在此熱切地預期本丟彼拉多向革老丟 安的。

尋求上帝的人(Ⅱ)(十一1-47)(續)

(二)領袖

大 是一個真正的領袖。從第二節眾人所作的聲明就極其清楚了。甚至當領導權屬于掃羅時,實際上是大 率領以色列,並使上帝子民在贏取嗣產上獲得進展。而且情形總是這樣,職位的擁有與真正的權力,並不是同義詞。許多總統和君王一直以來,都是幕后不露面之操縱者的傀儡。在教會裡面,占據高位,並不是屬靈品德的保証或徽章(不過並不是不能和諧共存的)。然而,正如以色列成 歸順大 一樣,人們是會發現、並且追隨那些身上有上帝能力的人。甚至在把王位頒給他時,他們意識到他擁有的領導權柄,並不是他們給他的。就是他作了王,其日見強盛的原因,乃是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與他同在』(第9節)。

連稱呼大 的那些詞語,即牧人和君王(第2節),都見証這一點。『你必牧養』一語,其實是翻譯希伯來文的一個動詞(tir'eh,即『你將牧養』;在舊約方面,通常譯作『牧人』的那個字是ro'eh,其實是同一動詞的分詞)。這個概念在兩方面具有重大意義。首先,在選擇牧人作為領導模范的概念上,含有謙卑與專心照顧的意思。這個詞也常常應用于以色列諸王身上,藉此說明他們是多么壞,沒有盡他們真正的職責,非但沒有保持並增強他們的身份和能力(請比較耶廿三1-4),反而分心旁 ,追求外在的榮譽地位,就如世人追求的那樣,乃是對基督徒的一種試探。追求那些名譽可能的結果,是喪失了真正的身份。其次,這個動詞的形式,又再次提醒我們,任何負有責任或職位的人,特別是在教會中,若沒有與追求的目標相應的活動,便是徒具虛名。以色列人並非祗是把榮譽頒給大 (不過那確實是榮譽──耶穌自己豈不是取用同一尊稱嗎?參約十章),而且表明信任他確實是會為他們行事。(『君』"Prince"這個名字回應了這個要點,在這裡還不是『王』"King"字。它也指明真正的卓越,並沒有君王顯赫的含意。)

(三)合上帝心意的人

十五至十九節的記載是奇特的,而且在許多注釋書裡面,往往作了不合宜的解釋。大 表示想喝伯利恆那口井裡的水,而『這三個勇士』為了要打水,便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然后,大 又不肯喝那水,並且『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奠(譯按︰中文聖經別處譯作『倒』,見下)的象征是從以色列人儀式生活的領域中引伸出來的。血『要倒(奠)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申十二16,24),因為血被認為或視為包含了受造之物的生命(申十二23,請比較創九4;利十七14),所以不可以喝血。一只動物為了獻祭或在其他情況下被宰殺時,總要流盡它的血(獻祭時,血是洒在壇上,參看利一5)。大 在這種情況下這樣做的要點是︰因為那水是人冒 生命危險去打來的,它是與血一樣寶貴,所以不應當飲。

但是,這並不是整個故事的意思。對大 來說,把這水倒出來,當然並沒有儀式上的必要性。他若是真正需要水,他大抵就會把它喝掉了。大 為自己和自己的軍隊要是沒有預備足夠的水,那確實是難以令人相信的。他真正的愿望──並沒有被那『三個人』察覺到,他們在這裡探測他們的領袖之心意所顯示的遲鈍,極似那沖動的使徒彼得,他不懂得主的心意──是更深一層的;那就是他應占有伯利恆。而且在這一點上,他又再次顯示出他是適宜領導上帝子民的。無疑大 出于思念他的家園,或是他表達那熱望中的一部分;把這一段記載放在這裡,歷代志是強調大 多么渴望伯利恆能屬于以色列。這種渴望是屬靈的。它的意思是說,上帝子民應實際擁有上帝為他們預備的一切。這種渴望應當盡量與他自己蒙上帝揀選,在所賜之地作王的身份相稱。同時,在這裡也是作基督徒領袖的模范──作領袖的特征是希望信徒發現那在基督裡的寶藏,並且使那在基督裡的寶藏成為他們自己的。保羅的書信和禱告中,顯示他像大 一樣(林前一4以下;西二1以下)。

(四)團結而且慷慨之民

我們在上面已經注意到︰把勇士名單羅列在這裡的理由之一,要顯示出上帝子民根據 的應許是有能力勝過仇敵的。然而,這些名單還有另外一個目的。我已經說過,歷代志無意把大 和所羅門,為了他們本身的緣故把他們加以理想化。他所關注的乃是以色列。歷代志作者雖然省略了掃羅死后,以色列國內隨之而來的分裂,他對于那種情形是十分清楚的。真以色列的定義是基于它忠于大 家,他對于這個前提確實是十分堅定的。基于這個理由,在羅波安統治下國度分裂為二,耶羅波安管理背叛的北方(代下十19)。雖然如此,但他仍堅持︰正確地了解以色列,是應該以十二個支派為基礎的。而且,大 之勇士的名單,反映了真以色列那個廣大的基礎,他們來自全國各地(詳情請參閱較大的注釋)。這樣,進一步的要求是︰全以色列都要支持大 。雖然有舊的分岐和成見,在這裡所奠下的根基將作為基礎,使歷代志作者能夠為以色列的統一作出懇求。

追隨大 的人並非全是以色列人,這一點也是意義重大的;四十一節的烏利亞是赫人,四十六節伊特瑪是摩押人,卅九節的洗勒是亞捫人。上帝的子民不但是團結的,而且是開放的。鑒于申命記廿三章三節的嚴厲規定,名單中包含了摩押人和亞捫人是特別引人注意的;不過這種包含誠然是有限期的,因為申命記也論到對寄居在以色列中間的外(國)人要同等對待(十四29)。在這裡也開始叫人看見上帝的子民接納人和國際化的精神。

(關于那三個和那三十個勇士,經文有殘缺,使人很難知道那三個是誰,以及他們與那三十個有怎樣的關系。標準修訂英譯本以雅朔班為三勇士的首領(11節)──依照希臘文譯本,即不依照希伯來原文──這樣做大概是對的,所以,同一個人在撒母耳記下廿三章八節則稱作約設巴設。另兩個是以利亞撒和沙瑪,后者在歷代志的經文中大概失落了。請比較撒母耳記下廿三章十一節。標準修訂英譯本又再次不依照希伯來原文,在二十節以亞比篩為三十個勇士的首領(譯按︰中文本亦然),似乎也是對的。不過,三十個勇士的領導權,實際上可能時時有改變的。請比較代上十二4,18。)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