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互動學習的五個部份。自己發現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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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份 SECTION 4 耶穌:作為我們的中保和救贖者,受神委派為我們的罪而死 Jesus: Sent by God to die as our Mediator and Redeemer. |
在審判耶穌時,似乎是懦弱的羅馬總督彼拉多,和眾人的呼聲把耶穌送上了死刑臺;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這些事件是神奇妙計劃的一部份。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Son of Man)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人他要復活。”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路加福音18:31-34a) 一、逾越節的筵席和“最後的晚餐” A. The Passover meal and "The Last Supper"在耶穌生命的最後一個晚上,他和他的門徒一起吃飯。閱讀路加福音22:7-20 Luke 22:7-20
二、受審 B. The trial逾越節筵席之後,耶穌在客西馬尼花園被捉,並帶到猶太人的公會裡。閱讀路加福音22:66-71 Luke 22:66-71
三、十字架 C. The Cross耶穌被定死罪,不是為他所做的,而是為他自己所聲稱的。閱讀路加福音23:32-49 Luke 23:32-49
思考 TO THINK ABOUT罪犯臨死前要耶穌在將來的國度裡紀念他,耶穌答應說當日就和他在樂園。在哪些方面我們和罪犯一樣有同樣的希望?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回到起點 Top of 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