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偏差的教义

一、天主教的教义

关于人类的本性,天主教神学家阿奎那多马(Thomas Aquinas,1225  or  27一74)之说,乃异于基督教。他们认为人类在始祖犯罪堕落以前,其本性乃相对的完善,所谓上帝的形像,仅仅是在理性方面,此乃人类自愿的本性,乃是他的自由意旨。他们认为上帝的形像和「原义」(original  right- ieousness)是不同的;人类堕落之时,仅失去「原义」,但仍保有上帝的形像。基督教则认为「原义」乃上帝形像中的最重要的成分,在人类犯罪堕落之时,都已丧失。

更不相同的,基督教认为「原义」乃是始祖亚当道德的优点,是上帝赋予的,乃为其本性;而天主教却以为是超自然的,非自然的本性。照他们的学说,上帝造人的灵魂和身体,这两种成分,乃是互相冲突的,为求彼此协和,上帝使肉体能顺服灵魂,便于人超自然的恩赐,此即所谓「原义」,始祖犯罪时已经失去。基督教则认为「原义」乃为自然的,并非超自然的。

但是要确定「原义」是自然的,抑或超自然的,必先明白「原义」的真意。所谓「自然的」,乃指构成自然的成分。譬如理性,乃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然的成分,否则人便不成为人。又如许多自然流露出来的事,例如人都要求快乐,又如维护公义,恻隐之心,敬业乐群,此均出自先天的本性,非由后天的学习。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否则乃为一种反常的人。因此基督教认为原义乃为人类的本性。一则,如果否认「原义」,则始祖亚当固有的本质(the  pura  naturalia),便没有德性。二则,上帝造的人,其本性乃是善的〔「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使他明白理性,又使他的志情合乎上帝道德的形像;使他爱上帝,如同爱他自己一样;又使他领会上帝的荣耀,如同他欣赏他所创造的美丽的宇宙(江山如画,「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诗一九章)。上帝在造人的时候,便给他这种本性,此乃先天的;非如天主教的说法,是后天的超乎自然的恩赐(an  extra gift),使人可以达成人生最高的目标——就是荣耀上帝并且永远享受他。

天主教的教义,有很多可议之处:

1.这种道理,乃是贬低上帝创造的人类的本性,无异指称上帝的手在人类的本性中播了恶的种子,此乃损毁上帝的公义和良善,违反圣经明显的宣示,——上帝创造的人的本性原是好的(参创一31)。

2.这种道理,乃是建立在摩尼教(Manichaeism)异端上面,认为物质本身便是恶。但此说乃违反上帝的话,和教会正统的信仰。物质非但不是恶,且和灵魂相联以后,也不会有害。

3.这种道理,乃是从半伯拉纠(Semi一pelagianism)异端而来,所以便支持这种邪说。他们认为人类堕落之时,在未得到超自然的恩赐——「原义」——以前,乃和他堕落以前是一样的;肉体和灵魂自相冲突,自始本是如此,乃是常态,这种学说无啻责备上帝不应该造物质,物质既是恶,这乃等于说上帝作恶。此说不但违反圣经的教训,且复漠视人类的犯罪堕落,抹煞上帝救赎的恩功!

二、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的教义

此派的道理,有两大要点:

1.上帝造的人并无德性;2.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兹分论之:

1.从第一点来说,上帝造的人,并无德性——照伯拉纠的说法,上帝造的人,乃为自由的,理性的,但是没有德性。既非公义,亦非不公义;既非圣洁,亦非不圣洁;仅有变成公义或不公义;圣洁或不圣洁的可能。他们反对「原义」,认为那是不合理的。所谓人类的本性,这种观念,乃是一种臆说的必然结果,以为由于意志的行为,或此种行为的结果,于是断定有所谓德性。此派复否认人类本性的堕落,或称「原罪」。这种学说,乃完全改变基督教义的整个系统。他们强辩,人的责任,须随其才能而定;所以一个人不能被赞扬,也不可被责备;不能被奖赏,也不可被处罚。这种邪说,势将无是非善恶可分,实有很多可议之处。

(a)乃违反良心的见证——倘使我们自我检讨,反省自问,则我们不仅应对我们有意所作所为的负责;还要对我们偶因感情冲动,无心所作的事负责;不仅对于感情冲动所作的负责,而且还要对我们的情操,和内在的意念负责,「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当一人认罪之时,不仅对他所犯特殊的罪行,而尤为他良心的自责,例如他不正的思念,自私自利,贪爱世界,存心不良,忘恩负义,心地刚硬,怀疑不信,没有爱心,不爱上帝,对世人无仁慈。凡此均非具体的行为;但因良心的审判,都足为定罪的根据。当我们断定一人为善为恶,并非根据他的行为,而尤在察看他的性格和品德。所谓善恶,并非专指一人所作特殊的行为,而乃在他的节操叫生情和内心,此乃决定其行为和一生果效(参箴四23)的动力。

(b)个人良心的责备可由众人的非难来证实——语云,十手所指,十日所视;众怒难犯。再从各种语文中,如情操、道义、习惯、……等词,乃用来表明人心的状态,其中或善或恶,乃为公意的显示。假如照这派的说法,人类没有德性,则何致会有仁爱、公义或忠孝等术语。

(c)人类行为的德性乃凭原则而决定——假如照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的邪说,根本无所谓德性,则个人的行为,不但没有原则,且将无永恒的标准,尤无约束的力量,则人类将莫衷一是,是非莫辨,无法无天,势将朝不保夕,无法共存。

(d)此派的学说,乃根本违反圣经的教训——主耶稣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七18)一棵树的本质,尚且能决定其果子的特性,或好或坏;而果子本身亦能表示树的本质。因此主耶稣又说:「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一二34一35)心里善的,才是好人;从他善的本性,作出好的行为。反之心里恶的,便是恶人,从其恶心,便为非作恶。照圣经的道理,因为始祖犯罪,人乃是从罪恶里生的。「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随从肉体……体贴肉体的事」,以致于死(参罗八5-6)「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参弗二1-5)所以重生不是我们灵魂的行为,而为新的本性的结果,此乃为神圣的原则。如果否认人的情操等等,并 无道德的本性,乃是违反圣经的道理。

(e)再从普世教会的信仰来讲——甚至希腊正教,虽和一般教会大不相同,但也主张人须重生;唯有重生,始能改变人性,使他灵魂里面注入一种新的生命之道。拉丁教会亦然。路德教会、改正宗教会,更不待言,都一致持守这个重要教义,人的情操、习惯、行事为人的原则,都与人的德性有关,并非如伯拉纠派之说,乃为人自愿的作为;此与教会关于原义、原罪、重生、成圣,各种重要决议相左。

所有基督教会都相信原罪和重生的教义,因此认为人的情操等等,都和其德性有关;尤复反对伯拉纠派,以为人的责任,须随其个人的才能而定,无所谓德性,或赏罚。此乃最不合理之言,乃违犯上帝的话,普世教会的信仰,一般的公论,甚至其自己的良心。伯拉纠主义的邪说,实大有害于世道人心。此派又不信从始祖亚当而来的原罪,也不信因信主耶稣而称义;人的定罪或称义,乃由于人自己的作为。此乃根本违反教会基要的信仰,而成为「自救论」(Auto一Soterism)的大异端!

2.从第二点来说,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第二个关于人类最初本性的重要学说,便是认为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此说的谬妄,乃在不知并否认死亡乃为罪恶的结果,是应受的刑罚;而误以为人体的构造使然,犹如与鸟兽同亡,草木同腐。兹进论之。

(a)他们以为亚当肉体的构造,不是长生不老的,所以经常需要睡眠,以振作精神;又需饮食,使重新得力。但仍因自然的和不可免的程序,由壮而老,由老而死。

(b)人类被造时,有男有女,使其繁殖。个人虽照其人生的历程,终必老死:但其后代可继其而生,此乃造物主的计划。

(c)他们以为照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三至五十节说,第一个亚当,是出于地,乃属土;属土的身体,乃和属灵的身体不同,乃是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此乃断章取义,强词夺理。兹分两点,加以批判:

第一,亚当倘未犯罪,便不至灭亡。此派不读圣经,上帝明明对亚当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上帝的话,是带能力的,何况他还加重语气说「必定死」,而亚当偏加藐视,乃自取灭亡!罗马书六章二十三节又明白宣示:「罪的工价乃是死」。可见死非由于人体的构造,也非由于自然的历程。易言之,亚当倘未犯罪,故意违反上帝的话,人乃不必死,也不致死。此其一。其二,很多教父说,亚当在人间的乐园(伊甸园),乃是他的考验时期,倘使他能遵守上帝的话,他便可进入天堂,天上的乐园。照圣经的教训,世人倘能悔改,信靠主耶稣为救主,便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一五52一54)观此则伯拉纠派和理性派的谬论,也被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