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时代的律法主义,使人迷信想靠律法称义,但事实上却是力不从心;那些想藉善行得救的人,也心里明白知道,乃是徒托空言,却还是习常蹈古,自欺欺人,不肯改弦易辙。但在另一方面,却有痛感时弊的人,发出怒吼,唤醒世人:例如第九世纪有高德绍克(Gottschalk);第十四世纪,有勃拉特华廷(Bradwardine氏为威克理夫同道);第十五世纪有胡斯(Huss或译赫斯,胡氏以反对教廷,遭焚身苦刑,诚足彪炳千秋);可惜没有达成他们的愿望,律法主义,仍是欺世惑众,还想自欺欺人,靠善行得救;卒乃兴起马丁路德,起作轰轰烈烈的改教运动。
奥古斯丁主义,久受罗马天主教会的压制和捆绑;但是真理是不能压制的,圣道是不能捆绑的,到了时候,真理的力量便爆发起来,挣断罗马教会的捆绑,发出圣道的真光,这便是改教运动。改教运动便是奥古斯丁主义的复兴,乃是从人转向上帝,深信只有仰赖神恩,始能得救。
改教运动最基本的道理,概有两大要点:(1)人乃绝对不能自救;(2)人乃绝对须赖上帝的救恩。改教运动者所反对的焦点,乃在以为人能行善。路德认为伯拉纠主义,乃是异端的异端,最大的异端。从宗教的观点说,乃是不信真道;从伦理的观点说,乃是自负自大。这乃是他对天主教会所要攻击的总义。路德对其旧友伊拉摩斯(Erasmus)因其赞同人文主义,高抬人的才能,无啻和伯拉纠主义合流,遂与其绝交,特著Servo Arbitrio一书,并推崇此书,谓除了《教义问答》(Catechism),毫无瑕疵外,此乃其生平唯一的著作。
??? 神学家加尔文在其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一书中论「改教之需要」说:「以往倡导意志自由的学说,无非令人自负不凡,夸其德行,满怀虚骄,致无接纳上帝救恩的余地,深闭固拒,不容圣灵动其善工,结果乃归虚空。当我们对世人传讲,我们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唯独仰赖主耶稣基督,始能称义,因为在人里面,只有罪恶与死亡,便要立刻引起争辩。他们以为人乃有意志的自由和权能,殊不知人性已完全败坏,绝无行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