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来审判的时间,虽然不能作绝对的决定,却可作相对的决定。这乃和其他末世的事件是相应的,乃是要在这个世界的末了,那时,每一个人整个的一生都要被审判。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至四十三节说:「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彼得后书三章七节说:「……现在的天地还是凭着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用火焚烧。」复次,这乃要与主耶稣再临同时发生。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九至四十六节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六至十节说:「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 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最后审判乃要在死人复活后立刻发生。但以理先知在但以理书十二章二节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主耶稣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后定罪。」启示录二十章十二至十五节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但是最后审判的时间,究竟立刻在天地更新之前,抑在同时,抑或在以后,难作肯定的断言,惟从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节而言,这似乎乃指示我们,天地更新,乃就在开始审判之时,因为这节经文说:「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 再无可见之处了。」彼得后书三章七节也有同样的指示(见本节上引)。这二者乃可说是同时发生的。但从启示录二十一章一节而观,则天地更新,似乃在最后审判之后。因此我们只能说,两者大概是同时发生的。
圣经又指示我们,那审判的时间,乃称为「审判的日子」。例如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节说:「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十二章三十六节说:「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这又称为「那日」,例如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节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十节说:「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提摩太后书一章十二节说:「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这又称为「震怒……的日子,」罗马书二章五节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这些经文和相似的经文所讲的「日子」,未必是指整整的二十四小时,因为在圣经里面的「日子」乃仅指某种时候而言。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前千禧年派把这当作千年而言,审判要历千年之久,实非合理。圣经里面所称的日子,乃是指有某种特性的时期而言,例如哥林多后书六章二节说「拯救的日子」,乃是指上帝 要彰显他恩典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