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经里面,死亡乃有三种意义:一为身体的死亡;二为灵魂的死亡;三为永远的死亡——或简称为身死、灵死、与永死。一般而言,身死与灵死乃在讲罪恶论时一并讨论;而永死则特别在讲末世论,世界的结局(General Eschatology)时加以检讨。关于个人的归宿(Individual Eschatology),乃可分:一、身体死亡的性质;二、罪与死亡的关系;三、信徒死亡的意义,三点来分别讨论:
圣经对于身体死亡的性质,有好几处给我们深切的晓谕。主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一○28)又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一二4-5)从主耶稣基督的教训,我们清楚认识,身体死亡与灵魂(Psuche)死亡,两者乃是不同的。身体乃为活的机体;而灵魂乃是人的命脉(Pneuma),乃为属灵的原素,是我们自然生命的本原。使徒彼得深明此理,所以他说:「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上帝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三14一18)
圣经对于身体的死亡,乃有各种说法,有些经文,乃是讲生命的结束与失丧。例如:马太福音二章二十节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和他母亲往以色列地去,因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经死了。」马可福音三章四节与路加福音六章九节「耶稣对他们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五节、十三章三十七至三十八节主耶稣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彼得说:『主阿!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耶稣说:『你愿意为我舍命么……?』」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四节保罗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圣经对于死亡,还有一种说法,乃就是身体与灵魂的分离,例如传道书十三章七节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参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雅各书二章二十六节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约翰福音十九章三十节说:「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上帝了。」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九节说:「他们正用石头打的时候,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三节说:「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
??? 从以上这些经文来看,身体的死亡,乃为肉体生命的终结,身体与灵魂的分离,但这绝非消灭。有些教派以为此乃恶人的结局,实不合圣经的教训。死亡并非生存的灭绝,乃为一种关系的断绝。此非生存的有无问题,而乃为生存方式的不同问题。我们可说,罪恶本质上就是死亡。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犯了罪,就失去上帝的形像,就破坏了与上帝生命的关系。结果就使身体与灵魂分离,此乃为身体的死亡,因此我们要进而论罪与死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