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从形式上来说,世人第一次犯的罪,乃是仅仅在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一种树。这或为一种枣树或无花果树,或其他果树。这种树的果子,乃是无害的。单就吃树上果子事的本身而论,也并非是有罪,因为这并未违犯道德律。所以,假如上帝没有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他吃了那果子,那是无罪的。关于那树为什么称为分别善恶事,大家没有一致的定论。照一般的说法,认为这乃是因为吃了这树的果子,就会给他一种分别善恶实际的知识;但是这种说法乃不合圣经的道理,因为吃了以后,就会像上帝,但是上帝并不行恶,他不会有实际的恶的知识。
所以,那树称为分别善恶树,乃是因为要(a)藉此显示人类将来的境界,究竟是善是恶;(b)人类是否愿意让上帝为他决定何者为善为恶。然而无论对树的名称如何解释,最主要的意义与目的,乃在试验人对上帝的顺服。亚当应当本绝对顺服的心,表示他的意志要顺从上帝的意志。易言之,罪的特质,乃是在不顺从而悖逆上帝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