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的作为,不但是为他自己,但是也为他的后裔,于此就有一个问题,诚如上文所说,工约是否仍有效。倘使亚当的作为,乃是仅为他自己,则他犯罪堕落,世人并未和他一同堕落;世人是否犯罪堕落,乃仍在考验之中。但是,倘使亚当乃是代表全人类而作,则世人都和他一同堕落。圣经教训我们:「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本为可怒之子」(弗二1-3)。世人在本性上,乃是生而为罪人,都需要洗净我们的罪。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二章六至十一节说:「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上帝不偏侍人」。这无非晓谕我们,上帝公义的道,乃仍是有效,不因时代而变迁。倘使有人能够站立在上帝公义的审判台前,证明他没有罪,论是转嫁的,他亲自的;是原罪,或是本罪,他就可不被定罪。但是事实上,诚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 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上帝」(罗三10一18)。他们都陷于始祖亚当犯罪所贻的刑罚的与本性的后果里面,而无由振拔。因此世人不能靠行为得救,唯有皈向基督为救主,因为他已经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替世人履行了工约的条件,给世人永生的应许,并且作世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