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学者,如欧勒文纳斯(Olevianus)和土雷丁(Turrentin)则把约的要素及其施行加以判别。照土雷丁的意见,要素乃是内在的呼召,以及由呼召而组成的无形教会;而后者则为外在的呼召,以及由上帝的话,受外在呼召的人所组成的有形教会。恩约的施行,只在传扬上帝的话语,提示得救之道路,且复使那些在教会里的分享其他外在的权益,而且惠及许多非拣选的人。但是恩约的要素,还要包含领受恩约属灵的祝福,与基督合一的生命,所以这只有被拣选的才能领受。土氏这种判别,虽有一部分的真理,却并非全然条理分明之论。虽然要素与形式是彼此相对的(antithesis),要素与施行却并非如此。且与其讲要素与形式不如讲要素与启示,更能表达土氏的意思;与其讲要素与施行,不如讲施行的目的与方法。复次,那些未被拣选的人,在上帝之前,是不是恩约的儿女,这个问题,乃没有得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