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拾贰章  恩约之性质

关于恩约的性质,有几点须和工约加以比较,一为两约之成员,二为两约之内容,三为恩约之特质,四为恩约与基督,兹分论之。

壹  恩约工约之比较

一、两约之相同性

两约一般的性质,乃有五点相同,兹分述之:

1.两约作者(author)相同——两约之创始者,乃都是上帝,唯独上帝能够制订这两种约。

2.两约成员相同——两约乃都以上帝和世人为缔约的成员。

3.两约格式(external  form)相同——两约的格式乃都相同,一方面有条件,一方面有应许。

4.两约内容相同——两约的应许,乃都是永生。

5.两约目的相同——两约乃都为求上帝的荣耀。

二、两约之相殊性

恩约和工约的性质,乃有五种不同的异点,兹分述之:

1.在工约里面,上帝乃为造物主和统治者;在恩约里面,上帝乃为慈悲的天父与救赎者。工约的制订,乃是出自上帝的慈爱与仁慈;而恩约的制订,则是由于他的怜悯与特殊的恩典(special grace)。

2,在工约里面,世人乃以受造之物的地位和上帝发生关系,在恩约里面,世人为偏离上帝正道的罪人,乃是靠他中保主耶稣基督站在上帝之前的一造。所以前者,在神人之间,是没有中保的;而在后者则有中保。

3.工约则以反覆无常,摇惑易变的世人不可靠的顺服为条件;而恩约则靠世人中保主耶稣基督的顺服,那是绝对的,确实可靠的。

4.工约乃以遵行律法,为生命之道;恩约则靠相信主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功。

5.工约一部分乃可凭天赋而知,藉着上帝的普通启示(general  revelation),他的律法,乃写在人心里面,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恩约乃完全须靠上帝绝对的特殊启示,而非人知所能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