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三章一至七节关于始祖亚当受撒但试探的记载,它的性质乃是历史的,并非神秘的,也非寓意的,乃为人类历史上确实发生的事实。我们这个见证,乃有五个理由:
1. 这一个记载,乃都是平铺直叙的事实,没有非历史性的暗示或隐喻。
2. 创世记乃是圣经里面历史书的一部,因为创世记的性质,乃是历史的记录。
3.以后其余圣经的作者认为创世记乃是真实的历史,所以时常详加引证。
4.这个记载里面,有几种与众不同的特色:例如把人类始祖放在伊甸园里,试探者(撒但)藉着蛇向始祖说话,乃都合于天真的不是有经验的始祖的情况。
5.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乃都是显然可见的实物;但也会有象征的属灵的意义。
主耶稣也承认其历史性,所以他加以引证,例如约翰福音八章四十四节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三节说:「我只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那)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启示录二十章二节说:「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绑一千年」。史密斯氏(H.B.Smiih)在他所著的《系统神学》中说:「倘使主耶稣在旷野受魔鬼试探,并且得胜魔鬼是史实(太四1一11),那便没有理由可以说始祖受魔鬼试探,不是历史的事实。」我们深信圣经的统一性与完满性:且复认为主耶稣基督和使徒对于创世记里面的记载之历史性所作的见证是确实的,是无可置疑的。因此我们推断,圣经作者在取材的时候,必有上帝在督导他们;而主耶稣基督的应许,「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一六13)也在使徒们身上成就了。使徒保罗对于罪恶的道理,很显然的乃是根据创世记所作历史性的记述。
在各国语文里面,有各种动物说话的故事,可见撒但变成动物的形状,对女人说话,而试探始祖,乃是适合起初人类的始祖受魔鬼引诱的情况。事实上即于现在,撒但确曾变成蛇的形状,在非洲刚果(即今之Zaire),向一位军官夫人(而且亦为女人)说话,要求请见他们的元首,旨在反对当时的钟培(Tshumbe)首相,因为钟首相竭力反对共产主义。此事乃发生于一九六四年七月,世界著名的《时代周报》曾有报导,并非寓言,亦可证创世记第三章所记也非寓言神话,确为历史的事实。著者对此另有著述。
创世记二、三章里面的「树」和「蛇」虽是实物,但也有象征的意义。在亚洲诸国民间的故事里,蛇乃为不吉不祥,邪恶之物的象征。(惟印度以蛇为圣物而敬拜之,著者在东南亚讲学布道之时,曾参观其蛇庙。)分别善恶树乃上帝统治权的标帜,其意所指,乃为天下万物,都属于他,归他掌管。人类虽能知善,却没有行善的力量,虽能知恶,却不能避免作恶。「生命树,乃是一个象征,乃指明一个事实,即为——生命不是在人自己里面,也不在人自己的权能,而要向外寻求,就是要向生命之主寻求。」因为他乃是生命之主,「生命在他里头」(约一4);他又是「天地的主,……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一17)
树乃为普通之物,但是它所象征的,乃有重大圣礼的意义。正如浸礼的水,以及圣餐的饼,虽都是非常普通之物,却是最大真理的象征。麦克文(Mclvaine)在他所著《圣经的智慧》一书中说:「这两棵树乃代表善与恶。上帝所以不许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乃是一种向始祖的宣称,因为人自己不能分别善恶,而必须信靠上帝的指导。但是魔鬼却怂恿始祖用他自己的智慧分别善恶,因此就和上帝脱离关系,独立起来,我行我素。罪恶乃是受造之物,专擅自主,侵犯上帝的属性,施行上帝的职权,要凭他自己的智慧,分别善恶。此乃自高自负,自以为是,特立独行,不再信靠上帝,而且要将他自己的智慧与意志放在上帝的智慧与意志上面,占优先的地位。」
炯斯氏(Griffith Jones)论分别善恶树说——「当始祖第一次面临试探的时候,他深切感觉到他所想做的乃是错误的。当他的手放在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上面,他也深知他的命运乃是悬在天平上面的时候,不胜恐惧战兢。在他初次向试探降服之时,他的内心便渐起一种内疚悔恨之感;而就在那个时候,他就被赶出伊甸乐园,这乃他的本性原有的居处,从此便被驱逐出境,离开了上帝的面。」这乃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有了这初次的罪,其他的罪,便相继而生,人类命运就江河日下。这是圣经里面关于始祖亚当被撒但试探,犯罪堕落的记载,乃是历史的事实。有些学者,却以为这乃是一种神话寓言,暗示隐喻。但如上所述,这种说法乃显然和事实不符。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创三1),此就是撒但的本性,它甚至会「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一一14),所以它试探亚当乃分几个步骤:
1.撒但试探的策略(对夏娃乘虚而攻)——当夏娃独自在园中的时候,撒但就利用她的天真无知,乘虚而攻,先加诱惑,反问夏娃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创三1)夏娃受其诱惑,为求满足她自己的欲望,便不顾上帝的旨意。她这一个最初自私自利的心,便使她不斥责撒但,也不远离撒但;反而漠视上帝的吩咐,利令智昏,竟轻信撒但的谎言,造成祸延万世的大错!
撒但只讲一面之词,故意偏重上帝「不准」吃树上的果子,而不提上帝「应许」「可以随意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创二16)。夏娃被撒但「弄瞎了心眼」(参林后四4),「心地昏昧」(弗四18),她竟任凭撒但歪曲上帝对她的吩咐。上帝对始祖的吩咐,乃仅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二17)但是夏娃却夸大其词说:「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创三3)她不但拒绝上帝的吩咐,且复愈发加以厌弃,她不但不爱上帝,而且和上帝分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句所问的话,乃是撒但对夏娃所问的:「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创二1)撒但至今仍在施展它的故技,使人互相猜疑。此乃世人尔虞我诈,天下纷争扰攘的厉阶,却都是因为中了撒但的诡计,可惜世人不知醒悟。
2.否认上帝的真实——「蛇对女人(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三4、5)
撒但控告的理由,甚为刻毒,它说这乃是上帝的嫉妒与欺骗,所以他要叫世人一直愚昧无知,不能不依靠上帝。于是女人受撒但的迷惑,就不信上帝,不顾他的吩咐,他「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三6)她便以为从此就可有智慧,能够分辨善恶,不必信靠上帝。这一念之差的恶果,如:不信、骄傲和贪婪,一切邪情恶欲,就从一种自我分离,自我企图,和以自我为中心的气质与心志里发展起来。
诚如何葛氏(Hooker)说:「各人都要照个人的心志而活,乃为人类一切苦难不幸的起因。」戈特氏(Godet)说,约翰福音一章四节:「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这节经文,其中「生命」与「光」二词,可以暗示「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这里面乃含有从原始时代就存在的奥秘的意义,可说是「伊甸乐园的哲学」 (The Philosophy of Paradise)。顺服乃是求知的正路,只求「光」,不求「生命」,乃是「伊甸乐园的罪」(Sin of Paradise)。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七章十六至十八节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凭着我自己说的。人凭着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在他心里没有不义。」主耶稣「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6、7)他是真神,又是真人,但他的教训,却不凭着自己,也不求自己的荣耀,唯求他父上帝的荣耀。观此,世人若「愚好自用」,「予智自雄」,自负自义,但求自己的荣耀;妄以为「眼睛明亮」,「能知善恶」,且「如上帝」,否认上帝的真实,不仅谬妄,且复悖逆,结果便自趋沉沦!
3.种下罪恶的祸根——撒但深谋远虑,它的计谋,乃好像把毒物放在水源里面,则从它里面涌流出来的河水,便都毒化;这乃是它百年千秋的大计,不必枝枝节节,一一费心。因为人心既已根本败坏,他里面的气质与性情,便能藉着行为表现出来。人类乃是从里面堕落的,这一念之差,作了基本的决定,这一个悖性灭义的选择,以自我为至高无上,取代了上帝的地位,诚为「一失足成千古恨」!撒但便大功告成,额手称庆。从此以后,在人类最内部本性里的罪,便源源不绝地生出各种犯罪作恶的行为来;实在贻祸万世,为害苍生。雅各书一章十七节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培德氏(Bair)说,「律法不仅要求外表的服从,而复需内心的忠诚。在夏娃尚未把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摘下来以前,她的内心其实已经违犯了上帝的律法,人类已经犯罪堕落,乃仅藉摘取禁果把它表示出来而已。」因为假使始祖亚当没有败坏,堕落,他决不肯吃他妻子给他的禁果,而必坚定持守上帝的吩咐,因为他明明知道上帝的吩咐,「……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吃的日子必定死!」这一个吩咐事关生死,实在乃有非常严重的意义,他内心苟未败坏堕落,决不会随从妻子,抗拒上帝的命令。当一个印地安人问一位宣教士,他的先祖在哪里,宣教士回答他说,他的先祖都在地狱里。这位印地安人回答说,他也要和他先祖到地狱里去,却偏不信宣教士所传的福音,要和上帝一同到天上去。正如使徒行传中的撒非喇一样,她宁愿欺哄上帝,和她丈夫一同灭亡。(徒五7一11)这正如滔滔天下,蚩蚩者氓的心态,不愿皈向救主,信奉真道,宁愿向地狱直奔!
神学家腓立比说,世人自高自大,自负自义,要自己定他的律法,要「如上帝」(创三5)。人要自己升高到上帝的地位,结果就犯罪堕落,「一落千丈」,「一失足成千古恨」。主耶稣本来是上帝,却自己卑微,降世为人,代死十架,拯救世人(参腓三6-8;提前一5;彼前二24);从而使我们从堕落的地位,「升高」起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6)
创世记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说:「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始祖受了撒但的试探,要想「如上帝」,但其悲惨的结果,因为他一切的作为,乃以「自我」为中心,便完全失去了上帝的形像,和上帝的生命隔绝,「与基督无关,……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弗二12)。罪一旦「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它就会自己繁殖,蔓延感染,历世历代,世界人类的痛苦烦恼,灾祸患难,推源祸始,乃仅在始祖一念之差。语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何况悖逆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万福之源,生命之主,全能全知的上帝。法赖氏(Farrar)在其所著《人类的堕落》一书中说:「一个女人,一念之差,便令整个世界,完全败坏,无可救药!」此乃因撒但的计谋,和它的深谋远虑,种下了罪恶的祸根。此乃「不法的隐意」,亦为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远非人智所能测度;而当仰望上帝的启示与晓谕,断非本章本节所能详加检讨。本书于其他有关各章以及拙著《系统神学》卷陆「救恩论」,已另有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