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圣灵是治理教会的总裁

整个教会的行政部应交在圣灵的手中。由于圣灵的掌管统治,教会有形的行政工作,就变成无形的,这才会将「为教会作万有之首」的道理真正实现出来。圣灵乃真是基督的代表(“The Vicar of Christ”教皇僭妄,高抬自己,以此自称号曰「天主」,自比圣灵,无啻列于「三位」之中,使圣灵无地自容,岂非渎冒上帝,大逆不道)。人类在永生全能上帝面前,乃是必死的;卑微不足道的,何能僭称此名。一位神的仆人如果忠心事奉主,或者可说是圣灵所派的代理人,因为他们乃是在圣灵监护之下,处理教会的事工。使徒保罗对以弗所教会的长老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二○28)照使徒行传所说,最初差派宣教士的,乃是圣灵,「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他们既被圣灵差遣,就下到西流基,从那里坐船往居比路去。」(徒一三2~4)当初使徒们在决定他们宣道事工方针的时候,可说乃都随从圣灵的旨意。他们并非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也不因左思右想,就偏离他的引导;而乃多方祈祷,审慎研讨,始行明白圣灵的心意;于是全心顺从,不再忧疑顾忌;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倘使不信靠,或是漠视统率她的圣灵,则教会势必依附软弱的血肉的膀臂,从而和国家结合,倾向世俗,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教会制度,仿照政治的模式,妄想变成一个属世的国度。她为求防止纷扰,维持秩序,就用外面的力量加以辖制;而不信靠内在的圣灵之大能。其结果就使上帝的教会,基督的身体,圣灵的生命的机体,变成一个用属世力量统制的教会的机关。为求防止混乱,竟不惜摧残教会的生命。主耶稣说,为要「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太一六26)岂非愚不可及。

教会属灵的地位,乃是决于她和圣灵的关系。须视其是否有圣灵住在里面;又须视其是否听到上帝的「话语」(The Word)以及他在心灵里面所讲所发的呼声;又须视其是否照他的观点来衡量万事;又须视其是否承认他有最高的权威;又须视其是否服在他的监护之下;又须视其是否寻求和随从他的引导;又须视其是否谨守承认他乃教会之首的权柄;又须视其是否乐意作他所吩咐的事;还须视其是否万事顺从圣灵最高的旨意。倘使一个教会对于上列许多考验的问题,站立不住;徒凭他自己的智慧才能,治理教会,而不受圣灵的统治,作他的总裁,这种所谓教会,就不能称为真正「基督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