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叫世人为罪责备。世人既人人都有天良在心,而且忠心耿耿,做他的工作,为什么要为罪责备自己呢?这乃是世人常有的疑问。我们中国的成语说:「问心无愧」,「心安理得」,所以自负自义,不肯悔改。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所谓天良无愧,乃仅对律法而言,圣灵则为恩典作见证,天良仅为律法而自责,而圣灵则为世人因福音而自责;前者因自责而沮丧失望,后者反因自责而有新生的希望。
「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此乃说明圣灵定罪的根据。从主耶稣降世以后,世人才恍悟以往所未知的罪。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二节说:「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世人的邪恶,似乎要在道成肉身的主的良善之前,始能完全显露出来。加尔文尝对世人的罪作了一个浅近的比喻,大致可以这样说,在普通烛光之下的白纸,到了光天化日之下才发现其许多玷污。当主耶稣降生的时候,先知西面「称颂上帝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又对孩子的母亲马利亚说:『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又要作毁谤的话柄,叫许多人心里的意念显露出来;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二28~35)而在主耶稣基督被出卖,被试炼,和受难的时候,人性里面最恶毒的罪都显露出来。在黑暗掌权的时候,这些罪也被认出来,不过还未完全曝露而已。但是到了五旬节,真理的圣灵的光,照明人心,耶路撒冷的人,大大扎心,使徒彼得便对他们说:「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彼得还用许多话作见证,劝勉他们说:『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 的时代。』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二37~41)此乃圣灵为罪责备大能的明证。
圣灵在另外一面要我们责备自己,并叫我们悔改,并非因为我们参加钉死基督,而是因为我们拒绝站在被钉的基督一面;并非因为我们把主耶稣交给人钉死十架,而是因为我们拒绝相信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给人,为叫我们称义而复活的救主(罗四25)。在福音传到的地方,都知道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而死,则不信基督之罪,实为众罪之源。他担当我们的罪,以及应受的刑罚和应付的工价——就是死(参罗六23)。倘使拒绝相信他,则乃为拒绝他为我们所出的无比的重价,为我们代死十架,以及他拯救我们无比的大恩大爱,而要自己承担。但是「上帝差他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三17)。所以,这不是罪的问题(the sin-question),乃为子的问题(the son-question),这是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要提出的重大问题。从犹太人的问题来讲,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第十三至十五节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们列祖的上帝,已经荣耀了他的仆人耶稣(或作儿子);你们却把他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他,你们竟在彼拉多面前弃绝了他。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都是为这事作见证。」从外邦人的问题来讲,这实在乃是一个神学的或福音的事实:彼得前书第三章第十八节说:「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或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接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你所以被定罪,乃是因为你没有相信他,没有承认他是你的救主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