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使人谦卑——天命论乃说明上帝无可测度的旨意与计划及其最高的主权,可使人谦卑。(b)使人起信——天命论乃阐明上帝如何运用他无上的智慧,命定世人的出生、死亡、环境,甚至各样最微小的事,都无微不至的加以审度,使万事互相效力,使信他的人,都能蒙恩得福,并使天国得胜。
(c)使人悔改——天命论使敌挡上帝的罪人,醒悟上帝对于他们的罪早已知道,且已定了一个计划,如果心地刚硬,不肯悔改,则不能逃罪,要得「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d)使人得救——因此,上帝使罪人要领受上帝预备的救恩,凡命定得救的,便能出死入生,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天命论乃是圣经里一种非常高深的道理,不但需要学有深造,还要有深切体验;绝非浅尝即止,一知半解的人所能领悟。一个初学的人,不能体味天命论的价值,亦复不能窥见其中的真谛。教会在遭受苦难、谗谤、迫害的时候,却在上帝的天命里得到安慰,并藉此建立基础。诚如特土良(Tertullian)说:「殉道者之血,成为教会的种子。」我们只有在天命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相信「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才能祈祷,「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甚至阿敏念派的查理卫斯理(Char1es Wes1ey)也能这样写:「我要成为圣洁,这乃是上帝的旨意,既是这样,谁能抵挡他的旨意呢?靠着上帝的恩典,他在我身上的旨意,必定成就。」这些话,乃有违他们的教义,这竟出诸他们首领之口,益可证明天命论的真理;他们本来反对加尔文主义,却在无意中表示赞同。益见天命论乃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口虽反对,心却赞同,真理自在人心。世人对于天命论,其最初的反应,便是以为此说将消除世人努力的动机(见上文);殊不知乃正适得其反,天命论乃是激励世人努力最大的唯一的动因与感力。职是之故,加尔文主义者乃是不屈不挠,热烈鼓吹提倡民权最力之人。著者在未皈主之前,专治法政,从事实际政治,并讲学著书,即已推崇加尔文实为民主政治的先驱与功臣。凡是能够无保留也顺从上帝主权的人,乃最有大无畏精神之人。倡导近代宗教复兴运动的乃是加尔文主义的华德斐氏(Whitefield),而非阿敏念派的衡斯理。司布真(Spurgeon)传福音的果效,乃和芬尼(Finney)同样伟大。
加尔文主义对于荷兰、苏格兰、英格兰,以及美国民主自由的发展,乃有非常重大的影响。雷恩克氏(Ranke)甚至说:「追根穷源而讲,建立美国的,事实上可说乃是加尔文。」莫仕莱氏(Moz1ey)说:「荷兰、英国、美国的政治自由,应更多归功于加尔文主义者。」加尔文主义为自由的艰苦奋斗,实在经过非常漫长的时期,无论在荷兰或在苏格兰,在英国,在美国,加尔文主义,实系为自由奋目的神学或宗教。这些历史的事实,益可证那些反对天命论的人,以为天命论足以妨害自由,消除世人努力的动机,乃为不符事理的主观的偏见。事实上,那些反对天命论的,在讲道的时候,虽是满口阿敏念主义;在祷告的时候,却是加尔文主义。易言之,他们乃是「口是心非」,言不由衷;口虽赞同阿敏念主义,心乃倾向加尔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