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自然得到的启示,乃为自然启示(natural revelation)或称普通启示(genera1 reve1ation)。但自然启示是不完全的,一则只能给人关于上帝模糊的知识,不能绝对无误的认识上帝(三一真神)。二则不能使人认识罪恶的严重性,因此不能真切悔改。三则根本味于上帝奇妙的救恩,因此不能认识独一得救的道路。所以还需特殊启示,弥补其缺陷,使我们得到更大的亮光,而能明辨基督圣道和其他自然宗教本质之不同。
以赛亚先知因为以色列人中有求问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便晓谕他们说:「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八20)玛拉基也和以赛亚一样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玛四4)。主耶稣复活以后,在路上遇见往以马忤斯去的门徒中两个人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么?』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二四25一27)
上帝为传扬他的真理,所用的方法,乃是有步骤的,渐进的。请分论之:
1.从历史发展继续渐进——在起初的时期,仅见萌芽,以后照各民族接受的程度,渐形启发,直至完全阐明。从地质学历史,我们可以找到上帝传授真理的例证。由于科学的进步,以及教育的发展,基督圣道,也渐形弘扬;而其坚固不拔之程度,其他宗教,无可与其比拟。教会虽遭逼迫,但却反而因之复兴。在最初三个世纪,乃是教会大受迫害的时期。其时那些所谓「无知小民」,无权无势,面临强大的罗马帝国,经过三个世纪的长期抗争,卒乃战胜强暴。关于此点,著者于他书另有详论。初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说:「殉道者的血,乃为教会的种子。」语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神学家史屈朗(A.H. Strong)也说:「小小的火,可以燃烧全城乃至全世界。」此乃可知基督圣道,乃有超凡的渊源,乃是上帝的启示。
2.由一国一人,传至普世——每一民族国家,都有其特质。例如希腊崇尚自由与思维;罗马则长于组织与法制;而犹大的特质,则为宗教。但犹太人需要特殊的属天的监护,否则就要发生偏差,例如旧约伪经、新约伪经的福音,以后又有犹太教的法典(Ta1mud),还有可兰经。英国的贡献在宪政,美国则在民主政治、宗教自由。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说:「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上帝」。上帝拣选希伯来人作为真道的宝库,使他们负起传扬真道的使命;此乃正如上帝拣选其他国家民族保存并传扬哲学、科学与政治的真理一样。黑格儿说:「没有一个民族可单靠他自己对世界有独特贡献,必须互相衡制,相得益彰。」犹太人的宗教、希腊人的哲学、拉丁民族的组织、条顿民族的忠心,应当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上帝把圣道的真理,先给一个民族,并从其中拣选几个人,再由他们把真道传给世界人类。
3. 从笔录文献传至后世──著作与书籍乃是以往历史主要的凭藉。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书本宗教。但他们的书,乃是人的著作,不是从上帝来的启示。圣经乃是上帝的话,乃有绝对的权威,而且是万古不朽的;先知从上帝得到直接的启示,不是出于人意的。基督圣道,不是「书本宗教」(book religion),而为生命之道。「不是圣经给我们基督;乃是基督给我们圣经。」但是为要把他的启示传至后世,他乃用一般的方法,用笔录的文献,保存他的真理。
这须具备四个条件:(a)必须上帝自己亲自显现;(b)必须在世界的外部和内部;(c)唯有上帝的能力与知识,始能作到;(d)必须不被恶者所假冒,也不致为正直之士所误会。易言之,这乃为上帝藉着神迹和预言来加以证实。这种外部的表现,乃是必要的,一则可使领受的人确信他所得的启示并非虚空的幻想;二则可使他的启示有权威。例如在士师记第六章,当耶和华呼召基甸的时候,基甸向他要一个证据,使他可以确信:耶和华便允其所请,使他笃信不疑。(士师记六17、36一40)又如列王纪上第十八章,以利亚先知和四百五十个巴力假先知孤军奋斗,耶和华允其所请,降下火来,烧尽燔祭,结果得胜,杀尽假先知。(参王上一八36一38)
然而为使怀疑不信的人,心悦诚服,对上帝的启示,笃信不疑,我们还须对神迹和预言,加以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