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既是灵,则必为一个自觉的、理智的、道德的、有自由意志的、有位格的动因或动力(agent)。圣经里面,关于这点,到处有详细的启示。这乃是圣道的根基。人类藉此可与上帝有交契,可向他敬拜,向他祈祷,对他信靠,以他作为人类的保护者、赐恩者、救赎主。圣经里的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他对始祖亚当说话;他对挪亚显现;他与亚伯拉罕立约;他和摩西叙谈,如同朋友。他对人用人称代名词。「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上帝。我是慈悲怜悯的;你若求告我,我必应允你。「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三一3)「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五○15)「惟有我,是安慰你们的」;「母亲怎样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赛五一12,六六13)。我们的主耶稣教我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圣经里面的上帝,在在显示乃和外邦邪神大大不同。圣经里的上帝,乃是能见、能听、能爱。外邦的邪神,是雕刻的木偶,有耳不能听,有目不能见,有日不能言,不能救人,毫无知识。我们的上帝,可与我们有灵里的交契,乃是我们随时随 处的帮助,又能拯救我们。我们的上帝乃是灵,有灵必有位格;他对我们说「我」;我们可称他为「你」,他乃是实实在在,又真又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