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都使我们看到客观的真实。太阳的反照,乃代表太阳的真实;同理,我们也可藉灵魂的表明,知道上帝。如加怀疑,乃是不合理的,而且乃是不可能的。
上文曾论及每一人的本性乃是上帝存在的明证,这个明证乃是不能磨减的,且能令最顽强不信者起信。上帝不但有存在的明证,还有压制不住的明证,上帝乃超乎尘世的;它乃是有智慧的,有自由意旨的,道德的;他能辨别;他有权命令;他能刑罚又能拯救。
疑者曰:上帝的存在既有如此的明证,则又何必再为此事争辩呢?答曰:我们所以要争辩,概有三个理由。第一,此虽为自明之理,但仍时有人否认。第二,人类在现有的道德情况之下,常有强烈的试探,要否认圣洁公义的上帝之存在。第三,常有人想竭力颠倒并反驳上帝存在与本性的见证,因此我们不能不起而争辩。
我们现在的境界,乃与各方面有关系:第一乃与物质,及其特性,法则与力量;第二乃是与植物;第三乃是与动物;第四乃是与心灵,使生命有更高的境界。但虽是奇妙地互相联合,却又彼此不同,不相混淆。从我们的经验知道,仅是物质和它的力量决不会有植物的生命;植物的生命也不会变成动物的生命;动物的生命也不会发展成为理智的与属灵的生命。经云:「各从其类」(创一21);他们之间乃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乃是不能磨灭、不能否认的事实,深印人心,已成共信;亦为从普世人类经验中所得的结论,已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无可否认。虽有若干科学家否认此理,但他们的否认,乃违反许多先天的必然的真理,以及信仰的法则,人类的本性,其结果将使人类知识失其根基,无所适从。这种否认乃是很危险的。上文曾加论及,物质不能产生心灵,心灵不是自有的,也非永存的。即在外邦国家也信此理。我们的心灵乃是从万灵之父(Father of Spirits)上帝而来。
这两个法则,乃适于每一生物;惟人则不然,因为人乃有灵魂。人类的愿望,不是这世界所能完全供应;人类乃有更高的属灵的生命。第一,人的灵魂乃有智能,能够无限制的发展。语云:「生也有涯,知也无涯」,一生求知,终难满足。第二,除了求知以外,还有灵魂的需要,这个世界不能使他满心喜乐。第三,灵魂乃有一种此生不能使其完全满足的愿望;他乃需要一种高于他自己,无限而永恒的交契。第四,人类因其软弱、不足,且有依附之感,他不能达成其愿望,因此必有一个崇拜、敬爱、信靠的对象,以满足其需要;而且在他监护之下,能在充满恶势力的世界,得到保障与平安,且能使其了悟人生的奥秘,得到将来的福乐。正如动物的饥饿得到饱足;我们灵命的饥饿也可因神而得到满足。
上帝与世人乃是不可须臾或离的,正如饥渴必需饮食,人类乃渴慕上帝,此乃人类自然的、普遍的、必有的热望。所以人类必知有神,必信有神的存在。
人类道德的本性既有此种感受,则令我们不能不承认有一位超乎世界的位格的上帝的存在,我们要依靠他,要对他负责,这乃是我们不能不信有上帝存在之事实基础。康德与汉密尔顿爵士(Sir William Hami1ion)虽然否认上帝存在论证的确实性,却承认人类道德的本性,使我们必信有神,神乃是有位格的。
有些人反对人类道德的本性,或则以为是教育的影响,或则甚且以为是迷信。于此我们应加驳斥。第一,道德的真理乃有其自明之光;正如直觉的理性一样,「人皆有是非之心」(《孟子》),乃是无可否认的。而道德的审判乃有更大的确实性,无人相信邪恶是德性。第二,一切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事,不能视为文化教育特殊的作为。世人都是道德的动物,人人都有道德的责任,无人可以逃避。使徒保罗说,甚至罪人也知道有上帝的审判,犯罪的人是当死的(参罗一32)。这种畏罪之感,便含公义上帝的意思。
我们处身于天地之间,乃为这伟大的宇宙之一员。在我们的本性上不能不问:这个伟大的宇宙是从哪里来的,是谁造的,是谁在那里支持的?他有何目的?我们是什么,是从何来?我们要到何处去?这些问题必求解答。不信者说是机会凑成的,不能解决问题。若说是必然的,也没有解决问题。因此唯一的答案,乃为有神论(Theism)。宇宙间乃有一位自有永有的上帝,一位全智的道德完善的灵。圣经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一1)这才可以说明伟大、繁殊、井然有序的宇宙及其无数动植物的由来。又可说明人类的本性,及其所爱,所信,所敬拜,所依靠,所应对他负责的对象。圣经给我们启示,万人敬拜的上帝,他不但存在,而且乃有丰盛的恩典,乃是至圣至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