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天主教认为浸礼乃为得救绝对需要的条件,而忏悔式乃为受浸以后犯了大罪的人同样绝对需要的;但是坚信礼、圣餐礼,以及涂油礼,则乃非常有益的,乃在吩咐的时候才需要。基督教则认为浸礼并非得救绝对需要的条件,从上帝的律令而言,乃是义当遵行的。但是倘使故意玩忽,势将有碍其灵性的长进,长此以往,乃正似其他悖逆上帝的作为一样,必毁损他的灵命。
浸礼所以并非得救绝对必需的条件,乃基于下列四种理由:
1. 福音的本质,在灵性上是自由的;上帝的恩典,并不施用某种外在的方式。约翰福音四章二十一、二十三至二十四节,「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上帝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路加福音十八章九至十四节,「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上帝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2.圣经只讲唯有信心乃为得救有效的条件。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六章四十节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三章十六、三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使徒行传十六章二十四至三十一节说:「禁卒……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3.圣礼不能发生信心,乃仅对已经信的人施行。使徒行传二章四十至四十一节说:「彼得还用许多话作见证,劝勉他们……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十六章十四至十五节说:「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上帝。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浸,便求我们说:『你们若以为我是真信主的,请到我家里来住;』于是强留我们。」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三十二节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 耸潜恢鞒椭危獾梦颐呛褪廊艘煌ㄗ铩!?/p>
4.尤有进者,事实上许多已经得救的人,根本未曾行过任何圣礼。举例而言,这些得救的人,就是在亚伯拉罕以前许多的信徒,还有如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他对主耶稣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0一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