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权能的性质一方面是属灵的,一方面是治理的。兹分论之:
讲到教会属灵的权能,那并非完全是内在的或是不能目见的,因为主耶稣基督乃掌管我们的身体与灵魂,他的道和圣礼乃是有关我们全人的(whole man),而且执事们的任务,乃是特别有关会友们身体上的需要。属灵的权能,乃为上帝的灵所赋与的权能。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用他自己血所买来的。」所以教牧唯有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藉着圣灵的大能,始能施展这种属灵的权能。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说:「(主耶稣)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哥林多前书五章四节说:「……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这种权能只有属于信徒;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二节说:「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这乃仅能用道德的属灵的方式来行使,因为「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林后一 ○4)。国家乃是代表上帝对于世人外在的与现世的情况的统治;但教会乃是代表上帝对于世人内在的与属灵的情况的统治。前者之目的乃在确保其人民获得并享受其外在的与公民的权利;而且时常不能不使用强制的权力,藉以抵制强暴。后者乃为抵制邪恶之灵,其目的乃在传授他们真理的知识,一方面救他们脱离属灵的捆绑,一方面在属灵的恩典里造就他们,引导他们顺从他的律法,并且在生活上切实表彰出来。因为教会的权能是属灵的,所以绝不使用压力。主耶稣基督在世之时提示,他在地上的国度,乃用属灵的权能来治理。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三至三十二节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因为生命胜于饮食,身体胜于衣裳……。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说:「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约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说:「耶稣回答说:『? 业墓皇粽馐澜纾晃业墓羰粽馐澜纾业某计捅匾剑刮也恢劣诒唤桓烫耍恢皇俏业墓皇粽馐澜纭!槐死嗑投运担骸赫庋闶峭趼穑俊灰栈卮鹚担骸耗闼滴沂峭酢N椅硕参死吹绞兰洌匚胬碜骷ぃ环彩粽胬淼娜耍吞业幕啊!弧孤蘼斫袒峥上Э床坏秸飧鲋卮蟮氖率担羌岢忠玫较质赖娜埽ㄏ胍咽廊苏龅纳芩堑闹洌饽讼匀挥斜持鞯馈?/p>
从许多经文来看,教会的权能不是独立的和最高的,此乃显然无疑的。例如上文所引的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七节,「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二十三章八、十节主耶稣基督说:「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哥林多后书十章四至五节说:「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彼得前书五章二至三节说:「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这乃是一种治理的权能(diakonia Leitourgia)。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四节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治理的权能,乃是从主耶稣基督而来,要顺服他对教会最高的权威。罗马书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说:「耶稣进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这权能的施行,必须在圣灵引导之下,且和上帝圣言相符合。主耶稣基督乃是教会的君王,藉着他的名,统治教会。罗马书十章十五节说:「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哥林多前书五章四节说:「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以弗所书五章二十三节说:「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这种权能乃是真实的,而且是总体性的,包括传讲他的道,施行圣礼(参太二八19);决定何者是天国所准许或不准之事(参太一六19);赦免罪或留下罪(参约二○23);和施行纪律等(参太一六18,一八17 ;林前五4;多三10 ;来一二15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