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教会组织的性质

教会组织的性质可分三点来说:一为教会的会友;二为教会的目的;三为教会的律法,兹分论之。

一、教会的会友

地方教会正式的会友,乃是重生得救的人。只有已经先与主耶稣基督联在一起的人。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七节说:「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五章十四节说:「信而归主的人越发增添。」哥林多前书一章二节说:「哥林多上帝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

教会的会友既以重生得救的人为限,就产生以下三种的果效:1.促进与主的关系;2. 会友乃彼此平等;3.教会乃彼此平等。兹分论之:

1.促进与主的关系——每一个会友既都属主,乃以主为至上,教会乃是一个身体,都承认基督是唯一立法者。每一个信徒与教会的关系,并非取代,乃为促进并表现其和基督的关系。

约翰壹书二章二十节说:「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尼安特氏说:「每一个信徒,乃受圣灵的恩膏,不应当把他自己放在任何教师或人底下,此乃抵触他本有的权利……。」所以有些教牧,把他取代教会以及教会的事工与敬拜,而不负领导之责,乃是不当的。有些宣教士把他所带领归主的人,一直像孩子般加以守护,不知适可而止,乃不合新约教会组织的道理,也不合主耶稣的教训。主耶稣乃注重对门徒的训练教导,使他们能运用他们的自由,负起他们应负的责任。麦考莱氏(Macaulay)说:「唯一医治自由之病的方法,还是自由。」爱特温史密斯(Edwin  Burritt  Smith)说:「有一个比优良治理更好的办法,乃为自治。」能够自治的人和一个能够自治的教会,结果就会得好的治理。而一个一直守护他们会友的所谓好的治理(Good  Goveannceub),结果将使好的治理永难实现。

诗篇一百四十四篇十二节说:「我们的儿子,从幼年好像树栽子长大;我们的女儿,如同殿角石,是按建宫的样式凿成的。」我们对会友须加鼓励造就,使他有在其本性里的独立性,而完完全全依靠基督。教牧最神圣的责任,乃是要使他的教会能够自治与自养;而其成功最好的测验,则乃在他离开教会或离世以后,其教会仍能存在且兴旺发展。这种牧会的工作乃需要自我牺牲与自我隐藏;不求自己的益处,不求自己的荣耀。但是有些教牧自然的趋向,不免要滥用自己的职权,希望高升,成为主教。在他里面乃有一位跃跃欲起的「教皇」。为要得其会众的支持,他就卑躬屈节,不傲慢自大;但教会若有所建树,他就志高气昂,自负不凡。为要医治这两种病态——奴性与傲气,唯有常常念兹在兹,谦卑束腰,忠心耿耿;尊主为大,高举基督,增强与主的关系。

2.会友乃彼此平等——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信徒,既承认彼此都是在主内的弟兄姐妹,则大家乃都站在绝对平等的地位。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三章八至十节说:「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约翰福音十五章五节,主耶稣又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其中没有一根枝子,超越其他枝子,即或有一根枝子,因所生的地位较优,因此就较为发展,结果子也较多,但是种类乃都是一样,乃都从一个根源得到生命,离开了根,就都不能结果子。「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一节),但乃都是照在同一个天空,且都是从同一个日头得到其光。彼得前书五章一至四节说:「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

康士坦丁虽为罗马君皇,但是他却认为他做基督教会会友的地位,乃比他罗马帝国元首的地位,更为高贵。无论是教会或是其教牧,都不应当依靠他们会众里没有重生的会友。但是有很多教牧的处境,乃非常可怜,亦复可悲,好比一个驯养狮子的人,他的头乃在狮子的口里面;乃完全受制于人,要仰人鼻息。一个教牧依靠他所教导的属灵的团体,乃是和他的尊严与忠心都是无损的,且是正当的;但是倘使他仰仗那些并非真正信徒,且他们乃出自世俗的动机,用世俗的方法,来干涉教会的事,则其后果,必将摧毁其事工一切属灵的果效。一个教牧,切不可趋炎附势,对每一个会友要一视同仁,彼此平等,且要接着正意,传扬纯正福音,阐发基督圣道的真谛。

3.教会乃彼此平等——每一地方教会乃直接属于主耶稣基督,受他的管制,没有一个教会对另一教会有管辖权。所以每一个教会所站的地位,乃是平等的;而且独立自由,不受政权的干与和支配。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一节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每一信徒乃和主耶稣基督有切身的关系,所以甚至教牧如果要介在信徒和基督之间,乃为不忠于主,且复有损于他的灵命。如果教会要想把另一个教会受制于他或联在一起的教会;甚或要使教会受国家的奴役,那就更要受到指责。浸信会有一个著名的教义,就是主张在基督之下,良心乃是绝对自由的。这乃正如罗马书十四章四节说:「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英国哲学家陆克(John  Locke)在美国独立百年之前说:「浸信会会友乃是最初唯一倡导绝对自由,公正的与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的与无私的自由之人。」彭可乐夫(George  Bancroft)论威廉氏(Roger  William)说:「他乃是近代基督教国家倡导对宗教良心自由学说的人,良心自由最初乃是浸信会会友的战利品,他们的历史,乃是用鲜血写的!」

浸信会认为国家的本分,乃完全是世俗的、民事的,至若关乎宗教的事,则完全在其管辖权之外。但是为着经济问题,又为维护他自己的政权,也会保证其人民宗教的权利,并且免除他们纳税的负担,如同准许学校和医院一样。霍盖瑛氏(Hall  Caine)在其《基督徒》(The  Christian)一书中说:「国家不是柱子,乃为毛虫」(前者为“pillar”,后者为“Caterpillar”,乃为谐音,译成中文,则无甚意义),倘使他越过其权力的范围,强逼或禁止某种有关宗教的学说或教义,那就将丧尽国家的命脉。那时罗马天主教在美国罗德岛州(Rhode  lsland)就被指责曾剥夺这种权利。以斯拉记八章二十二节说:「我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本以为羞耻;因我曾对王说,我们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一切离弃他的。」诚可作历世历代教会的模范。教会虽理当请国家保护他们教拜神的权利,因为他们会友乃是国家的公民;但是一个有组织的教会,倘靠国家供应其收入,乃为可耻的事。

二、教会之目的

教会唯一之目的乃为荣耀上帝,建立上帝的国度,这个国度,一方面乃在信徒的心里,一方面乃在世界。

要达成这个目的1.应共同敬拜;2.应彼此劝勉;3.应道化世界,兹分论之:

1.共同敬拜——此乃包括祈祷与教导。希伯来书十章二十五节说:「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一块烧着的炭火,很快就会息灭,如果很多的炭聚在一起,那就会成为狂盛的火焰。语云:「独木不成林」;又云「孤掌难鸣」;团结发生力量。有些人努力自修,不进高等学府进求深造;也有些人自己灵修,不到教会;但是他们的人数不多,且究非学业深造,灵性长进最善之道。

2.彼此劝勉——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十一节说:「所以,你们该彼此劝慰,互相建立,正如你们素常所行的。」希伯来书三章十三节说:「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教会存在,其目的乃在(1)有理想,(2)能策动,(3)能发挥潜能。正如面团须有酵母,始能发涨,教会也需生命的潜力,始能发挥感化的力量。如果把一盏不发光的灯,拿到别的地方去,也是不会发光的;要在远方发光,先要在本处发光。主耶稣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3)

3.道化世界——主耶稣升天以前,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二八18、19)主耶稣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一六15一16)使徒行传八章四至五节说:「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腓利下到撒玛利亚城去,宣讲基督。」哥林多后书八章五节说:「并且他们所作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犹大书二十三节说:「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在南洋安内亭(Aneityum)基督教会的墙壁上为着记念在那里开荒布道的约翰盖第博士(John  Geadie),刻着这些话:「当他初到此地之时,那地没有一个基督徒;但当他离开的时候,连一个异教徒都没有了。」他已经完全道化该地。在英国伦敦西敏寺教会在李文斯东(David  Livingstone)的墓碑之上,刻了这些话:「他四十年努力不倦,道化各地的士著,探究没有发现的隐藏,废除中非洲惨无人道的阪卖黑奴的制度,最后又加上他自己最后的话,我在荒蛮之地,孤军奋斗,最后我要加上这几句话,但愿天上最丰富的福乐降给美国、英国,或土耳其每一位帮助医治创伤痛苦之人」。

三、教会的律法

教会的律法,无非乃为基督的旨意,由圣经加以表达,并由圣灵加以阐发。律法所定的,乃为关于(1)教会会友的资格;以及(2)会友应负的责任。兹分论之。

1.会友的资格——会友的资格,乃有两大要件,一为重生,二为受浸,即为属灵的新生与礼仪的新生;乃要将内在的生命与外存的生命完全顺服基督;灵命要归入基督。与基督联合交契,与他一同受死,一同复活;又藉着浸礼向世人宣称,与基督一同埋葬和一同复活。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五24一25)主耶稣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约一一25一26)罗马书六章三至八节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浸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2.会友的责任——每一会友,从圣经里面,看到基督的旨意,就有权自己决定,用他的才学对主直接负责,为主所用,并且要服从基督的命令。

教会的权限,其范围如何,未可一概而论。一则对于会友的饮食,当然不应干涉(有些宗派对于某种饮食,乃有禁忌);二则不能规定应当参加何种社团;三则不能为其选择配偶;四则也不可为其决定应该从事何种事业。此外对于社会应兴应革的事,乃无权直接干与,而对于政治运动尤不应介入,或偏护任何一方。但此乃就教会整个有组织的团体而言。至若就教会会友个人的身分而言,则他乃为国家的公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圣经也晓谕我们。「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提前二1-3)准斯而言,则信徒,教会的会友,对于上述那些事乃应负起他们的责任,作实际的活动。但是教会方面,也应发挥她的功能,在真道上,心灵上,造就他们,准备他们,激励他们,使他们能够胜任他们的工作,造福社会,福国利民。从这点意义上说:教会的事工乃可影响所有人类的关系;而其久远的福泽乃不限一个国家,且要惠及普世,大道流行,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

美国林肯总统尝谓:「这个国家,不能一半自由,一半奴役」——意指另外一半必要推翻另外一半,彼此之间,乃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冲突斗争。犹如我国成语说:「汉贼不两立」,「水火不相容」。所以世界上基督和敌基督,两大力量也是如此,亚力山大特夫氏(Alexander  Daff)说:「一个不传福音的教会,则就不复为福音派教会」,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如果一个教会不再是福音派的教会,则那个教会,就要名存实亡!新英伦的先祖说:「把福音广传到世界边远之区,就要作继起之人的踏脚石。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的信心会成为大西方的特性。教会与学校一同发展起来。主耶稣基督是世界的救主,但是救世不能单靠基督一人,我们都要群策群力。」奏善多夫氏(Zinzendorf)称他的团体乃是「芥菜种协会」(The  Mustard-seed  Society)他这个名称,乃是根据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节。主耶稣基督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汉门氏(Harmann)在其所著《信心与德行》一书中说:「基督圣道所以能够继续存在,不是藉着何种以为可以不朽之物,而乃因为一直有那些不离圣经,遵从主的引导,见证主耶稣基督,有充分的勇气,舍己为人,不怕牺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