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会的要素;罗马天主教,希腊正教和基督教乃有不同的观念,兹分论之:
早期的基督徒认为教会乃是圣徒的团契(Communio Sanctorum或称被拣选者的集团)。在第二世纪末期,因为异端猖獗,于是使他们不能不注意真正教会的问题,以及教会的特征。从居普良(Cyprian)的时期一直到改教运动,关于教会的要素,大家从教会可见的外形组织上加紧探索。教父认为普世教会乃包括分布在各处真正的教会,在主教团结合的范围之内,结合成为一个外在的有形的团契。由于时间的推移,教会外在组织的概念,乃日形显著,并且由是益发注重教职阶级组织,结果便以教皇政治(Papacy)作顶石。现在罗马天主教对教会的定义说:「教会乃是已经受浸,有同一信仰,领受同样的圣物,受合法的牧师所管教,在地上有形的元首之下的信徒的圣会。他们把教会分作两类,一为ecclesia docens,乃为管制,教导与造就的人;一为ecclesia audiens,乃为受教导,被管制,领圣物的人。照此词严格的意义说:构成教会的乃为ecclesia docens而非ecclesia audiens。前者直接分享教会荣耀的特质;后者只是间接的。天主教虽只承认教会有其无形的一面,但却宁欲保守教会一名作为有形的信徒的团契。他们虽时常讲「教会的灵魂」,但却与此词确切的含义,并不完全相符。照第范氏(Devine)的定义,「教会的灵魂,乃是那些被召皈信基督,由超凡的天赋与恩典和主耶稣基督联在一体的信徒的团契。」但是费默思氏(Wilmers)说:「构成基督教会的一切属灵的超凡的恩惠使其会友能够达成他们最后的目的。我们所称的灵魂,一般而言,乃为使身体有生命的,渗透的本质且令教会的肢体能够履行他们特殊的任务。一切信心,共同目标的渴慕,内在的成圣的恩典,超凡的德性,乃都归属教会的灵魂。」第范氏乃以教会的灵魂仅属于某种合格的人。而费默思氏却认为乃是普遍渗透的本质有如人的灵魂一样。可是罗马天主教却不承认无形教会在理论上应于有形教会之先。莫勒氏(Mohler)说:「照天主教的道理,有形教会乃是在先,——然后始有无形教会;前者乃产生后者。」其意所指,教会乃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但是摩氏又说:从某种意义而言「内在教会乃是在外在教会之先;质言之,我们如不先属于内在教会,我们便不能做有形教会活的肢体」。关于这个问题,他在其所著的《象征主义》(或信条神学)或《教义的分辨》一书中对两者有详细的讨论。摩氏复强调有形教会与基督的合一。因此他又说:「有形教会乃是上帝的儿子,永远藉着人的样式,把他表明出来;又复一直更新,万世长春,——永远好像在圣经里面,道成肉身,甚至信徒乃被称为基督的身体。」
希腊正教对于教会要素的观念,乃和罗马天主教有密切的关系,但于若干重大的要点上,却有显然的差异。希腊正教不承认罗马天主教是真正的教会,说他们乃徒以自称,妄自尊大。他们说:「只有一个真正的教会,这个教会就是希腊正教。」他们虽比罗马天主教更为坦白承认,教会乃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是有形的,一是无形的;可是他们却更为注重教会外在的组织。教会的要素,并非圣徒的团体;他们虽然不接受教皇政治(Papacy),但却保留主教的教阶组织。他们又坚持教会无误论。而这无误性乃归于主教们,因此就归于宗教会议。迦汶氏(Gavin)在其所著的《希腊正教思想》一书中说:「无形的教会乃持有上帝的恩赐与权能,乃负有重大使命,要改变世人,进入天国。有形教会,乃由信仰相同,习惯相同,运用神恩媒介的人所构成。同时又驳斥无形的和理想教会的理念;教会乃是实在的,确实的,有形的,并非一种不能想像,不能实现的理想。」
改教运动,就一般而论,乃反对罗马天主教的外表主义;就特点而言,则乃反对其外形教会的概念。他们重新把教会真理彰显出来,教会的要素,非在外形的组织,而乃为圣徒的团契(或被神所拣选者的集团)。路德与加尔文都认为教会乃是圣徒的团契;质言之,就是那些皈信基督,在基督里成圣,且和基督联合,以基督作教会之首的圣徒的团契。这乃是改正宗信条的立场与主张。比利时信条说:「我们相信一个普世的教会,这乃是真正基督信徒的圣会,都盼望在主耶稣基督里得蒙救恩,都被他的宝血洗净,被圣灵成圣与膏抹。」第二次海尔弗信条也宣布同样的真理,「教会乃是从世界呼召出来的信徒的集团;是所有圣徒的团契,他们乃真正认识上帝,按着正意敬拜,复藉着圣灵的话,事奉在救主耶稣基督里的真神上帝;他们藉着信心,要分享上帝在基督里自由所赐各样美善的恩赐。」西敏斯德信条从拣选的观点,对教会作定义说:「普世的教会,是无形的,乃包含所有上帝的选民,他们在教会之首主耶稣基督之下,已经或将要被聚集起来成为一体,并且成为那充满万有者的新妇。」普世教会,乃是照上帝计划而存在的教会,乃被认为是上帝选民的总体,他们都有永生的盼望。但是那真实存在地上的教会,乃被视为圣徒的团体;这不但是无形的 教会,且又是有形的教会。这并不是两种教会,因此乃只有一种要素。无论是那一种,就要素而言,乃是圣徒的团契(Communion Sanctorum);但是无形的教会在上帝的眼光之中,其中乃只有信徒。有形的教会,照人的眼光来看,乃是那些带着他们的儿女承认主耶稣基督的人之团契。这种教会,其中可能包含尚未重生得救的人——其中可能有稗子和麦子(参太一三24一30)。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面,一方面他毫不犹疑的称他们是圣徒;但另一方面,他不能容忍那些邪恶的,要把他们排出。例如他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五11 ;并参帖后三6、14 ;提多三10)教会是一个属灵的个体,而以主耶稣基督作其神圣的元首;他乃受一个灵,基督之灵的感应;大家有同一个信仰,同一个盼望,事奉同一个君王。他又是真理的堡垒,把上帝属灵的祝福传授给信徒的机构。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乃被命定要把上帝救赎恩功所表明的荣耀反映出来。教会从他理想的意义说:照上帝所预定的,乃是我们信仰的目标,所以信条说:「我信圣而公之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