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浸礼的学说,可以分作两个时期,一为改教以前,一为改教以后,请分述之:
初期教父把浸礼视为一种「入会礼」(Rite of initiation),受了浸以后,就正式加入教会,通常认为罪蒙赦免,并且授予新的生命。有些人的宣称似乎乃有相信受浸重生之意。可是对于成年人则认为必须心灵有健全的气质,浸礼始能有效;他们不认为浸礼乃为对新生的开始所绝对必需的,但乃系更新过程中成全的要素。婴孩施浸在俄利根(Origen)与特土良(Tertullian)教父的时候,已经流行,但特氏则加以阻遏。一般的意见,都认为浸礼永不可重复;但是异端所施行的浸礼是否有效,则没有一致的意见。由时间的推移,大家有确定的意见,认为凡是奉圣父、圣子、圣灵,三一真神之名受浸的,则不要再浸;关于施浸的方式,也没有争议。
从第二世纪以后,大家渐渐公认浸礼乃有一种超奇的功能;甚至奥古斯丁也似乎认为婴孩施浸乃可使其重生(ex opere operato)。他认为婴孩施浸乃是绝对必需的,凡未受浸的婴孩乃是失丧的。照奥氏之见,浸礼可以勾消原有的罪责,但不能完全消除败坏堕落的本性。经院哲学家当初乃和奥氏持同样的见解,凡是成年人受浸必先有信心作为必需的条件;以后却有另一种思想占上风,妄以为浸礼乃总是有效,能使人重生(ex opere operato),这便漠视主观条件的重要性。结果罗马天主教圣礼的观念,便占上风,照他们的意见,浸礼乃为重生和进入教会的圣礼。这种圣礼乃是一种恩典,而且被认为很重要的恩典,因为(1)这乃在受侵者身上打上一个不能消除的记号,使他成为教会的会友;(2)这乃可以救受浸者脱离他原罪的责任,以及一切直到受浸时所犯的本罪,消除一切罪的污点,救他脱离一切今生和永世的罪刑;(3)藉着注入一种成圣的恩典,以及信、望、爱的超凡的德性,使他的灵性更新;(4)这能使受浸的人和众圣徒并与有形的教会有交通和团契。
路德会在改教以后,并没有完全除去罗马天主教对圣礼的观念。路德认为浸礼时的水,并非寻常的水,而乃藉着上帝的道及其原有的神圣的大能,变成一种生命的恩水,以及「重生的洗」(多三5)。藉着圣道神圣的功能,所以圣礼能够使人重生。关于成人受浸,路德认为受浸者须有信心,浸礼始能有效。关于孩童受浸,路德深知孩童还不能运用其信心,他起先认为上帝籍着他领先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使无意识的孩子能够起信;但是后来路德承认对于这点,乃茫然无知。以后路德宗神学家坚称婴孩的信心,乃为受浸之必备条件;但是有些神学家则又认为浸礼就能立刻产生这种信心,这就发展成为一种见解,浸礼能够动工,使人重生(ex opere operato)。重浸派(Anabaptists或称再浸派),为求解决路德的难题(Gordian-knot),就否认婴孩受浸之合法性与正当性。他们坚持凡是在婴孩时期受浸的,如果声请要进他们的教会,应再受浸,但他们认为这不是重浸,而为第一次真正的浸礼。
加尔文和改正宗神学家一直认为浸礼乃是为信徒设立的,并不产生新生,乃仅加强新生。但他们遭遇到一个问题。即为婴孩既不能运用他们的信心,则如何能够视为信徒,他们的灵命如何能够加强。他们认为婴孩如果在父母是信徒的家庭,乃为恩约里面的孩子,乃是有上帝应许的后裔,此乃包含重生的应许。浸礼属灵的功能,并不限于施行浸礼之时,而要一生一世继续下去。比利时信条也有同样的宣称。
由于苏西尼异端(Socinians),阿敏念异端(Arminians),重浸派,以及理性派的影响,人们否认浸礼是上帝恩典的印记,而仅视为世人信仰的表白。最可叹的,甚至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也惑于世俗之见,完全失去他们对浸礼属灵意义的认识,而使浸礼成为一种虚应故事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