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已经说过,耶稣一名,乃是照着天使的指示而起的,乃是「救主」之意(太一21;路一31)。这乃是希伯来文约书亚(Joshua)一字的希腊化,意指「救恩在耶和华」。这乃是为着他从天降世,所要完成的特殊使命而起的名字。
「基督」意云「受膏者」,可说乃是主耶稣的官衔;希伯来文作「弥赛亚」(Mashiah,Messiah),意云最高的君王。新约的记载,很清楚的指示我们,主耶稣准许人们用这些尊号称呼他。他也认为正当而加以接受的。因为这乃是他配接受的;正所谓「实至名归」。
在整部新约里面,基督耶稣常称为「主」(Lord)。这一个尊号,不仅是指他的权力与尊严,须受人敬拜;而复指他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和保护者。基督信徒称他为主(路二11,六5;腓二11),正和旧约时代的人称耶和华为主,完全一样。有些新约的作者,称「主」的时候,便是用旧约里面两个同样的字-一Adonai和Jahweh(即耶和华Jehovah。参看赛四○3;可一3;珥二32;徒二34;罗一○13;赛四五23;腓二10 ;耶九24 ;林前一31 ;诗六八18 ;弗四8;赛二19;帖后一9)。他乃是那些在天上的,以及一切在地上的主。他有一种行使在我们身上,和加持在我们身上的能力和权威,这只有我们的造物主和救世主才配享有。
「上帝的儿子」,也是一个最崇高的尊号(参看太四3、6,八29,一六16 ;约一29,一一4,二○31)。这一个尊号,一方面证明他真正而完全的神性;一方面表示他确是配讲关于上帝的事。诚如加尔文说:「因为他的神性和他在万有之先,及其永恒的生命,所以他称为神子。他因有人性,而被称为『人子』;当然亦因其神性,而应称其为神子。」其次,这个尊号又表明,主耶稣基督乃是原来就有权作上帝的儿子;而我们却要藉着恩典,得着儿子的名分,才能成为上帝的众子。人在亘古之初,在永世里便与上帝同在,便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却是在今世因信称义,重生得救之后,才配称为上帝的儿女,这完全是靠着我们和基督的关系(约一12,一六27)。于此我们要向世人提出两个严重的警告。其一,是佛家「见性成佛」的道理和一切「自我神化」 ( Self-deification)的妄想,这在上帝的眼中,实属僭妄亵渎,其结果只是自趋沉伦!其二,乃是新派基督徒的教义,说上帝是普世人类的天父;同时又以普世人群,无论信和不信,都是弟兄,都是神的儿女,这乃是不合圣经真理的邪说。上帝只是在主内重生得救以后,和神性有分的人之天父(参看约三3;林后五17 ;加三29)。那些不信的,没有重生得救,仍在罪恶中的人,乃是「魔鬼的儿子」,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沉沦之子」(参看约八38、42、44 ;徒一三10 ;弗二2-3;帖后二3)。所以,只有和主耶稣基督发生灵命关系的人,才能作上帝的儿女。
他接受最尊贵的名号,最崇高的荣耀,和信徒绝对的信仰和崇拜,这除非他真是上帝,那非但绝对不容承当,尤且全属僭妄亵渎。在保罗书信的开首(如罗一7;林前一3,加一3等)以及祝福中,他把主耶稣基督和上帝天父,放在绝对同等的地位。在新约里面,有许多名称,在旧约里是专指上帝用的,都适用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在新约里直称主耶稣是上帝的地方,不下十余次(例如:约一1、18,二○28 ;徒二○28 ;罗九5;多二13 ;来…8;彼后一1;约壹五20等)。于此可见他就是上帝。复次,主耶稣自己,他也时时刻刻自觉其神性,自知他就是上帝;所以他曾明白宣称「我与父原为一」(约一○30)。又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一四9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