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  结论——神性教义之重要性

一、生死关头

在结束本章之时,我们要警告世人和一般新派的「基督徒」。关于主耶稣的神性,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教义问题,而乃是一个有关永生和永死的重大问题。一个人是否永远沉伦,抑或重生得救,胥视其对于这个问题的信仰和态度而定。于此,我们愿引神学家霍祺博士的话来代表我们的意见。他说:「凡相信主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在肉身显现,并且爱他,顺从他的,乃是从上帝生的。谁否认这个真理的,乃是敌基督的,乃是否认子和否认父。因为不认子的,就没有父。保罗说: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乃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不叫他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他们既然不知,也不信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显现,于是便成为灭亡人!凡是认识他和相信他的,便可和他同得荣耀的盼望。倘使主耶稣不是真正的上帝,这乃是一种极不合理而且不可能的空想。他是我们的生命,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凡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就有永生。这不是我们自己活着,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的生命,藉着基督藏在上帝里面。我们有了基督,便得到了一切,必不致缺乏,永没有遗憾。这乃是因为基督就是上帝,他有一切属神的完善;并且因为他爱 我们,为我们舍命,救赎我们,使我们作王,作祭司。所以圣经说:『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一六22  )质言之,凡否认主耶稣基督的神性,并且不接待他,不爱他,不信靠他,不敬拜他,不事奉他,不听福音,拒绝福音,那便自取灭亡,永远沉沦。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乃是一个最显著的事实,和最彰明之真理;苟非愚妄,当难拒绝。凡真正信他的,便可得救,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这乃是新约的真理;凡是对救主耶稣的神性有属灵的悟性和真诚信心的,便能得到生命。这种悟性和信心之有无,乃为永生永死之分际。因为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如果没有主的,便没有生命。」

二、重生证据

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乃是基督教的中心教义;我们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与否,我们要分辨谁是真先知,谁是假先知,便可以这个教义为基准。关于主耶稣基督的神性,既有显著而充分的例证,我们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现在那些新派,尤其是「神体一位论」的所谓「基督教」学者,仍是不信主耶稣基督之神性。凡是不信主耶稣之神性,仅以他是一位导师或先知的人,便是昧于圣经的真理,便和真理之源——上帝,没有属灵的关系。因为除非在灵里面重生得救的人,是断不会了悟这种真理的,也断不会承认耶稣基督是主的。一个没有蒙圣灵光照的人,在其眼中,主耶稣仅仅是一个寻常的人,至多以为他是一位有崇高理想的伟人,或是高超人格的圣人。所以,保罗说,凡是承认耶稣基督是主的,必然是一位重生的人,也必然是一位得救的人。

三、三大特性

最后,我们还要指陈主耶稣神性的教义,绝非空洞的理论,乃有三个重要的特性。于此,我们愿引李腾氏(H. P. Liddon)在其名著《论基督的神性》一书中,所提出的三点,以结束本章:

其一、乃是其维护性(Conservative  Force)——主耶稣神性的教义,可以维护正确的上帝观;一方面可以不为超神论(Deism)所混淆;他方面更可不致为泛神论(Pantheism)所消灭。(著者按:因为泛神论乃是无神论的别名。)另详拙著《总体辩道学》卷贰第十一章。

其二,乃是其启发性(Illuminative  Force)——主耶稣神性的教义,可令我们认识:(1)主耶稣乃是真神,他的教训,绝无错误;(因为神是无所不知的)(2)他是生命,他的被钉十架,乃有救赎的奇功;(3)他乃是万王之王,乃是统治宇宙万物全能的主宰。

其三、乃是其伦理性(Ethical  Fruitfulness)——主耶稣神性的教义,可使信徒得到一种远超过自然主义,人文主义和外邦宗教所能企及的恩助感力和圣善的德性;从而使圣徒的灵命和道德生活,更为丰富而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