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晓谕我们:「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这恩典是上帝用谙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一7一10)我们对于「工约」(covenant Of works)和「恩约」(covenant of grace)两者的不同,应加分辨。照着「工约」,始祖亚当堕落,使人类陷在罪里;但是照着「恩约」,上帝差遣主耶稣基督降世,作人类的救主。照加尔文主义,一切自夸自义的观念,都应摈弃;要把一切尊贵荣耀完完全全归给上帝。商基斯(Jerome Zanchius)氏说:「在恩典里面,一个最伟大的圣徒,不能对被弃的罪人夸胜,上帝救他脱离罪恶和地狱,使他和邪恶的世界分别出来,唯有把一切颂赞归诸全能上帝的美意。」
所有世人都很自然的有一种想法,要靠他们所作的善工得救,因此便相信某种世俗的学说或教义。然而此乃大大违反圣经的真理,「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但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以赛亚书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六四6)人的作为与义行,乃像「无花果树叶编作的裙子」,绝对不能和救主耶稣白白赐给我们的义袍,相提并论,不能遮盖我们的丑恶,而要自惭形秽,「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参创三7一21),安得进入天国。此理显然,不待智者而自明。
在使徒行传,我们看到使徒保罗在雅典和以彼古罗斯多亚两门学士为道竭力争辩。离了雅典,又在会堂里,和迷信律法的犹太人辩论;又往亚该亚去帮助那蒙恩信主的人。神差遣保罗「作外邦人的光,叫(他)施行救恩」;主也动了善工,开导外邦人的心,叫他们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参徒一三47一48,一六14)。世人所以能信,能够得救,乃完全是靠神恩。此乃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绝对不是靠我们的行为或遵行律法。「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免得有人自夸。」(参弗一4、9,二8一10)使徒保罗,原是「法利赛人……就律法上的义说,(他)是无可指摘的。」但是他的自义,不但无益,且反逼迫教会,敌挡上帝,所以他蒙恩奇妙得救以后,便把「先前以为与(他)有益的,……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看作粪土」,而「以认识……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且得以在他里面」,得「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参腓三5一9)
尤有进者,圣经又教训我们,我们蒙恩得救以后,一则我们的罪,便转嫁给主耶稣基督,由他替我们担当(参赛五三4、5、11-12;林后五51;彼前二24,三18);二则,主的义,归给我们,算为我们的义,我们可以「因信称义」(罗三20一28,五18、19;腓三8-9),因此保罗强调:「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此乃是说,上帝已叫我们脱离律法的捆绑,而放在他恩典里面,他的旨意,乃是不让世人再做罪恶的奴仆。在此情况之下,只要在恩典里面,便不能再因罪而受律法的制裁。因为如藉恩典而得救,上帝便有权柄把律法取消,便不再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不再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一○三10一12)。保罗在罗马书中,一再强调,上帝的恩典,绝非靠人任何善工可以获得的,否则便不再是恩典。
可惜阿敏念派,昧于上帝奇妙的救恩,对于「工约」和「恩约」的区别,不加分辨,改变救恩的本质,而代之以他们的邪说,另倡一种加上善工的救法。照此异端,世人仍在重担之下,须靠遵行律法,靠其善工,始能得救。此乃根本改变基督福音的本质。但圣经警告我们,无论何人,甚至天上的使者,如传这种变质的福音,是应当被咒诅的(加一7-8)。可惜普世教会(W. C. C. )主席之一,英国圣公会大主教,竟藐视圣经,说:「天堂不是基督徒所独有的,凡行为完善的无神论者,也可在天上相见。」岂非敌挡圣道,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