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奥古斯丁的学说

一、奥氏学说的要旨

奥古斯丁(Augustine,354一430)乃为反对伯拉纠派的斗士。除了慈恽革利(Zwingli)以外,改教运动者,都支持奥氏之说。此说主张人类,乃是一个有机的个体,所以亚当犯罪以后,上帝就把他的罪归到他的后裔;这不是个别的,而乃是繁殖的,而以亚当为其首。由于亚当自由的行动,人类的意志便反抗上帝,而人性便从此败坏。我们现在的本性,就是亚当败坏时同样的本性,——不仅种类上相同,而乃是从亚当继续不断的流传下来的。亚当传给我们的罪,不是外表的,而乃是内在的。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个死,不仅是肉体的,而且是灵性的,永远的,因为人类都在他们始祖亚当里犯了罪。

二、赞成此说的理由

(1)罗马书五章便是此说适当的说明。亚当犯罪的结果,便影响整个的人类;死亡临到众人,便是罪已传到全人类的证据。但是因为上帝的恩典,「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五21,并参六23)(2)说对以下诸点有正确的说明:(a)罪的普遍性;(b)全人类的败坏;(c)人类堕落犯罪的严重性,使人对于救恩有更真切的认识;(d)败坏与犯罪既是相联,则便可见人不仅败坏且亦有罪,「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