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伯拉纠主义,并未立即消灭,只是暂时荫藏,俟机而动,教会又受到一种折衷主义的困扰。便有一种半伯拉纠主义(Semi一pelagianism)起而代之,因此又引起和半伯拉纠主义的论战。但半伯拉纠主义被击败以后,魔鬼仍不放松,又有一种所谓「半半伯拉纠主义」(Semi一semi一pelagian- ism)借尸还魂。这派一面承认救恩的需要,但却否认救恩的果效,及其不可抗性,因此奥古斯丁主义的胜利又受到挫折;而唯独救恩的道理,在教会里面,还有一部分人不能信受。伯拉纠主义和半伯拉纠主义,虽不能使人接纳,但是藕断丝不断,他们还是恋恋不舍,以为除了救恩以外,还要仰赖那不可靠的人的意志。
半伯拉纠主义虽被定罪,遭人非难,折衷主义也趋没落;但在整个中古时期,大多数人,仍以为真正能使人得救的不是上帝的恩典,还要看人的意志是否信受,才能使全能上帝的救恩发生实际的果效。所以在整个中古时期,律法主义(Legalism),乃大行其道,正像使徒保罗所攻击的犹太人,不信救恩,想靠律法称义(参加二15一21)。诚如魏耐耳(Heinrich Weinel)说:「那些想靠律法称义的人,乃是自欺欺人,以为他们力能遵守律法。他们把他们的罪遮盖起来,蒙蔽他们自己,而且自比圣贤,借助于古人,如以诺、挪亚、但以理,想为他们的灵魂辩护。」好像在我国,士大夫都以「人皆可为尧舜」自期,藉着善行,掩护他们的缺陷;并且希圣希贤,用以自豪。其实在上帝面前,都是伪君子,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