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奥古斯丁

由于上帝的安排,这种自救论的异端发生以后,便立刻兴起一种救恩论,与之抗衡,加以驳斥。从第五世纪开始,教会里面,便有上帝救恩论和自由意志论的大论战。

在这大论战的时候,倡导救恩论的斗士,便是奥古斯丁,他全部学说的中心,便是强调救恩,人类唯独靠着上帝的恩典,始能行善。奥古斯丁学说的号召力,在四一七至四一八年的迦太基教义大会(Council  of  Carthage)完全彰显出来。大会的决议说:「我们藉着基督,完全靠着上帝的恩典,始能做正当的事,我们每一作为,若不仰赖上帝的恩典,便不能思,不能说,不能做任何合理敬虔的事。」

从这个决议来看,这两种学说,乃是针锋相对,绝对冲突。一则凡事归乎上帝,一则凡事属于人。这便产生两种宗教,照奥古斯丁,乃注重对上帝的信心;照伯拉纠,乃注重靠人的行为。前者认为人乃完全绝望无路,唯有把一切盼望寄托在上帝,在救主;后者则完全相信自己,以为人可自救。

这是一场剧烈的争战,但最后胜利,乃归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主义的得胜,便奠定了基督圣道的基础。「世人都犯了罪」,需要救恩,「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参罗三23,七18)。一切伦理道德,无法令人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