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派,恰正相反,則疑懼文化;深恐聖道如與文化發生關系,會被文化消滅。他們以為欲求保持純正信仰,最好不要沾染什么文化哲學思想;要完全屬靈,為福音而福音,聖道而聖道︰這樣便不致「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這種擇善固執,忠心聖道的態度,固屬穩妥;但是,一個基督的精兵,不能藏在戰壕裡面,苟且偷安,僅取守勢;尤不應住在象牙塔中,獨善其身。魔鬼的野心,乃要吞噬遍地世人;(彼前五8)我們主的吩咐,乃是要我們「進入狼群」(太一○16),「往普天下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太二八l9)。我們不可故步自封,采取守勢;任何戰爭只有采取攻勢,方能獲得勝利。
基督聖道,固與文化哲學,不可混淆妥協;但卻不可投鼠忌器,完全否認,或漠視其關系。我們不怕兩者發生關系,而只怕不辨其本末與主從。我們如果漠視文化,放棄對于文化的領導權,則無異「自焚教會通至世界的橋梁」。其所發生的后果,若非使文化界人士妄自尊大,無視上帝,惑于「不可知論」,不信屬靈屬天之事;便令其飲鳩止渴,急不暇擇,趨騖異端,盲從邪道;被人用「虛空的妄言」所「擄去」(西二8)﹗
宗教對于文化,不僅有密切的關系,且複有決定性的作用,乃是一種潛在的主力。尤其基督聖道,以其教義之崇高,性質之超凡,實為歐美民族新生之動力,文化之保姆;而其推助西洋科學文化之發展,尤有其無可否認的影響,無可磨滅的史實。所以,我們不可守株待兔,自我陶醉;對于世事,不加聞問;而應根據聖道的標準,對于以往文化的成就,加以檢討,重新加以批判估價;並對世界的前途,人類的命運,加以積極的指導。惟于此又須鄭重說明者,我們並不是敵視文化,也並不是站在法官的地位,審判世人;而乃要用真理的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乃是要在真理的亮光中,對文化加以鑒定、估價,使其改造更新,得到新的生命,這乃是基督愛心之具體表現。
如用奧古斯丁的歷史觀和文化觀來說,「上帝城」可代表基督聖道;「世俗城」可代表世俗文化;兩者本質、目的和結局,乃根本不同。前者屬天界、愛上帝、遵行上帝的旨意,只求上帝的榮耀;后者屬凡界、愛世界、尊自我,只求世人的榮耀;而且受製于罪,無由自拔。所以前者必然興旺,后者必然衰微。惟是上帝既為歷史的中心,無論善惡,都要在他主宰統治之下,相反相成,互相劾力(羅八28)。上帝在人類文化歷史的過程中,始終站在主動的地位,最后終必完成其計劃,實現其旨意。而主耶穌降世,乃為世界歷史的新紀元,不僅世人藉他得蒙救恩,而且又使人類文化重新得到推動與更新的力量。我們要從這個基本的觀點,一方面分辨聖道與文化本質的不同,同時複認識二者應有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