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救贖的計劃,乃是根據「恩約」(the covenant of grace),恩約的關系人,一方面是上帝,一方面乃為失喪的世人。人類因始祖犯罪墮落,剝奪了上帝的恩寵,失去了上帝的形像,陷于罪惡的苦境;苟非上帝預備救贖的計劃,勢必沉淪滅亡。上帝因其大恩大愛,到時候滿足的時候,便差遣他的獨生子降世,「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二24,三18);忍受一切痛苦,且死在十字架上,履行世人得救必具的條件,付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並參林前六20)。根據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世人如果履行其應遵的條件,上帝便予以拯救。然而關于這個問題,教會裡面,以各派領悟不同,致發生許多紛歧的意見,茲特分別加以論列︰
他們認為上帝與始祖亞當所立的「工約」(covenant of works),以及和現在世人所訂的「恩約」(covenant of grace),除了所需的服從的程度以外,乃是沒有分別的。上帝應許亞當,倘使他能完全服從,便能得到生命。上帝對于現在世人,無論其為猶太人、外邦人,或基督徒,僅須盡其力所能及的服從,便可得救。
他們認為得救仍須賴善工,雖非如亞當必須要有完全的義,但藉聖靈的恩助,便屬可能。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藉著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以及上帝的恩惠,使世人遵行律法,沒有困難,便能得到救恩的應許。
他們深信上帝實有拯救全人類的心意,主耶穌也是一視同仁,為眾人而死,凡是聽到福音的,都可得救,不是靠善工,乃是單憑信心。但信心乃是上帝的恩賜,人類沒有力量相信,卻有力量抗拒救恩。
奧古斯丁派和以上各派,都不相同︰第一,以上各派認為救恩乃為眾人預備,沒有差別;但照此派則謂僅僅屬于在創立世界以前上帝在基督裡揀選的真正得救的人。第二,誰能得救,此派認為乃由上帝決定,乃是照他預定的美意,並非由人(參弗一4、9)。
??? 以上各派的意見,孰是孰非,不能憑我們的感覺來斷定何者是合乎情理;也不能照我們的想法,來判別何者是言之成理;而要看何者合乎聖經的真理。上帝救贖的計劃,所以稱之為恩約,乃因︰(1)照「他旨意的奧秘」(弗一9),上帝竟能愛本應受天罰和咒詛的罪人;(2)人類得救,絕非因他的善功,或有何可取之處,完全是無功而得的上帝自由所賜的恩典;(3)這種恩典,絕非由于罪人,照一般的常例,靠他血氣的才能而獲得的,而乃由于超自然的聖靈的力量,從上帝而來的白白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