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奧古斯丁

由于上帝的安排,這種自救論的異端發生以后,便立刻興起一種救恩論,與之抗衡,加以駁斥。從第五世紀開始,教會裡面,便有上帝救恩論和自由意志論的大論戰。

在這大論戰的時候,倡導救恩論的斗士,便是奧古斯丁,他全部學說的中心,便是強調救恩,人類唯獨靠著上帝的恩典,始能行善。奧古斯丁學說的號召力,在四一七至四一八年的迦太基教義大會(Council  of  Carthage)完全彰顯出來。大會的決議說︰「我們藉著基督,完全靠著上帝的恩典,始能做正當的事,我們每一作為,若不仰賴上帝的恩典,便不能思,不能說,不能做任何合理敬虔的事。」

從這個決議來看,這兩種學說,乃是針鋒相對,絕對沖突。一則凡事歸乎上帝,一則凡事屬于人。這便產生兩種宗教,照奧古斯丁,乃注重對上帝的信心;照伯拉糾,乃注重靠人的行為。前者認為人乃完全絕望無路,唯有把一切盼望寄托在上帝,在救主;后者則完全相信自己,以為人可自救。

這是一場劇烈的爭戰,但最后勝利,乃歸奧古斯丁。奧古斯丁主義的得勝,便奠定了基督聖道的基礎。「世人都犯了罪」,需要救恩,「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參羅三23,七18)。一切倫理道德,無法令人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