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複活的性質

一、真神的奇工

複活乃是全智全能的三一真神的奇妙作為。聖經裡面有些經文只是泛稱此乃上帝的工作,並未指明三位之那一位。例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複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哥林多后書一章九至十節說︰「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複活的上帝。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但是也有些經文,複活乃指是聖子的工作。例如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一、二十五、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六章三十八至四十節、四十四、五十三至五十四節,主耶穌說(見上引)。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見上引)。再從間接方面來說,複活之工,也歸 屬聖靈。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複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二、身體的複活

在使徒保羅的時候,有些人誤以為複活乃是心靈的,不是身體的。提摩太后書二章十八節說︰「他們偏離了真道,說複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現在也有好些人只信一種所謂心靈的複活。但是聖經明明白白曉諭我們,身體乃要複活。主耶穌基督乃被稱為身體複活「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至二十三節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複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複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他又被稱為從死裡「首先複生的」(the  first  born  from  the  dead)。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說︰「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層首位。」啟示錄一章五節說︰「……那誠實作見証的,從死裡首先複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這乃令我們看到,上帝子民的複活,乃要像他們救主複活的身體一樣。誠如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主耶穌基督的複活既是身體的複活,我們的複活也照樣是身體的。

尤有進者,主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的恩功,乃包含我們的身體。羅馬書八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的身體既然得贖,所以我們應當脫離敗壞的轄製,並要在身子上榮神益人。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至二十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製……。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上帝已經叫主複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複活。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羅馬書八章十一節明白曉諭我們,上帝藉著聖靈使我們這必死的身體活過來,「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複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照聖經所說,身 體複活,並非上帝新的創造,而乃是把現在屬土的身體改變為屬天的身體(參林前一五47一49)。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三節說︰「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藉著播種來說明其奧秘的意義說︰「或有人問︰『死人怎樣複活,帶著什么身體來呢?』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谷;但上帝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複次,主耶穌基督,複活初熟的果子,對他的門徒清楚驗明証實他自己複活的身體。同時聖經又清楚指示我們複活的身體要大大的改變。主耶穌在他複活與升天的過渡期間,他的身體雖還沒有成為完全榮耀的身體,但卻已經過重大的改變。例如當門徒關了門聚會的時候,主忽然能站在他們當中。(參約二○19一20)使徒保羅說,我們的子粒,並不希望收取同樣的子粒,但是從子粒長起來的,一方面固有其在本質上相同的地方,一方面卻又有其重大的不同。他說︰「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複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複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複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複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一五42一44 )改變和合一,兩者並非矛盾而不能相容的。例如現代科學家証明,我們身體裡面的分子(particle)每七年都要完全改變,但卻未分化我們的身體,仍舊保存我們合一的本體(identify)。此乃關乎人生的奧秘,著者已另著書論之。有些學者認為新舊身體之間,必有一種聯系之物,但此物之性質如何,則並未顯示。有些神學家則認為乃有一種餘存的胚種在新的身體裡面發展起來。還有些學者則認為身體裡面乃存有一種有機的性能,初期教父俄利根即主持這種見解,近代神學家如凱伯爾(Abraham  Kuyper)和密理根氏(Milligan)也有同樣的說法。那些反對和懷疑身體複活說的人,如果能接納這些思想,就能放棄他們的偏見錯覺,恍然大悟,疑慮冰釋。

三、義人惡人都要複活

照猶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的意見,法利賽人否認惡人複活。靈魂消滅說(Annihilationism)以及有條件的靈魂的不朽說(conditional  immortality)他們之間也有人否認邪惡之人的複活,而倡靈魂消滅說,許多神學家接納其說,有些安息日會派(Adventist)以及千年曙光主義者(Millennial  Dawnism)也贊同其說。他們都相信惡人要完全消滅。他們的論據,乃以為聖經裡面並未講惡人複活,實屬大謬,因為聖經無論舊約新約都有明明白白宣示。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使徒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說︰「並且靠著上帝,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複活……。」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但從救贖論的觀點說,義人和惡人須加分別,複活僅是對義人有利,因為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參約五29)義人惡人,果報不同,諸申論之。

四、義人惡人果報不同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第二個眾人,乃與前者不同,乃是「在基督裡的」,他們複活,乃是因為他們與基督有生命合一的關系。這當然只有信徒才有這種關系。所以他們的複活乃和惡人完全不同。惡人複活,並非得福,乃是為要受上帝公義的審判,其果報乃要受永死的懲罰。而義人複活,其果報乃是要得到圓滿的永生。(參約五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