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神學裡面,關于「陰間──地獄」的概念,乃有幾種的說法,甚難把每一種分開來講。他們認為舊約裡面「陰間」(Sheol)的概念,乃須和新約裡地獄(Hades)的概念相符,他們以為都是借用外邦的「陰間──地獄」說(the Underworld)。此說妄稱,照新舊約聖經,無論義人惡人,死后都要到這種淒慘黑暗的住所去,在那裡一切忘懷,對于在世上的生活僅有約略的夢景。這種境地,既非得賞,也非受罰的地方。在那裡沒有善惡劃分的區域,也無是非善惡道德的觀念。在那裡意識衰弱,死氣沉沉,毫無喜樂,只有愁苦。提倡此說的人,他們之間,意見分歧,有些人說︰「陰間」乃為萬人歸宿的地方,另有些人則說︰義人乃有脫離的希望。但是還有些人複有不同的見解,認為「陰間」乃分兩大區域,一為樂園,一為地獄(gehenna),前者乃為猶太人或是遵守律法的人所在之地;后者乃是外邦人的地方。猶太人在彌賽亞來臨的時候,就要被救出來;外邦人就要永遠在黑暗裡面。在新約裡面,則把「陰間」稱為「地獄」(Hades),他們誤以為此乃聖經關于中間境界的見解。
此派所講的中間境界既非天堂,亦非地獄,乃為另外分開的死者所在的地方,有些是永遠在那裡,有些則要在複活時離開,此乃在希伯來人中間流行的意見。但是這種見解,凡是相信聖經是上帝全部默示的人,鮮能接納,因為此乃顯然抵觸聖經。聖經明明教訓我們,義人死后乃立刻進到榮耀裡去;惡人乃要降到永刑裡去,茲再分四點,加以申論︰
1.此說以為無論義人惡人死后都要到「陰間──地獄」去,在那裡沒有善惡劃分的區域,也無是非善惡道德的觀念,乃顯然抵觸聖經的教訓。民數記第十六章講到那些藐視耶和華上帝的可拉黨人的遭遇說︰「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都吞下去。這樣,他們……都活活的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一六30一33)詩篇四十九篇十四至十五節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何西阿書十三章十四節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裡呢?」這乃顯然曉論我們,義人與惡人並非都要降到陰間去。
2.倘使「陰間──地獄」是一個中立的地方,沒有道德的分際,沒有蒙福的,也無受苦的,不論善惡,乃都要降到陰間,則舊約為什么再三再四以降到陰間來警告那些藐視上帝的惡人呢?例如約伯記二十一章十三節說︰「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詩篇九篇十六至十七節說︰「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箴言對此尤作多次的警告,例如五章五節說︰「他的腳下入死地,他腳步踏住陰間。」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因為被他傷害仆倒的不少,被他殺戮的而且甚多。他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列死亡之宮。」九章十八節說︰「人卻不知有陰魂在他那裡,他的客在陰間的深處。」十五章二十四節說︰「智慧人從生命的道上升,使他遠離在下的陰間。」二十三章十四節說︰「你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申命記三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複次,倘使沒有道德的分際,不論善惡,都要降到陰間,則上帝何以要以陰間與? 壑`(abaddon,destruction)視為同義,且複並稱?例如約伯記二十六章六節說︰「在上帝面前陰間顯露,滅亡也不得遮掩。」箴言十五章十一節說︰「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二十七章二十節說︰「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啟示錄二十章十二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有些人狡辯說︰「陰間」所以稱為中立的地方,乃是因為裡面乃分兩個部分,此在新約乃稱為樂園與地獄(gehenna),前者乃為義人的住所,后者乃為惡人所在之地。但是這種狡辯,不能自圓其說,一則舊約裡面,並無分作兩部分的形跡,只說陰間是懲罰惡人的地方。複次,在新約裡面,並未把樂園與陰間視為一個地方之兩個部分,而乃清清楚楚的指樂園就是天堂。哥林多后書十二章二、四節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 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最后,若說新約裡面的地獄(Hades),就是「陰間」(Sheol),不論善惡,乃都要到那裡去,則主耶穌基督為什么在馬太福音十一章手指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有禍呢?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複次,為什么主耶穌基督又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稱陰間為受苦之地呢?那「奢華宴樂」的財主死了以后︰「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路一六23一24)
3.此派又說,降入陰間乃為指惡人義人將來苦難的前途而言,但為什么義人面臨死亡,非但毫無憂懼,反而歡喜快樂呢?例如民數記二十三章十節說︰「我愿如義人之死而死,我愿如義人之終而終。」詩篇十六篇九至十一節說︰「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十七篇十五節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四十九篇十五節說︰「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七十三篇二十四、二十六節說︰「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后必接我到榮耀裡……。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以賽亞書二十五章八節說︰「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四節說︰「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聖經一再曉諭我們,真有信心的人,都深知靈? 豰磏魖倩擖H后,乃要享受更大的歡樂,所以都存著欣喜的心,盼望那種境界。希伯來書著者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來一一13一16)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講的討飯的拉撒路死后卻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大得安慰(參路一六20一25),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主耶穌對那位信他的同釘十架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司提反為道殉難,被眾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視死如歸,「呼吁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七59)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后書五章一至二節、六、八節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愿意離開身體與主同在。」他又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二十三節說︰「因? 甯△蛓N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愿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他在以弗所書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說︰「所以我求你們,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他又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九至十一節說︰「因為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十四章十三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証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于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仆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后,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照哥林多后書十二章二、四節來看,「樂園」和「三層天」乃為同義。
4.關于降入「陰間」 (Sheol)的主體,到底是那些人,學者間乃有不同的意見。流行的意見,乃以所有的人作主體,人降入陰間以后,乃是到了一種陰暗的世界,雖繼續存在,還能回想在世上與人的關系,但乃是在一種模模糊糊的境界。這種說法,似乎符合有些經文,例如創世記三十七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說︰「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約伯記七章九節說︰「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十四章十三節說︰「惟愿你把我藏在陰間,存在隱密處……。」二十一章十三節說︰「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詩篇一三九篇七至八節說︰「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傳道書九章十節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還有些經文,似乎指身體也一同下到陰間。例如創世記四十二章三十八節說︰「雅各說︰『……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發蒼蒼、悲? d慘慘的下陰間去了。』」(並參創四四29、31)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十三至十四節婦人對掃羅說︰「『有一個老人上來,身穿長衣。』掃羅知道是撒母耳,就屈身,臉伏于地下拜。」列王紀上二章六、九節說︰「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但是倘使死人的身體靈魂都要下到陰間,則墳墓裡豈非一無所有?照有些學者的解答,認為只有靈魂降入陰間,此固有若干經文的根據,例如詩篇十六篇十節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三十篇三節說︰「耶和華阿,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于下坑。」八十六篇十三節說︰「因為你向我發的慈愛是大的;你救了我的靈魂,免入極深的陰間。」八十九篇四十八節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箴言二十三章十四節說︰「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但是照希伯來文,靈魂(nephesh,soul)一詞,乃為一個代名的詞尾,尤其在詩體的文字,乃為一種象征的人稱代名詞。有些保守的神學家乃采取這種舊約的說法,認為此乃人類死后靈魂的中間境界,直等到複活的日子。
此說的正確解釋,並非易事,即我們試作的,也沒有絕對正確的保証。「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乃時常用來指同一個意義,乃為一種「地下境界」(underworld),無論是死亡、墳墓或地獄;從各國聖經的譯文來看,也可以反映出來。例如荷蘭文聖經則以陰間(Sheol)譯為「墳墓」,但在有些經文裡面,則又譯為「地獄」。在欽定本聖經裡面,則用三個名詞──「墳墓」、「地獄」與「深坑」(無底坑)。修訂本在歷史書裡,則無一致的名稱,或為墳墓,或為深坑,再加注解,稱為「陰間」。他們僅在以賽亞書第十四章保留「地獄」一詞(Hell,但中文聖經則譯作「陰間」,可見此詞乃可混用)。美國修正聖經的,為求避免困難,所以保留原有的「陰間」 (Sheol)與「地獄」(Hades)二詞。雖然「陰間」一詞較為通用,乃指世人都要去的「地下境界」,但並非一致采用的名詞。有些早年的學者,簡直就把「陰間」與「墳墓」視為同義;另有些學者則視為死者居留之所;還有些學者如謝特(Shedd)、伏斯(Vos)、愛珥特(Aalders)與特朋德(DeBondt)諸氏又謂「陰間」 (Sheol)並非一直有同一個意義。這些學者所作不同意義的解釋,須知分別檢討︰
1.在聖經裡面,「陰間」與「地獄」二詞,並非一直指是一個「地區」(Locality),而乃常為一種抽象的說法,用來指死亡,以及身體靈魂分離的境界。此乃屬于死亡的領域,有時乃稱一個有門的堅固的營壘,唯獨那有鑰匙的能夠開關。如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節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啟示錄一章十八節說︰「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這種地區性的說法,乃是根據墳墓的概念,當人臨到死亡的境界,就要降到那裡去。既然無論信徒與非信徒,在他生命臨終之時,都要進到死亡的境界,則事實上人人必有一死(參來九27)。撒母耳記上二章六節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上升。」約伯記十四章十三至十四節說︰「惟愿你把我藏在陰間,存于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愿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的時候來到。」十七章十三至十六節說︰「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若對朽壞說,你是我的父,對虫說,你是我的母親姊妹;這樣,我的指望? b那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等到安息在塵土中,這指望必下列陰間的門閂那裡了。」詩篇八十九章四十八節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何西阿書十三章十四節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那裡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裡呢?在我眼前決無后悔之事。」但是從另一面說,陰間死亡,還有一種非地區性的說法,例如啟示錄六章八節說︰「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灰色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府也隨著他;有權柄賜給它們,可以用刀劍、飢荒、瘟疫、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照上文所舉的特朋德氏(De Bondt)的意見「陰間」並非常指一個地區,乃有一種抽象的意義,乃是用以指死亡,死亡的權勢以及死亡的危險而言。
2. 當「陰間」(Sheol)與「地獄」(Hades)是指一個地區而言,照字面的意義來說,乃就是我們尋常所說的「地獄」或「黃泉」(Hell)或墳墓。下到陰間,乃是對惡人一種危險與懲罰的警告,例如詩篇九篇十七節說︰「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四十九篇十四節說︰「他們如同羊群派定下陰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五十五篇十五節說︰「愿死亡忽然臨到他們,愿他們活活的下入陰間;因為他們的住處,他們的心中,都是邪惡。」箴言十五章十至十一節說︰「舍棄正路的,必受嚴刑;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有一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他在陰間受痛苦……在火焰裡極其痛苦」。倘使陰間是一種中立地帶,則上述那些告誡與警告,豈非完全落空,毫無意義,無的放矢。複次,從這些經文來看,陰間也不是分為兩部分的地方。這種陰間分界的說法,乃是從外邦的「地下境界」(underworld)而來,乃毫無聖經的根據。照舊約經文所示,那些在主裡面死的人,乃要完全享受他們得救的福樂,絕不? U到「地下境界」去。詩篇十六篇十至十一節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十七篇十五節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七十三篇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后必接我到榮耀裡。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箴言十四章三十二節說︰「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義人臨死,有所投靠。」創世記五章二十四節說︰「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他並沒有下列「地下境界」。列王紀下二章十一節說︰「他們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他也未下列「地下境界」。希伯來書十一章五至十六節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于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証。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 腄A預備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仿佛己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 基此而觀,誠有信心的人在主裡面的人,他們的居所,絕不會是「陰間」,而乃要到一個更美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上帝為他們所預備了的城──新耶路撒冷(參啟二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