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唯物哲學以及自然主義的猖獗,靈魂不朽說,乃受到打擊。他們以為心靈沒有獨立的,實質的,真正的存在。自啟蒙運動以后,由于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人生觀之勃興;這種思想,先后經過了休謨、康德、達爾文等學說的影響,便加強發展,一味遵照呆板的自然法,來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道德、心靈問題。我國首領,中了這種思想之毒,從而不信靈魂不朽之說。例如黨國元老吳稚暉先生,當時新文化運動的首領胡適之尊他為人生觀大論戰戰線上的「押陣大將」,和領導「科學的人生觀」的先鋒。吳氏說︰「人便是外面只剩兩只腳,卻得到了兩只手,內面有三斤二兩腦髓,五千零四十八根腦筋,比較只有多額神經系質的動物……。人只有質力,一切情感、思想、意志,都不過是質力的反應;僅勉強美其名曰心理,神其事曰靈魂。」所以他主張,「那種駭得煞人的顯赫的名詞,上帝阿﹗神阿﹗還是取消了好……開除了上帝的名額﹗放逐了精神元素的靈魂﹗」其次乃為新文化運動首領,中央研究院院長胡適之先生,在他所著的《胡適文選自序──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中說︰「我不信靈魂不朽之說,也不信天堂地獄之說。」「故我說,我這個小我,會死滅的。死滅是一切生物的普遍現象,不足怕,也不足惜。」「生命本身 ,不過是一件生物學的事實,有什么意義可說,生一個人,與生一只狗、一只貓,有什么分別?」吳、胡二氏,都是望重一時,他們都否認靈魂與靈魂不朽說,乃是因為中了近代唯物哲學之毒,而他們的言論乃大大影響了國人的思想,為唯物共黨鋪路。
許多學者,不信靈魂不朽,異想天開,張冠李戴,加以曲解。國人常以「立德」、「立言」、「立功」,視為「三不朽」,藉以自慰自豪。近人也倡所謂「種族不朽說」、「聲望不朽說」以及「感力不朽說」,拿來取代靈魂不朽說。經雲︰「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一四12,一六25)他們這樣的自高自大,自負自義,自我陶醉,乃等于畫餅充飢,不能取代「永生之道」,不信之人的結局,照主耶穌所說,乃與信徒不同,乃是「複活定罪」(約五24)。「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扔在火湖裡」,「就是第二次的死」,乃是永死,不是永生(參啟二○11一15,二一8)。
茲將上述三種曲解靈魂不朽說的謬見分論如次。
1.種族不朽說──這一派的人自我陶醉,以為他雖要離開世界,但是他的后裔,子子孫孫要繼續傳種接代;他既生了他們,便是他的貢獻,有分于他后代的生命,那就要藉著他們,永永遠遠一同活下去。但是這種要藉著他子孫一同活下去的痴心妄想,絲毫不能取代個人靈魂不朽說;且複完全違反聖經的教訓,而事實上他的子孫也要死亡,不能救他脫離滅亡的命運,得到不朽的靈魂、永遠的生命,而乃要同歸于盡﹗
2.聲望不朽說──照實証主義(Positivism)的說法,此乃唯一人當渴望追求的不朽之道。但是這種主觀的想望,不但完全不合聖經的道理,而且在事實上縱使能自勉自勵,博得一時的聲望,甚至建立豐功偉業,可是古人詠嘆說︰「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雖或他們的名字,記在歷史裡面,即或誠如其言,能夠「留芳百世」,但仍不免被人遺忘。所羅門王很感慨的說︰「已過的世代,無人記念;將來的世代,后來的人也不記念。我傳道者雖在耶路撒冷作過以色列的王。我專心用智慧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上帝叫世人所經練的,是極重的勞苦。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1一14)尤有進者,世人更應驚覺,照聖經所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扔在火湖裡。」(啟二○11一15)則他的聲望名譽,實無補于他的永遠沉淪,豈不哀哉﹗
3.感力不朽說──此與上述的「聲望不朽說」乃有很密切的關系。但是所謂感力,不能一概而論,胥視其所作所為的動機是否為主而作。使徒保羅、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以及許許多多忠心的主仆,不但冒險犯難,堅苦卓絕,甚至為道殉難,視死如歸,自足彪炳千秋。但是歷史上有許多所謂偉大的人物,轟轟烈烈、威震八方、氣蓋萬世;其所作為,卻乃禍國殃民,誤盡蒼生,民怨沸騰,恨不得寢其皮而食其肉,成為千古的罪人。所以「感力不朽說」和「靈魂不朽」絕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取代「靈魂不朽說」。此說既與上述的「聲望不朽說」有密切的關系,則上文批判此說的理由,乃都可援引,故不複贅。
現在唯物論的宇宙觀,已被學者所駁斥,而代以屬靈的宇宙觀。美國心理學家詹姆士(William James)說,傳統的公式,以為思想乃是腦髓的功能,這種科學家的結論,乃是根據一種錯覺而來,照這種公式,就以為腦的功能乃是產生的(Productive),而不知也是傳達的(Transmissive)。腦髓可能僅僅傳達的,正如顏色眼鏡、分光鏡、折射鏡能夠傳達光,也能決定顏色與方向那樣。又如光可離眼鏡和透視鏡等而獨立,思想也可離腦髓而獨立。因此詹氏說,如果誤以思想為腦髓的功能,不信不朽之說;但倘能知思想乃可離腦髓而獨立,便能相信靈魂之不朽。現在有些進化論者,根據他們適者生存的道理,也相信不朽說。還有些著名的科學家如上述之詹姆士,還有洛奇爵士(Sir Oliver Lodge)、希斯洛(James H. Hyslop)都很重視人死后的問題,且都信靈魂不朽;尤以洛奇爵士,乃為虔誠信徒,嘗于一九一○年著《理性與信仰》(Reason & Belief)一書。在其去世前十年,本其多年對于心靈的研究,力倡死后靈魂不朽之說,發表三部著作︰一為《生與死》(Life & Death);二為《科學與永生》,(Science & Immortality);三為《我為什么相信永生》(Why I Believe in Personal Immortality),引起了學術界極大的注意。洛氏深信靈魂不朽乃為千真萬確的事實,曾撰「靈魂不朽之科學論証」一文。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在萊應博士(Dr. J. B. Rhine)領導之下,經過三百多萬次測驗,具體証明,人類靈命,超越時空,乃是不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