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類,毫無例外,都有敗壞的本性,此乃本罪(罪行)的根源,所以這本性乃就是罪。
世人乃生而有敗壞的本性,此乃罪性與罪行的根源。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六章四十三至四十五節裡說︰「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裡摘葡萄。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主又在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四節說︰「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詩篇五十八篇三節說︰「惡人一出母胎,就與上帝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敗壞的本質,(1)在人出生的時候,就屬于它;(2)成為人類意識的基礎;(3)不能用人自己力量改變它;(4)使人在上帝面前成為罪人;(5)是人類共同的天性。茲將有關的經文,分陳于下︰
1.乃人類與生俱來的──詩篇五十一篇五節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于此大衛王所認的罪,並非他母親的,乃為他自己的,他宣稱此罪乃是在懷胎時候就有的。托勒克氏(Tholuck)說︰「大衛所承認的罪乃從人出生時開始,不僅僅是在行為,而乃在人的本身,在上帝面前乃自覺有罪。」謝特氏(Wm. Shedd)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說︰「大衛乃是講他生而有罪,特別因其通奸的罪行而加重了他的罪。」
2.為人類意識的基礎──詩篇十九篇十二節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愿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五十一篇五至七節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干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3.非人力所能改變它──耶利米書十三章二十三節︰「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羅馬書七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4.使人在神前成罪人──耶利米書十七章九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的,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羅馬書三章十九、二十三節︰「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5.乃人類共同的天性──約伯記十四章四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于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約翰福音三章六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人類因都有敗壞的本性,所以都是可怒之子(參弗二3)。所謂本性,乃是指天生的,原有的;不是后天的,學得的。申言之︰(1)罪是一種本性,乃為一種生來的墮落的心志。(2)這種本性乃是有罪的,乃是應被定罪的。因為上帝的憤怒只是臨到那應受的人身上。(3)世人乃都與這敗壞的本性有分,其后果就有罪,而應被定罪。
以弗所書二章三節說︰「我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神學家謝特氏(Wm. Shedd)說︰「這裡所說的本性(nature),不是上帝所造的本質(substance),乃是被人類所敗壞的本質。「本性」(nascor)乃是天生的,生來的,例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十五節說︰「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魯秉生(E.G.Robinson)說︰「本性」,不是ousia,也不是「本質」,而是變更了的本質。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三節所指的意思,乃是說,當人出生的時候,就獲得一種觸怒上帝的特質與性情。
另有些學者的解釋,例如黎敕爾(Ritschl),則認為「可怒之子」乃是指沒有皈主以前犯罪作惡的境界;現在蒙恩得救的聖徒,則原有的震怒就轉為恩惠。」梅耶氏(Meyer)說︰「因為我們順從本來的脾性,所以成為可怒之子。」世人所以惹起上帝的震怒,乃是因為世人把他們的意志降服于本來的脾性。戴樂氏(N.W.Taylor)說︰「我們乃是由于我們的本性,藉著我們自己的作為,成為可怒之子。」史密斯(H.B.Smith)說,戴樂氏說「成為」(became)應當稱為「本為」(were)(按中文和合本以弗所書二章三節亦作「本為」)。世人乃是雙重的邪惡,先是由于本性,乃「本為」敗壞;后又邪惡,藉著他自己的作為,變本加厲。唯仰賴「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會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複活,重生了我們。」才能「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並「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參彼前一3一4,二4)關于以弗所書二章三節所稱的「可怒之子」,經學家和神學家,有很多著作,可供參考,茲不詳引。
羅馬書五章十二至十四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后要來之人的預像。」這段經文,乃有三種涵義,請申言之︰(1)罪乃是在本性裡面,所以嬰孩在沒有道德意識的時候,罪已存在他們裡面。(2)嬰孩既會死亡,這乃是上帝對罪的處罰,就是在他們裡面不良本性的特征,雖然尚未發展起來,實在乃是實際犯罪的胚種。(3)所以這就可確証所有人類的本性乃是有罪的,應加懲罰的。
關于羅馬書五章十二至十八節這段經文,本書《系統神學》卷陸「救恩論」第四章「罪的轉嫁」,與第三章「罪的影響」,已另加詳論,不複贅陳,希加參閱。惟戴樂氏認為嬰孩在沒有道德意識,不能有道德作為之先,乃和動物一樣,不受上帝道德律的統御。在這一點上,他乃和Edwards,Bellamy,Hopkins,Dwighi,Smalley,Griffin諸氏的意見相左。泰勒氏(Tyler)說︰「如果以為動物既會死亡,所以不能用死亡來証明嬰孩裡面有罪;這種說法,乃是站在不信者的立場。不信者甚至可以說,動物既非罪人而會死,所以不但嬰孩,就是成年人的死亡,也不能証明有罪。但『自古皆有死』,死既『臨到眾人』,死既『作了王』,死亡對于人類,既到如此可怕的程度,而尚不足証明有罪,則罪乃無論如何不能証驗之事。」豈非等于說,聖經裡面所論關于罪惡的話,都屬虛妄無憑﹗?戴氏之說,實乃離經叛道。
世上有三種事實,須加檢討,(1)普天之下,每一個人心裡面,都有罪惡的氣質與傾向,在實際生活的表現上,都有犯罪的行為。(2)世人作惡的傾向,乃占壓倒的優勢,須時時加以防范教導,引其行善;但作惡卻無須學習,因為「習慣行惡」,生而知之。(3)每一個人到了有道德意義之時,他們的意志,卻每易落入試探,違犯上帝的律法。
人類根本的自私自利,從孩童時期就表現出來,此乃人類本性自然而然的作為。而謙讓的美德卻很難教兒童發展。倘使不能甘心樂意彼此尊重各人的地位與權利,就不會有真正的禮讓之風。一般兒童,大都不顧他人,只求稱他自己的心。倘使母親問孩子︰「為什么你不作好事,專作壞事呢?」孩子答她說︰「因為作壞事百作不厭;做好事,則非常吃力。」桃樹必然結桃子,不是蘋果;荊棘必然生荊棘,不會有葡萄;所以人類的后裔,亦必有邪惡的本性。此乃人所共喻的道理,共認的事實。
上帝的震怒常在不信的人身上。羅馬書八章一至八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費曉氏(G.F.Fisher)說︰「柏拉圖,蒲魯泰(Plutarch)與西塞祿(Cicero)都不領悟人類的意志和人類的墮落與敗壞,故不能自救。許多道德主義者為什么墮落,變成惡毒憤恨,怨天尤人,其根本原因乃是在不知人類罪惡的本性。」
當我們察看普世人類道德的現象,進而尋求人類普遍的,天生的,完全受製的敵對上帝,違犯上帝律法的原因,其唯一對此問題的答案,乃為︰人類共同的本性乃是敗壞的。易言之,世人的意志,乃已離棄上帝,而以求自我的滿足為至高的目的。這種基本的不自覺的意志的傾向,乃為罪行的根源,而其本性乃就是罪,普世人類乃都與此罪有分。
世界上的大思想家,乃都異口同聲,共証此說之確當,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希臘大哲學家亞理斯多德說,從道德的本性來看,人類乃都好像站在斜坡之上,他的意欲與熱情乃是下降的;他雖有意向上,卻苦本性難改,力不從心,徒托空想。當理勝于情,他就走上一步;但是倘使情勝于理,他又下降。從無一人能夠登峰超極,到達頂峰。人類雖有對善的確信,而且乃有行善的決心,但事實上乃是一直反其道而行,「知行不能合一」。這乃是一個謎,亞理斯多德乃百思不得其解。
亞理斯多德為什么百思不得其解呢?他又說︰「很顯然的,因在理性之外,另有一種天生的本質,和理智竭力抗衡。還有人的心靈也在理性之旁與其相克製。」其實亞氏問題的答案,乃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二節,使徒保羅的話︰「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可惜亞氏不知其中的原因,所以他不但不得其解,且又沒有解救之方。只有上帝的啟示,不但能解釋其中的因由,又複能指示得救的真道。
伍德基氏(Wuttke)在其所著《基督教倫理學》中說,亞理斯多德所以百思不得其解,乃因其僅知邪惡對個人的影響,而不知其還有連帶的關系,它乃是在自我繁殖的。道德日趨墮落的整個人類裡面。人性乃江河日下,唯有藉著上帝的「作因」(Divine Causality)始能否極泰來。
柏拉圖把世界人類本性的敗壞,罪惡的普遍,比作「瞎眼多頭的野獸,裡面乃充滿了邪惡﹗」他斥責那些主張「人性本善」的人說,倘使他們是對的,就當把他從小就關閉起來,免得他們玷染墮落,俾能成為聖潔。他意所指,乃可証人性之敗壞,罪惡的普遍性。孟諾氏(Menno)說︰「敗壞的來因,乃是在我們的祖先,所以我們都習慣行惡,無法放棄,而我們的習性,乃都有瑕疵。」
巴斯噶(Blaise Pascal)說︰「我們乃生而不義,每一個人都專為他自己;而各自為謀,自私自利,此乃是天下紛爭禍亂之源。」此與吾國孟子,所見略同。大家在「四書」裡都讀到「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裡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后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康德說︰「世人乃有兩種性能,住在他裡面,一善一惡,而人類本性,乃壞到極處;兩者在裡面相爭,要想控製人類。」黑格爾雖是一個泛神論者,但是他卻相信「原罪」,並謂此乃人類之本性──又為每一個人的本原。
英國著名文學家莎士比亞說︰「世人都是偏離正道;在我們被咒詛的本性裡面,沒有一樣是公正的,而是傾向罪惡的。」他又說︰「我們都在自己裡面,我們是何等的軟弱愚昧﹗我們簡直是自己的叛徒,自作自受,自取滅亡﹗」「我們的本性,是愛追求,卻似老鼠一樣,掠奪食物;橫沖直撞,吃了毒水,『飲鴆止渴』,毒發身亡﹗」「美德不能強加灌注,『把舊皮袋裝新酒』(馬太福音九章十七節,主耶穌說︰「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而應慢慢品嘗其味,才能領略曉悟。」「每人的性情,不是靠勢力,不是靠才能而生,而乃靠特殊的恩典。」莎士比亞又說︰「人若以為他和始祖亞當遺傳的關系,並不使其自覺有罪,把他和始祖的遺傳關系完全消除,敢大膽對上帝說,我沒有罪﹗這乃自欺﹗」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假使有人以為相信人類的墮落需要超凡的拯救,是不合理的思想,因此妄以為莎士比亞沒有知道人類的本性,實乃自証其謬妄。」
柯立祺氏(S.T.Coleridge)說︰「基督教基本的道理,一言以蔽之,乃為──我是一個墮落的罪人……在我意志裡面有一個邪惡的根源,此乃在我有自覺與任何作為以前,早已存在;我生來就是一個可怒之子。這個可怕的奧秘,我不想知道它,甚至以為這乃是不可能的;但我卻知道這乃確是有的。……而且凡是真實的,必是可能的。」范郎端齊(Van Oosterzee)說︰「雨水和陽光,固能使雜草生長得更快;但是倘使沒有草的種子先在地土裡面,乃是無從生長的。同理,不良的教育與風俗習慣,也不會種植人類的罪惡。」時人以罪惡歸咎于教育與社會,實非確論。譚尼生(Tennyson)說︰「他發現在他血液裡面,乃有一種卑劣邪惡的品質,在和良善斗爭,我對于這個不可思議的,神奇的戰爭,簡直無能為力。」丹恩氏(Taine)說︰「在我們每一人裡面,乃藏有野人、盜匪、瘋子,或則安靜無事,或則上了手銬,但仍都是常常活在我們自己心靈的深處。」英國著名詩人勃朗寧(Robert Browning)常在他的詩裡面傳講「原罪」以及「人心敗壞」的道理。
英國賓州大法官湯柏生(Thompson)說︰「倘使曾經做過律師的人起來傳福音,他必更能傳講人性敗壞的道理。因為人類完全墮落敗壞的道理,乃最能解釋為什么虛偽、欺詐、陰謀、淫蕩、謀殺……各種罪行會在世界如此猖獗的原因。一切教育、訓導、敦品、修養,種種方法,都不能克服心裡邪惡的傾向,因為罪惡,根深蒂固,已經占有了我們人性每一部的質素。」這乃可見「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一七9),亦可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以上乃是從西方人士的話,証明世人都有敗壞的本性,現在再從我國先哲的話,加以証明。益見人性敗壞,乃是地不分中外,時無論古今,並非「人心不古」,實乃「自古已然,于今益烈」,益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我國的荀子說︰「今人之心,生而好利焉,順是,故爭奪起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賤賊生而忠信亡焉。……是故必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后出于辭讓,合于文理,而歸于治。用是觀之,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故拘木必待隱木括熏矯然后直;純金必待襲厲然后利。今人之性惡,必待師法然后正,得禮義然后治……故隱括之生,為枸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理義,為性惡也。」因為人類本性之敗壞──即荀子所謂「性惡」,故需刑政理法,此乃所以防微杜漸,使人不致為非作惡;「以矯飾人之性情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性情而導之」。可証孟子之說,以為「人性之善,猶水之就下;人無不善,水無有不下」之說,乃和人性敗壞的事實,不能符合。故孟子之說,不能成立;且正相反,人性之惡,正「猶水之就下」。
即就孔孟之道而論,「性善」之說,亦有自相矛盾之處。這非著者的苛論,乃為他們自己所承認。例如,《大學》開宗明義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可見人性未必盡善,尚須照大學之道,做一番明德的工夫,方能止于至善。再就「有教無類」(《論語》,衛靈公),及「人皆可為堯舜」,「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諸說而論,則僅指人性藉著教化,可能使其為善,成為聖賢,但未必為善。更就「禮運大同篇」而說,「人藏其性,不可測度,惡在其心,不見其色;欲一以窮其心,舍禮又何由哉?」則尤可見人心乃有惡,故須用禮,以去其惡。此與「人之初,性本善」之說,乃自相矛盾﹗
所謂「性善」之說,乃由孟子倡導,以其善辯,故奉為正宗。而其性善之說,亦占優勢。但孟子性善之說,論據未必充實;即就他們儒家自己的經典而言,亦無有力根據。試觀《大學》第六章說,「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后厭然,擒其不善,而著其善。」朱子注雲,「此乃言小人陰為不善,而陽欲掩之,並非不知善之當為,惡之當去,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耳。」此正可推翻孟子之說,人性之善,並非「如水之就下」。複可証聖經真理,「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三12、23,七18、19、24)
數千年來,儒家有一個最大的難題,就是「知行不能合一」。甚至有一位極力反對基督聖道,認為「一個真正的中國人就不應做基督徒」的儒家學者,也不能不承認,聖賢人格,……無論升到任何境地,其所體現的,畢竟不可能是天道或上帝的整全,畢竟只是部分,這就是所謂「聖人的悲劇」﹗此乃可証人之敗壞,以致「行善毫無能力」。甚至孔子雖被國人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上至聖君賢相,下至販夫走卒,都加崇仰;殊不知他仍苦力不從心,不能行善,且要犯罪,所以他仰天嘆息,呼叫說︰「獲罪于天,無所禱也﹗」又說︰「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是益可証「人心已壞到極處」(耶一七9)。「習慣行惡的,……不能行善」(耶一三23);「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易言之,「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太一二33)從主耶穌的教訓,就可知普世人類,甚至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的孔子,也要慨嘆「獲罪于天」,當可以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誠如經雲︰「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