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的作為,不但是為他自己,但是也為他的后裔,于此就有一個問題,誠如上文所說,工約是否仍有效。倘使亞當的作為,乃是僅為他自己,則他犯罪墮落,世人並未和他一同墮落;世人是否犯罪墮落,乃仍在考驗之中。但是,倘使亞當乃是代表全人類而作,則世人都和他一同墮落。聖經教訓我們︰「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本為可怒之子」(弗二1-3)。世人在本性上,乃是生而為罪人,都需要洗淨我們的罪。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二章六至十一節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不偏侍人」。這無非曉諭我們,上帝公義的道,乃仍是有效,不因時代而變遷。倘使有人能夠站立在上帝公義的審判台前,証明他沒有罪,論是轉嫁的,他親自的;是原罪,或是本罪,他就可不被定罪。但是事實上,誠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 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上帝」(羅三10一18)。他們都陷于始祖亞當犯罪所貽的刑罰的與本性的后果裡面,而無由振拔。因此世人不能靠行為得救,唯有皈向基督為救主,因為他已經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替世人履行了工約的條件,給世人永生的應許,並且作世人的保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