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約時期所需要講的,不如舊約那樣的繁多,茲僅分四點來說︰
在新約裡面所啟示的恩約,在本質上和舊約所訂之信徒與上帝的關系,乃是相同的。時代派的學者卻把兩者視為不同的對比;這種見解,乃是根本不當的。此則在羅馬書第四章和加拉太書第三章,乃有充分的明証,我們于上文也已加一再詳論。這所以稱為新約,乃是因為在施行的若干特點上,乃與舊約有所不同。容在下文加以申論。
新約和舊約不同,乃在其普及萬國萬民。我們在上文會加論及,恩約的特征原來乃是普世的,其「特殊的神寵」(Particalarism)乃始自亞伯拉罕,到了挪亞之約的時候,就格外加強。但是這種「特殊的神寵」,並非永久的,及至達成其目的,便歸消失。甚至在律法時代,外邦人也能夠參加以色列人,分享恩約的祝福。到了主耶穌基督代死十架,成為活祭,亞伯拉罕的祝福便溢流萬邦。那些「原是……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參弗二11一16)
新約時代,把恩約慈惠的特征放在更重要的地位,而複以應許為首要。在恩約裡面,上帝乃自由的把他所要求的賜給他的子民。從這一點來看,新約時代,乃是與亞伯拉罕之約,而非與西乃之約有關。此則保羅已在羅馬書第四章與加拉太書第三章清楚講論。但是這並非說在律法時代,沒有恩典的應許。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后書三章特別指責猶太人把西乃之約,變成工約。他強調說︰「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可惜「以色列人……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最后,新約時代比舊約時代要帶來更豐盛的祝福。上帝恩典的啟示,藉著「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就到達了最高峰。聖靈充滿了教會,上帝的恩典,在主耶穌基督裡、使信徒得到更豐盛的屬靈的和永遠的祝福。現在的恩約時代要一直繼續,直到基督再來,使恩約關系藉著與上帝密切的交契,得到最圓滿的成就。那時「『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