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者號稱科學,竟斥上帝創造論為迷信,殊不知進化論並不科學。科學重客觀事實,此說則全屬主觀的空想;科學重証據,此說乃為毫無根據的虛構;且遭科學家的駁斥,認為乃是兒戲的假設。甚至進化論者自己也自相矛盾,駁斥修正,莫哀一是。最后以為是進化論的「開祖」達爾文自己;也恍然大悟,根本痛悔。
茲將(甲)神學家;(乙)科學家,(丙)進化論者自己對此說之批判,分述如后︰
1.神學家柏可富(Louis Berkhof)說,「達爾文想從五種論據,証明人類乃是從「似人猿」(Anthropoid Ape),或稱「類人猿」變成的,此即(a)人和高等動物結構相似論;(b)胚胎論;(c)不完全器官論(Rudimentany Organs);(d)血液論;(e)人類原始論。但這五種論據乃都不可靠。(a)、(b)兩說,據生物學家研究結果的報告,人獸並無結構上的相似性(structural similarity),僅有發生學的相關性(genetic relationship)。(c)科學家並不認為所謂人類的退化器官乃是由動物而來。(d)最近化驗的結果,發現人獸之血,乃有本質上的不同。(e)人從猿猴進化而來,至今沒有找到「缺失之環」(Missing Link)。他們花了許多心血找到所謂「爪哇人」……等等,照科學家鑒定,實在毫無價值,有些骨頭到底是人的抑或是獸的,根本沒有定論。除此以外,進化論者還有更嚴重的難題,便是關于人獸更大的異點,如人類的心靈,他們的智慧、語文、良知和宗教,進化論者都不能作合理的解答。關于這個問題,當于下文再加詳論。
2.神學家霍祺(Charles Hodge)對于進化論的批判,計有四點。其一︰進化論者把萬物之靈的人和小小的蚊虫,視為出于同源,而且要經過幾百萬萬年的過程始成為人。此種學說,不待智者,必大為震驚,實為科學界之恥辱。無怪當此說發表的時候,科學界大為震怒;徒以迎合時代的潮流,世人惑于進化論之美名,故能風行一時。其二︰這種學說,乃是建立在一種絕對不可靠的假設上面,便是把沒有生命的物質,當作能夠思想設計,並且好像無所不能,這不但絕不可能,而且荒謬絕倫﹗拉馬克說,上帝僅造物質,達爾文說,上帝僅造沒有理智的細胞,以后上帝便不過問,就由那些沒有理智的細胞和物質,照著所謂自然律自動地變成植物動物,乃至萬物之靈的人類。這些沒有理智的細胞和物質,幾如無所不能的上帝,甯有是理﹗這又等于說,一幅美麗的圖畫,一篇優美的文學作品,乃是由一些顏料,一些墨水,自己作成的,試問有誰能信呢?其三︰達爾文等,雖非無神主義者,但是他們的想法和說法卻正和無神主義者異曲同工。因為照達爾文的說法,上帝在幾百萬年以前,造了一些胚種,從此上帝便不管宇宙萬物,好像沒有上帝一樣。他把有神論者所相信的上帝心智奇妙的作為,都認為僅系物質的原因,乃為自然界無數次湊巧的動作。達氏複反對聖經上帝照他們自己的? 庣釧M樣式造人之說。在他所著的《人類的血統》(Descent of Man)一書中說,人乃是從猿猴演進而成。他雖信有上帝,卻是宣傳無神主義,實屬矛盾。其四︰此種學說,乃是一種無可証驗的幻想。一切的生物,乃是從一個原始的胚種經過了五百萬萬年演進的過程而來;不但如此,甚至連本能、智力、德性也都是從這同一個源頭,經同一個歷程而來,這種學說,實在比印度的神話,更為虛玄,殊難置信。
進化論反對上帝創造說,斥為迷信,世人惑于其說,盲從附和,以為合于科學;殊不知當此說于一八五八年發表之時,科學界便大為震怒。當時的博物學雜志(Annals and Magazine of Natural Science),即刊有著名博物學家阿格錫(M. Agassiz)的論文,從科學的立場抨擊達爾文。一八六○年英國利物浦文哲協會(Literary and Philosophical Society)在所出的專刊中,特以此文刊入;該刊之中,並有柯霖湖博士(Dr.Collingwood)一文,擁護阿氏駁斥達爾文之論;倫敦大學解剖學教授吳德博士(Dr. Wood)在他所著的《人類始祖》(Ancestor of Men)一書中說,「他們用盡心計,所製的各種圖片,根本等于痴人說夢,實在沒有絲毫價值」。著名科學家佛蘭明氏(Fleming)說,「那些稱猿猴為『人類堂兄弟』或『人類至親」的人,製了圖片,刊載雜志,實為一種欺世惑眾的罪行」。史各脫博士(Dr.D.H.Scott)說,「進化論在科學上毫無可靠的事實。」弗萊希曼博士(Dr. Fleischmann of Enlangcn)說,「進化論乃為絕無事實可証的『幻想』。」季特博士(Dr. B. Kidd)說,「進化論乃是一種駭人聽聞,愚不可及的假設」。
班納氏(E.C.Payne)在其所著《上帝創造的印記》一書中說,「據進化論者說,幾百萬年以前,地上是沒有動物的,只在海裡有一些沒有骨頭的像鮫魚一樣的生物。在那個時候,根本沒有骨頭這種東西。」「但進化論者又說,海洋裡的鮫魚,過了幾百萬年以后,忽然心血來潮,要到江河裡去探險,孰知事有湊巧,結果到了鹽水湖裡,阻斷了到江河之路,而湖水后來又潮趨乾涸,這些鮫魚要想在淤泥中跳動,便長出一些骨質的鰭來,結果就長出兩條腿,后來終于生出四條腿來。為著適應環境,呼吸系統也不得不改變,以后又作新的打算和計劃,由是隨著一定的程序,從爬虫類、鳥類、哺乳類,最后進化成人。這種欺哄小孩的胡說,等于痴人說夢;孰知那些神經正常的人,在所謂科學昌明時代,不但信以為真,且后大為鼓吹,實令人啼笑皆非。」「其實若講進化論,用不著那些進化論者替上帝設想,要費幾百萬年的工夫。例如一只青蛙,起先僅為一個小卵,后成一條小魚,以后便生兩條前腿,再后又生兩后腿,最后掉去尾巴成為青蛙,跳到岸上。又如一個雞蛋,變成一只小雞;又如一條丑陋軟弱,艱于爬動的毛虫,變成一只美麗而能飛翔的蝴蝶,不僅外形完全改變,其整個性格,生活方式,也徹底改變? A而且不用幾百萬年,都只要幾天或幾星期的工夫,這乃是上帝創造的奇工。」「『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一一33)用不著進化論者作他的謀士。而且上帝創造萬物,乃是『各從其類』,最后才照他形像和他的樣式造人,人並非從動物進化而成。如果要照進化論的說法,先從植物進化為魚,魚又進化為爬虫,爬虫進化為鳥,鳥類進化……為人,試問為什么這種進化的程序忽然停頓?」「在美國某著名的博物院裡,陳列著一個有名的『猿人』,使萬物之靈的人類,作為獸類的后裔,這誠為科學界的恥辱,也是人類智慧的恥辱。」
美國德州科學院(Texas Science Academy)商特博士(Dr.D. E.Sanden)對于人類和禽獸根本的不同,提出十二個特點,認為進化論乃有十二個難關。第一關是數學──秦雅各爵士(Sir James Jean)在其所著《宇宙的奧秘》一書中說,上帝乃為一大數學家,貝爾氏(Eric T.Bell)在其《人類與數學》一書中說,人類有數學的天性,即遠在古代,人類已知天文、明物理、能造歷法、建宮殿。但禽獸至今不通數學,此為人獸根本不同之第一點。第二關是語文──芝加哥大學米特教授(George H. Mead)說,語文為人所為人之特征,亦人獸不同之界。其他動物,雖鸚鵡能夠學語,鴿子能唧咕通情,猴子能彼此「談天」,但並無精確的語文,尤不能吟詩作文,著書立說。語言文字,乃為上帝賦予人類之特殊恩賜,亦為通神(祈禱)之媒介。主耶穌為上帝之「道」,吾人當運用此恩賜,「以文載道」,以口傳道,向神贊美,感恩祈禱。若倡進化論,以文否認上帝的創造,以口褻瀆聖善的真神,乃是忘恩負義,大逆不道。第三關乃為發明──鳥僅能作巢,狐狸僅能作侗,但並不能改進,更不能創造發明。猴子可加訓練,使能騎自行車,但卻不能駕駛汽車,更不能造車,不能開設工廠,建實驗室。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上帝乃是創造天地萬物之主,上帝命令人「治理這地」,管理萬物(創一26、28),故人有智慧,能創造發明,改進其生活方式。第四關是人體的結構──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徒一七26),「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林前一五39)。人獸之間,不能輸血。主耶穌降世,乃是「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第五關是人類的形像──人乃是照著上帝的形像和樣式而造,倘使人的腳像牛的蹄,人的膀臂像鳥的腿,人的口鼻像豬的口鼻,則便不倫不類,不能表現上帝的智慧、能力、慈愛和榮美 。第六關是德性──禽獸沒有道德律,無所謂犯罪行義的道德觀念。但人能為非作惡,犯法倡亂;也能悲天憫人,救苦濟難。有彼得和保羅至死忠心,也有賣主的猶大。人有自然律,也有道德律,如果違反道德律,則必墮落痛苦,但禽獸僅有自然律,而無道德律。燕子按著季節,飛來飛去,這是自然律,並非遵行道德律。犬雖能守夜,對主人忠心,但這乃出于自然律,並非道德律。第七關是良心──此乃上帝在人心中的呼聲,人若作惡,便受良心責備,能在上帝面前認罪痛悔。一個印第安人,雖無高度文化,卻能形容其犯罪的良心不安,好像一片三角玻璃刺透其心;但禽獸則無良心責備,不能祈禱認罪。第八關是功罪影響──人的品性作為,對于社會國家,天下后世,為禍為福,乃有重大影響。人可作罪惡的奴仆,亦可為義的器具(羅六13一17)。但禽獸的生活,則無社會和歷史的影響。第九關是靈性──禽獸不知得罪上帝,不能向其傳道,如果要它認罪,等于對牛彈琴;但人聽了福音便能認罪悔改,皈依救主。第十關是重生──人悔改得救以后,便能重生,成為新造之人,舊事已過,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林后五17)。一個為非作惡的盜匪,真正得救重生以后,便能成為謙卑敬虔的聖徒。第十一關是複活──此乃上帝對人特別的? 陶\,聖徒榮耀的盼望。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禽獸與主的救贖工作,主的複活毫無關系,因為沒有靈命,也無複活的應許。但人乃「是天上的國民」,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便和「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到主再來之時,其「卑賤的身體」便要「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后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參弗二6;腓三20、21;帖前四16、17;西三4;約壹三2)。第十二關是永生──禽獸既沒有靈命,不能重生。沒有複活的應許,所以沒有來生和永生的盼望。但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主耶穌「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后一10)。救主來臨之時「死人要複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一五52、53)。那時我們在新天新地,「上帝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一4)。
上文所提的深負時望的阿格錫,他乃是一位卓越生物學家,對于博物學複有劃時代的創見和貢獻,他的話,實深足代表科學家反對進化論的意見。他有一次在哈佛大學比較動物博物館講演,公開反對進化論說,「從古生物的研究中,可以証明的那種從下等動物演進為高等動物的學說,乃是一種違反自然,毫無根據的謬論」,「從動物生活各種不同的現象中,仍可發覺其有一致的地方,這便可証明上帝造物乃有一個整個的同一的計劃」,「我們的世界,決不是各種無意識的有機物的力量造成的結果,而乃是一位有意識的,全知全能的上帝創造的傑作」。阿氏又在《博物學研究法》一書中說,「我覺得一般博物學家,乃都在那裡追逐一個幽靈,要想用進化論的觀點,從動物世界中──一種唯物論的等級發展,來解決人類創造問題。他們想用這種簡單的方法,輕易解決人類起源的奧秘問題,無疑的乃屬幼稚可哂,又証人類知識之貧乏可憐。從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作為之偉大奇妙來看,他的智慧決不會像人那樣幼稚,僅把猴子變成人類。何況,這種唯物幼稚的解釋,和自然演進的道理,乃是根本自相抵觸的,和胚胎學、古生物學的事實,是絕對不符的;在胚胎學裡,絕對沒有一個事實,可以証明進化論是合理無誤的。猿猴之不能演變為人,正如古代煉金術 者,不能把下級金屬變成金子一樣。『各從其類』(創一21-25),乃是上帝創造的計劃。人類僅能生養,但物種的由來,則為上帝的創造」。
進化論既在科學上有其偏差,所以進化論者自己也常自我批判,不斷加以修正。例如一八六四年斯賓塞修改拉馬克的學說,提倡「微芽說」;以后魏恩曼又提倡「生物細胞淘汰說」,又把拉馬克和斯賓塞之學說完全否認。到了二十世紀,遺傳學興起,進化論又遭到一個打擊,雖狄弗裡修正了達爾文之說,仍是遇到嚴重的困難。魏恩曼的學說雖獲得學者的擁護,后又被摩根學派取而代之。可証他們乃是立說紛紜,莫衷一是。所以進化論者,亦深感難于自圓其說,不能不廢然而返,從而徹悟上帝的大能,及其創造的智慧。
例如,斯賓塞不能不承認萬物乃系一種不可思議的無限的大能所產生,此種大能,必為創造萬物之上帝。華勒斯(Wallace)亦反對達爾文之自然淘汰說,謂在人心以外,人心之上,必有一位超乎自然和宇宙的本體,此即上帝,遂放棄他們無神論。赫胥黎(Huxley)對達爾文的書,亦發生反感,謂乃是對「目的論」(Teleology)的致命打擊﹗海克兒(Hsckel)本為唯物無神的進化論者,亦承認進化論之謬妄。熱烈擁護進化論的羅曼納(Romanes)且于逝世之前,皈依基督。
最后達爾文自己,也恍然大悟,悔悟前非。達氏為研究人類根源和發展,曾赴南美,發現該處有一種土人,身材矮小,簡直和一般動物無異,且與禽獸為伍,環境惡劣,而且體格多不健全,腦力則和發育不健全的低能兒童一樣,因此加以徹底研究,認為這種土人,必須經過無數悠久的年代的教育與訓練,始能達到一般文明人的水準。孰知過了不多幾年,達氏重游南美,研究這些土人,已經大大進步,使其大為驚奇。這些原與禽獸為伍的土人,不僅衣冠楚楚,而且能讀能寫,他們又複有學校,有教堂,已經達到文明人的水準。因此達氏不得不自承其以往的錯誤,乃忽略了一個重大因素,便是上帝。因為從上次他離開南美之后,便有傳道人前往宣揚福音,經上帝聖靈大能的感化,這些土人,已經成為「新造的人」(林后五17),這絕非他的自然淘汰說所能解釋。世人都假達爾文之名,提倡進化論,殊不知達氏到了晚年,深悔其早年所著的書,實都謬妄,他恨不得收回他的著作。在其臨終之前,常在病榻讀經,並時喃喃自語「聖潔的上帝」,「偉大的上帝」,「無比的救主」﹗據當時看顧達氏的何伯夫人(Lady Hope)所作的見証說,「達氏在臨終之前,異常悔恨,自承其所倡的進化論,乃為年少無知的時候,所作的懸測與空想,萬不料他的書竟成燎原之火,世人把它當作一種宗教」﹗
基上所論,一切反聖經的學說,都難成立,人類的起源,當以聖經──上帝的話語為依歸。「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一26,二7)。人類的起源,既非自然發生,也非由于進化,乃是天父上帝的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