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  救贖之約的條件與應許

一、救贖之約的條件

「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7),聖子到世上來,乃為神人中間的中保和他子民的首領。他既是末后的亞當,乃要為第一亞當以及天父所賜給他的那些子民贖罪;還要作第一亞當所沒有作的,要遵守上帝的律法,為他所有屬靈的子孫取得永遠的生命。這些條件,可以列為以下三種︰

1.必須取得人性──他應當取得人性,由童貞女懷孕而生,降世為人,從而和塵世發生關系,住在世人中間(參約一11、14)。他雖然沒有罪,卻要擔當世人的罪。誠如加拉太書四章四至五節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又在希伯來書二章十至十一、十四至十五節說︰「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他為要達成他的任務,乃絕對必須降世為人,成為人類的一分子。

2.必在律法以下──他本是上帝的兒子,乃是超乎律法之上的,但是為「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必須「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5)而且還要進入刑罰的與條約的關系,俾可為選民代付罪的工價而使得到永遠的生命。詩篇四十篇八節說︰「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馬太福音五章十七、十八節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在約翰福音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他又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腓立比書二章六至八節說︰「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3.必須舍命贖罪──他為他自己的人,取得罪之赦免,和永遠的生命,就要為他們所獲的報賞,取得成果,藉著聖靈大能的運行,更新他們的生命;「將(他)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照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3一24)還絕對要把身體完全獻給上帝。約翰福音十章十四至十七節說︰「我是好牧人……並且我為羊舍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二、十九至二十二節,「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沒有一個滅亡的。……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希伯來書二章九至十五節;七章二十五節說︰「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上帝的恩,? 陘H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二、救贖之約的應許

天父的應許,乃為要履行救贖之約應遵的條件。天父應許聖子能完成他偉大而無所不包的使命,並除去救贖之約一切不確定的運作的果效。這些應許可分以下六種︰

1.必須為童貞女所生──天父要為聖子預備一個身體,作為他的帳棚(Tabernacle)。這個身體乃是上帝直接的超凡的作為,為童貞女所生,使其不玷染罪惡。路加福音一章三十至三十五節︰「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它。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么有這事呢?』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希伯來書十章五節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上帝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2.必須膏立為彌賽亞──天父要賦與聖子必要的恩賜與才能,俾能完成他的使命︰尤其要膏立他彌賽亞神聖的職分,給他沒有限量的聖靈,這個應許尤其在他受浸的時候,完全成就。以賽亞先知預言︰「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四二1-4)又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贊美衣,代替憂傷之靈……。」(六一1-3)馬太福音三章十六、十七節︰「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約翰福音三章三十一至三十六節說︰「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 U有之上。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証出來,……那領受他見証的,就印上印,証明上帝是真的。上帝所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3.必須救他脫離死亡──天父要支持他履行他的任務;完成他的使命;要救他脫離死亡的權勢,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權的,就是魔鬼,從而建立上帝的國度。以賽亞書四十二章五至七節說︰「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並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他如此說︰『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破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四十九章五至八節說︰「耶和華從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仆人,要使雅各歸向他,使以色列到他那裡聚集。(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我的上帝也成為我的力量。)現在他說︰「你作我的仆人,使雅各眾支派複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對那被人所藐視,本國所憎惡,官長所虐待的,如此說︰『君王要看見就站起,首領也要下拜,都因信實的耶和華,就是揀選你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如此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我要保護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複興遍地……』」。詩篇十六篇八至十一節說︰「我將耶和? 堭`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約翰福音十章十四至十八節︰「我是好牧人;……我為羊舍命……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一至六節︰「……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那釘十字架的耶穌……已經複活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三至五十七節︰「……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4.保惠師為他作見証──天父為了報賞他所完成的大功,就差遣聖靈,建立屬靈的身體,並且教訓、指導和衛護教會──就是他的身體,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2、23)。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六節,主耶穌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十五章二十六節,他又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証。」十六章十三至十五節,主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使徒行傳二章三十二、三十三節說︰「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複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証。他既被上帝的右手高舉(或作他既高舉在上帝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5. 萬國萬族必歸順他──天父為要報賞他舍身流血所完成的救贖的恩功,要賜給他很多子孫,多到沒有人能夠數算。最后萬國萬族,都要歸順他彌賽亞的國度。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為國權是耶和華的,他是管理萬國的。」七十二篇十七節說︰「他的名要存到永遠,要留傳如日之久;人要因他蒙福,萬國要稱他有福。」

6.把天地權柄賜給他──天父要為他的國度與教會把天上地下所有權柄賜給他。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節︰「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以弗所書一章十九至二十三節︰「……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複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冶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腓立比書二章八至十一節說︰「他……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于父上帝。」希伯來書二章五至十節說︰「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上帝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証明說︰『人算什么,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作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 A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上帝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最后要賞賜他,使他作中保,使他同父上帝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他同父上帝同有的榮耀(參約一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