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三章一至七節關于始祖亞當受撒但試探的記載,它的性質乃是歷史的,並非神秘的,也非寓意的,乃為人類歷史上確實發生的事實。我們這個見証,乃有五個理由︰
1. 這一個記載,乃都是平鋪直敘的事實,沒有非歷史性的暗示或隱喻。
2. 創世記乃是聖經裡面歷史書的一部,因為創世記的性質,乃是歷史的記錄。
3.以后其余聖經的作者認為創世記乃是真實的歷史,所以時常詳加引証。
4.這個記載裡面,有幾種與眾不同的特色︰例如把人類始祖放在伊甸園裡,試探者(撒但)藉著蛇向始祖說話,乃都合于天真的不是有經驗的始祖的情況。
5.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乃都是顯然可見的實物;但也會有象征的屬靈的意義。
主耶穌也承認其歷史性,所以他加以引証,例如約翰福音八章四十四節說︰「你們是出于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于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哥林多后書十一章三節說︰「我只你們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那)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啟示錄二十章二節說︰「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史密斯氏(H.B.Smiih)在他所著的《系統神學》中說︰「倘使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探,並且得勝魔鬼是史實(太四1一11),那便沒有理由可以說始祖受魔鬼試探,不是歷史的事實。」我們深信聖經的統一性與完滿性︰且複認為主耶穌基督和使徒對于創世記裡面的記載之歷史性所作的見証是確實的,是無可置疑的。因此我們推斷,聖經作者在取材的時候,必有上帝在督導他們;而主耶穌基督的應許,「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也在使徒們身上成就了。使徒保羅對于罪惡的道理,很顯然的乃是根據創世記所作歷史性的記述。
在各國語文裡面,有各種動物說話的故事,可見撒但變成動物的形狀,對女人說話,而試探始祖,乃是適合起初人類的始祖受魔鬼引誘的情況。事實上即于現在,撒但確曾變成蛇的形狀,在非洲剛果(即今之Zaire),向一位軍官夫人(而且亦為女人)說話,要求請見他們的元首,旨在反對當時的鐘培(Tshumbe)首相,因為鐘首相竭力反對共產主義。此事乃發生于一九六四年七月,世界著名的《時代周報》曾有報導,並非寓言,亦可証創世記第三章所記也非寓言神話,確為歷史的事實。著者對此另有著述。
創世記二、三章裡面的「樹」和「蛇」雖是實物,但也有象征的意義。在亞洲諸國民間的故事裡,蛇乃為不吉不祥,邪惡之物的象征。(惟印度以蛇為聖物而敬拜之,著者在東南亞講學布道之時,曾參觀其蛇廟。)分別善惡樹乃上帝統治權的標幟,其意所指,乃為天下萬物,都屬于他,歸他掌管。人類雖能知善,卻沒有行善的力量,雖能知惡,卻不能避免作惡。「生命樹,乃是一個象征,乃指明一個事實,即為──生命不是在人自己裡面,也不在人自己的權能,而要向外尋求,就是要向生命之主尋求。」因為他乃是生命之主,「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他又是「天地的主,……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一17)
樹乃為普通之物,但是它所象征的,乃有重大聖禮的意義。正如浸禮的水,以及聖餐的餅,雖都是非常普通之物,卻是最大真理的象征。麥克文(Mclvaine)在他所著《聖經的智慧》一書中說︰「這兩棵樹乃代表善與惡。上帝所以不許始祖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乃是一種向始祖的宣稱,因為人自己不能分別善惡,而必須信靠上帝的指導。但是魔鬼卻慫恿始祖用他自己的智慧分別善惡,因此就和上帝脫離關系,獨立起來,我行我素。罪惡乃是受造之物,專擅自主,侵犯上帝的屬性,施行上帝的職權,要憑他自己的智慧,分別善惡。此乃自高自負,自以為是,特立獨行,不再信靠上帝,而且要將他自己的智慧與意志放在上帝的智慧與意志上面,占優先的地位。」
炯斯氏(Griffith Jones)論分別善惡樹說──「當始祖第一次面臨試探的時候,他深切感覺到他所想做的乃是錯誤的。當他的手放在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上面,他也深知他的命運乃是懸在天平上面的時候,不勝恐懼戰兢。在他初次向試探降服之時,他的內心便漸起一種內疚悔恨之感;而就在那個時候,他就被趕出伊甸樂園,這乃他的本性原有的居處,從此便被驅逐出境,離開了上帝的面。」這乃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因為有了這初次的罪,其他的罪,便相繼而生,人類命運就江河日下。這是聖經裡面關于始祖亞當被撒但試探,犯罪墮落的記載,乃是歷史的事實。有些學者,卻以為這乃是一種神話寓言,暗示隱喻。但如上所述,這種說法乃顯然和事實不符。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創三1),此就是撒但的本性,它甚至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后一一14),所以它試探亞當乃分幾個步驟︰
1.撒但試探的策略(對夏娃乘虛而攻)──當夏娃獨自在園中的時候,撒但就利用她的天真無知,乘虛而攻,先加誘惑,反問夏娃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么?」(創三1)夏娃受其誘惑,為求滿足她自己的欲望,便不顧上帝的旨意。她這一個最初自私自利的心,便使她不斥責撒但,也不遠離撒但;反而漠視上帝的吩咐,利令智昏,竟輕信撒但的謊言,造成禍延萬世的大錯﹗
撒但只講一面之詞,故意偏重上帝「不準」吃樹上的果子,而不提上帝「應許」「可以隨意吃」「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創二16)。夏娃被撒但「弄瞎了心眼」(參林后四4),「心地昏昧」(弗四18),她竟任憑撒但歪曲上帝對她的吩咐。上帝對始祖的吩咐,乃僅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二17)但是夏娃卻夸大其詞說︰「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創三3)她不但拒絕上帝的吩咐,且複愈發加以厭棄,她不但不愛上帝,而且和上帝分離。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句所問的話,乃是撒但對夏娃所問的︰「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么?」(創二1)撒但至今仍在施展它的故技,使人互相猜疑。此乃世人爾虞我詐,天下紛爭擾攘的厲階,卻都是因為中了撒但的詭計,可惜世人不知醒悟。
2.否認上帝的真實──「蛇對女人(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三4、5)
撒但控告的理由,甚為刻毒,它說這乃是上帝的嫉妒與欺騙,所以他要叫世人一直愚昧無知,不能不依靠上帝。于是女人受撒但的迷惑,就不信上帝,不顧他的吩咐,他「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她便以為從此就可有智慧,能夠分辨善惡,不必信靠上帝。這一念之差的惡果,如︰不信、驕傲和貪婪,一切邪情惡欲,就從一種自我分離,自我企圖,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氣質與心志裡發展起來。
誠如何葛氏(Hooker)說︰「各人都要照個人的心志而活,乃為人類一切苦難不幸的起因。」戈特氏(Godet)說,約翰福音一章四節︰「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節經文,其中「生命」與「光」二詞,可以暗示「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這裡面乃含有從原始時代就存在的奧秘的意義,可說是「伊甸樂園的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Paradise)。順服乃是求知的正路,只求「光」,不求「生命」,乃是「伊甸樂園的罪」(Sin of Paradise)。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七章十六至十八節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憑著我自己說的。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裡沒有不義。」主耶穌「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他是真神,又是真人,但他的教訓,卻不憑著自己,也不求自己的榮耀,唯求他父上帝的榮耀。觀此,世人若「愚好自用」,「予智自雄」,自負自義,但求自己的榮耀;妄以為「眼睛明亮」,「能知善惡」,且「如上帝」,否認上帝的真實,不僅謬妄,且複悖逆,結果便自趨沉淪﹗
3.種下罪惡的禍根──撒但深謀遠慮,它的計謀,乃好像把毒物放在水源裡面,則從它裡面涌流出來的河水,便都毒化;這乃是它百年千秋的大計,不必枝枝節節,一一費心。因為人心既已根本敗壞,他裡面的氣質與性情,便能藉著行為表現出來。人類乃是從裡面墮落的,這一念之差,作了基本的決定,這一個悖性滅義的選擇,以自我為至高無上,取代了上帝的地位,誠為「一失足成千古恨」﹗撒但便大功告成,額手稱慶。從此以后,在人類最內部本性裡的罪,便源源不絕地生出各種犯罪作惡的行為來;實在貽禍萬世,為害蒼生。雅各書一章十七節說︰「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培德氏(Bair)說,「律法不僅要求外表的服從,而複需內心的忠誠。在夏娃尚未把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摘下來以前,她的內心其實已經違犯了上帝的律法,人類已經犯罪墮落,乃僅藉摘取禁果把它表示出來而已。」因為假使始祖亞當沒有敗壞,墮落,他決不肯吃他妻子給他的禁果,而必堅定持守上帝的吩咐,因為他明明知道上帝的吩咐,「……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這一個吩咐事關生死,實在乃有非常嚴重的意義,他內心苟未敗壞墮落,決不會隨從妻子,抗拒上帝的命令。當一個印地安人問一位宣教士,他的先祖在哪裡,宣教士回答他說,他的先祖都在地獄裡。這位印地安人回答說,他也要和他先祖到地獄裡去,卻偏不信宣教士所傳的福音,要和上帝一同到天上去。正如使徒行傳中的撒非喇一樣,她寧愿欺哄上帝,和她丈夫一同滅亡。(徒五7一11)這正如滔滔天下,蚩蚩者氓的心態,不愿皈向救主,信奉真道,寧愿向地獄直奔﹗
神學家腓立比說,世人自高自大,自負自義,要自己定他的律法,要「如上帝」(創三5)。人要自己升高到上帝的地位,結果就犯罪墮落,「一落千丈」,「一失足成千古恨」。主耶穌本來是上帝,卻自己卑微,降世為人,代死十架,拯救世人(參腓三6-8;提前一5;彼前二24);從而使我們從墮落的地位,「升高」起來,「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6)
創世記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于是把他趕出去了。……」始祖受了撒但的試探,要想「如上帝」,但其悲慘的結果,因為他一切的作為,乃以「自我」為中心,便完全失去了上帝的形像,和上帝的生命隔絕,「與基督無關,……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弗二12)。罪一旦「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它就會自己繁殖,蔓延感染,歷世歷代,世界人類的痛苦煩惱,災禍患難,推源禍始,乃僅在始祖一念之差。語雲︰「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何況悖逆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萬福之源,生命之主,全能全知的上帝。法賴氏(Farrar)在其所著《人類的墮落》一書中說︰「一個女人,一念之差,便令整個世界,完全敗壞,無可救藥﹗」此乃因撒但的計謀,和它的深謀遠慮,種下了罪惡的禍根。此乃「不法的隱意」,亦為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遠非人智所能測度;而當仰望上帝的啟示與曉諭,斷非本章本節所能詳加檢討。本書于其他有關各章以及拙著《系統神學》卷陸「救恩論」,已另有詳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