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教會的行政部應交在聖靈的手中。由于聖靈的掌管統治,教會有形的行政工作,就變成無形的,這才會將「為教會作萬有之首」的道理真正實現出來。聖靈乃真是基督的代表(“The Vicar of Christ”教皇僭妄,高抬自己,以此自稱號曰「天主」,自比聖靈,無啻列于「三位」之中,使聖靈無地自容,豈非瀆冒上帝,大逆不道)。人類在永生全能上帝面前,乃是必死的;卑微不足道的,何能僭稱此名。一位神的仆人如果忠心事奉主,或者可說是聖靈所派的代理人,因為他們乃是在聖靈監護之下,處理教會的事工。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28)照使徒行傳所說,最初差派宣教士的,乃是聖靈,「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于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徒一三2∼4)當初使徒們在決定他們宣道事工方針的時候,可說乃都隨從聖靈的旨意。他們並非依靠自己的聰明智慧,也不因左思右想,就偏離他的引導;而乃多方祈禱,審慎研討,始行明白聖靈的心意;于是全心順從,不再憂疑顧忌;勇往直前,義無反顧。
倘使不信靠,或是漠視統率她的聖靈,則教會勢必依附軟弱的血肉的膀臂,從而和國家結合,傾向世俗,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教會製度,仿照政治的模式,妄想變成一個屬世的國度。她為求防止紛擾,維持秩序,就用外面的力量加以轄製;而不信靠內在的聖靈之大能。其結果就使上帝的教會,基督的身體,聖靈的生命的機體,變成一個用屬世力量統製的教會的機關。為求防止混亂,竟不惜摧殘教會的生命。主耶穌說,為要「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處呢?」(太一六26)豈非愚不可及。
教會屬靈的地位,乃是決于她和聖靈的關系。須視其是否有聖靈住在裡面;又須視其是否聽到上帝的「話語」(The Word)以及他在心靈裡面所講所發的呼聲;又須視其是否照他的觀點來衡量萬事;又須視其是否承認他有最高的權威;又須視其是否服在他的監護之下;又須視其是否尋求和隨從他的引導;又須視其是否謹守承認他乃教會之首的權柄;又須視其是否樂意作他所吩咐的事;還須視其是否萬事順從聖靈最高的旨意。倘使一個教會對于上列許多考驗的問題,站立不住;徒憑他自己的智慧才能,治理教會,而不受聖靈的統治,作他的總裁,這種所謂教會,就不能稱為真正「基督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