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宗的天命論,乃注重上帝的主權。上帝在永世裡對于世界一切要發生的事,都已命定。一切受造之物,無論是自然的或精神的,都要照他預定的計劃,實現他權能的旨意。此乃和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十一節相符︰「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所以我們研究上帝和他的工作,首當研究上帝的天命。此乃正當的研究神學的方法──以研究上帝創世和救贖(再創造)為起點。但事實上只有改正宗住重天命論。
路德宗神學則和改正宗不同,他們不重上帝論乃重人類論(anthropo1ogy)。他們不以上帝為起點,從而否認萬事乃都由上帝預定;而是反其道而行之,不思念天上的事,而思念地上的事。他們雖信預定論,但乃是相對的,且只限于好的事,特別關于得救的祝福。路德宗神學家對天命論,類都閉口不談,而僅講預定論,而且他們的預定論乃是有條件的(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在這方面,他們乃很親近阿敏念派。但這並非說他們乃完全贊同阿敏念主義,而且在有些地方,他們乃更贊同加爾文主義。
此派的神學,不以天命論放在重要的地位。一般而論,他們對于天命論大都不加注意。教宗僅是順便傳預定論,而不加重視;密萊(Mi1ey)僅僅討論天命論;雷盂(Raymond)只是討論揀選論;華忠(Watson)雖用很多篇幅討論救贖論,但是僅僅涉及外延(extent)。總之,他們每人都反對絕對預定論,而代之以相對的預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