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上帝的權能

一、權能的本質

我們在意識上覺得有權能,力能發生各種影響。但是人的權能乃是非常有限的。我們雖然能夠改變我們的思路,能夠特別注意某種特殊的目標,但是乃有其限度,往往覺得力不從心。我們須借助于各種方法與工具。我們不能想做一本書就有書,想作一幅畫,就有畫,想有一種房屋就有房屋;而需長期的苦工,並且運用各種器材與機械,但上帝卻能「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三9)

二、無所不能性

人類的能力有限,上帝卻是無所不能;我們須用各種方法,上帝卻無此需要,他「命立,就立」(詩三三9);「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上帝僅憑其意志力就創造天地萬物;主耶穌憑其意志力,「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太八26);他又憑其意志的行動,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複活」(太一一5)。上帝因他無所不能,他不必做什么,而僅憑其意志的力量,就能行神跡奇事,聖經有清楚的記載。其一、他是全能的。創世記說︰「耶和華向他(亞伯蘭)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一七1)。耶利米書說︰「主耶和華阿,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上帝,豈有我難成的事么?』」(三二17、27)又在馬太福音裡說︰「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一九26)其二,上帝能從心所欲,隨己意行事。如曰︰「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又說︰「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一一五3,一三五6)

無所不能的上帝,在天上萬軍之中,和地上萬民之中,掌管統治,「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贊的」。這是他的子民信靠的基礎,也是盼望之所寄。哀我眾生,「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弗二12);而許多新神學家,予智自雄,「掩耳不聽真道」(提后四4),「阻擋真理」(羅一18),自炫其「高言大智」,不信神跡,「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因此我們要進論不信者謬論。

三、不信的謬論

許多「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林前二14),那些感官型的(sensuous)哲學家,甚至否認有這種權能的存在。照他們的說法一切知識乃從感官(sense)而來,凡是非官感所能認識的,均不可信,否則便是違性悖理的,因此他們都否認一切非從官感認識的事物之存在,因為都是不能感覺,不能目見,不能耳聞,不能經驗的。他們所能信的,唯有他們官感所能感受,所能知道的。而且他們認為這種感應,乃有其一定的法則,因此便倡一種「因果律」(the  doctrine  of  causation),由休謨、康德、密勒、和勃朗(Brown)大肆鼓吹,從而為法國孔德的實証哲學(Positive  philosophy,  Positivism)鋪路。(回憶著者早歲留法,醉心于此;歸國以后,著書立說,大加宣揚,及今回憶,不勝今昔之感,彌感救主宏恩。)這些學者,迷信他們的感官,對于上帝權能之說,認為乃是玄學的空想;本此謬說,自不能容上帝「無所不能」的屬性之存在。

此說之妄,乃屬顯然,一則有違各人的意識。人非木石,我們都能意識到我們有力量,力能發生影響,至少會感到我們的手能動,力能移動;能隨心所欲,動或不動。二則此說乃不容實體、心靈和上帝的存在,此乃大大違反我們整個的理性的、道德的與宗教的本性。關于此說,著者另有專書論之。

四、絕對的權力

經院哲學家和他們以后有些哲學家,稱絕對權力乃是一種不受理性和道德限製的權力。誠照其說,則一切矛盾。荒唐、悖謬不道德的事,都包括在上帝權能之內;他們甚至說上帝能夠毀滅他自己。此種學說,乃是奚落上帝,說他能做違反他無限慈愛和智慧的事。此乃完全謬解上帝「無所不能」的本性的真義,以為他可為所欲為,甚至倒行逆施。殊不知上帝意志,乃出乎他的本性,不能違背他的本性;他的完善乃是無限的,所以不可能不完善,因此,此派的學說,乃大遭很多改正宗神學家的駁斥,加爾文稱其為褻瀆上帝的邪說。

但是,上帝的權力,我們須從兩方面看︰其一乃為不受次因(second  cause)限製的,乃是絕對的權力(potentia absoluta),另一種乃為照次因而運行的權能(potentia ordinata)。前者如創造、神跡、直接啟示、靈感,以及重生;后者乃是按照次因的情況而運行。這兩者的判別,乃是很重要的,乃可在自然和超自然之間劃分界限。但近代自然主義的哲學家卻反對這種分際,以為兩者並非隔離的,乃是混在一起的;凡事都是自然的,因此沒有超自然的神跡。此乃明明違反聖經教訓的謬見。不幸新神學家,中了自然主義之毒,也犯同病,無怪他們的教會不能興旺,甚至門可羅雀。

五、意志與權能

另一個偏差與混淆,便是不知分辨意志與權能。他們認為意志一義,不能把它歸屬上帝。他們又否認「實在的」與「可能的」兩者的分別,凡事都是實在的,他們又否認「絕對的」與「假定的」兩者的分別,因此「可能的」,便變成「絕對的」。照此說法,所謂「無所不能」乃僅為許多有限之事所積聚的總和而已,便輕描淡寫,否認了上帝「無所不能」的屬性。

這種學說,殊足令人思想模糊,不能真正認識上帝,不能正當的敬拜他,愛他或信靠他;而且否認了上帝的位格和自由。他們又複曲解「無所不能的」真諦,認為僅僅是積聚許多有限之事的總和,豈非以人的作為視同上帝的作為,無啻以有限衡量無限,此乃泛神主義的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