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   上帝的良善

一、聖經的教訓

上帝的良善,照聖經的啟示來說,乃包含慈善、仁愛、憐憫與恩惠。慈善乃為增加喜樂,乃以有感覺的生物為對象。仁愛乃是對其所愛對象之滿足,甚至愛罪人(雖然憎惡罪),並且要得到他,與他有交契,其對象乃為世人。憐憫乃是同情、寬容、溫柔,其對象乃是不幸的人。恩惠乃是對不配的人,這乃是上帝最奇妙的屬性。主耶穌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他叫日頭也照歹人;……降雨……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4一45)他尤其愛信他的人,凡「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后來的世代看。」(弗二6一7)此乃為以弗所書主要信息。

世人本性,雖敗壞不堪,但上帝對我們的愛,還是不改,可証他的愛乃沒有限量,沒有窮盡;乃是無限的、永遠的、不變的。

二、良善的意義

上帝的良善,可稱為上帝的完善,使他要寬宏的恩待他的子民。誠如大衛的贊美詩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愿飽足。」(詩一四五9、15一16)他對萬物,照他們的境況與程度,彰顯他的恩慈良善,並不限于信徒。大衛的詩又說︰「耶和華阿,你的慈愛上及諸天;你的信實達到穹蒼。……人民、牲畜,你都救護。」(詩三六5一6)「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天父尚且養活它。」(太五45,六26)「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証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一四15-17)

三、上帝的仁愛

當上帝的良善施于人類的時候,就成為高度的仁愛。這乃和良善不同,可稱為上帝的完善(perfection  of  God)。上帝既是絕對良善的,則倘使他愛的對象,不能得到絕對良善,則便不能完全滿足。上帝雖是憎惡罪,但他並不能收回他對罪人的愛。經雲︰「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他尤其用特殊的愛,愛信他的人,要他們作屬靈的兒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我們本「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弗二1一3)。現在因信他「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這是「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慈愛」。「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約壹三1一2)。

四、上帝的恩惠(或恩典)

恩惠一詞,乃為意義深長的名詞,希伯來文為“chanan”,希臘文為“charis”。照聖經記載,不但上帝向世人賜恩,即于人與人之間,也表示恩愛。例如創世記三三 8-10所載,雅各對以掃說︰「這些群畜」,「是要在我主面前蒙恩的。」「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從我手裡收下這禮物」。路得記第二章第二節︰「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后拾取麥穗。』)(撒上一18)「哈拿說︰『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掃羅……說『……大衛……在我眼前蒙了恩。』」(撒上一六22)這些例子,雖不能一定視為不配得的,但卻可說這種恩惠乃是出于好意的、自動的賜與。但上帝的恩典卻有特殊的意義,他對罪人的愛,乃是罪人不配得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罪人已經定罪,但因上帝的大恩大愛,因為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宏恩,卻「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參約三16;羅六23;弗一6一7,二4一6;多二11,三4一7)。恩典一詞在聖經裡雖常指救恩而言,也有其更廣的意義(例如賽二六10);但對罪人而言,卻更有重大切實的意義。因為唯有藉著上帝的恩典,始為罪人開了一條救贖之路,「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並且救世的福音,還要傳給萬民,而且主又「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主和(我)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証? 磡珔ヰ犒D。」(太二八18一20  ;可一六15一20)信徒藉著上帝的恩典,罪人可在主耶穌基督裡,得到上帝的恩賜(參徒一八27  ;弗二8);藉著恩典,可以稱義(羅三24,四16  ;多三7);還要得到許多豐豐富富的屬靈的祝福(約一16;林后八9;帖后二16一17);最后便要得到救恩(弗二8;多二11)。這都是靠著在基督裡上帝的恩典,絕對不是憑我們絲毫的功德。

近代新神學家,不信聖經,不信救恩,以為人性本善,力能自救,此乃「自救論」的異端,著者已另著書,加以駁斥。

五、上帝的憐憫

上帝良善與慈愛另外一種重要的意義,乃是他憐憫和溫和的同情,在希伯來文,乃是chesed,另一個字為racham,則有更深、更溫和、同情的意義;在七十士新約譯本裡面,則用希臘文e1eos一字。從上帝的恩典來說,人在上帝面前犯了罪,需要赦免;但從上帝的憐憫來說,則人在犯罪以后,情況可憐,需要他的幫助。易言之,上帝的憐憫,乃是他對那些不幸的人所顯示的良善與慈愛,不論其功罪如何。「主阿,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詩八六5);「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 雅五11);「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他的憐憫慈愛是豐盛的;「他的慈愛,高過諸天;你的誠實,達到穹蒼。」(詩五七10)「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代上一六34  ;並參代下七6)他「永發慈愛」(拉三11)。整個詩篇第一三六篇,從頭到尾「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在新約裡面,時常講到上帝的憐憫與恩惠(如提前一2;提后二1;多一1)。聖經裡面,雖亦提到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但「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侍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8一9)他的恩典乃比我們的罪大,「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么?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么?」(結一八23一32,三11)他甚且還「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1(路六35一36)。但這並非說他的慈愛憐憫乃是違反他的公義,此于上節已詳加論及。

六、上帝的忍耐

上帝的良善慈愛又包含忍耐。希伯來文,忍耐乃為erek  ;  aph,意雲「不輕易發怒」;希臘文乃為makrothumia,其意相同。世人雖剛愎頑強,不肯順服,一意孤行,為非作惡;上帝因他恩慈良善的屬性,卻仍是忍耐,延緩他的審判。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說︰「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裡,……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三四5一7)他是「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詩八六15  )羅馬書說︰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二4);又說︰「上帝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九22)。彼得前書三10一12說「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愿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參詩三四12一16)「主長久忍耐」,乃為我們「得救的因由」(彼后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