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和自我意識,卻又有很大的分別,不可混為一物,務須詳加明辨。在意識裡面,客體乃為主體以外的另一實體;在自我意識裡面,則客體與主體成為同一實體。當我覺得一棵樹,客體乃在我心外,成為一個不同的實體;但倘我想我自己,則「客體」與「我心」成為同一個實體。(本人歸主以前,參禪靜坐,以為「我即是佛」,被人尊為「羅漢轉世」。我國士大夫也有「天人合一」之想。)在「意識」裡二元乃為二物;在「自我意識」裡,二元便成為一物。
動物僅有意識,而沒有自我意識。它有冷熱的感覺。它雖有苦樂之感,但僅是從外面來的感受;卻不知經驗這些感觸的主體和位格。動物與人不同,不能有位格之感,所以沒有自我意識。克利斯理(Christlieb)說︰「為什么猩猩和人一樣有咽喉,卻是不能講話歌唱,這乃因為動物不能從它感受到的構成一種「客體的概念」 ( Objective Notion),所以它們不能產生語文;它們對于自我的位格和瞬息的感覺不能加以分辨。它們雖有喉舌的器官,卻無表情發音的能力。而人與動物則不同,甚至聾啞的人,雖沒有講與聽的器官,卻仍具備此內在的能力,故能自己構成一種「語文」,表達他們的思想與意見。
人有意識與下意識。但他仍有下級的種子,有一種獸性,不能感覺他自己和自我的關系。一則,「人之所以異乎禽獸者幾希」,他也和動物一樣,有從肉體欲望來的盲目的動作,這乃與動物所差無幾的感覺,唯有檢查反省,始有改變為自我意識之可能。其二,他能自動的不停的思想感覺,構成一種意識,但不是自我意識。人能思想,但往往胡思亂想;他能感覺,但並不細察他的感覺,因為他不反省,無自覺,所以他的感覺,往往是「無意識的」。但由于聖靈大能的感動,使他覺悟,他的意識就轉變為自我意識。確認有罪,乃起一種自我的意識,自覺有罪,「是個罪魁」(參提前一15),他至此才切實感悟,他以往所感、所想。所作。上帝的靈,使罪人能認識自己,從僅僅意識的境界,進而有自我的意識。
自我意識的境界,乃比意識為高。此乃為意識最高和最完善的形態,乃可表明「最高存有」的特性。因為上帝和世人不同,他的意識和自我意識是不分的。第一,上帝沒有軀體,不能分割,不受外界事物和環境的支配。第二,上帝不像世人,沒有盲目的、不加思索的心理的沖動;他不像人那樣會從僅僅意識的境界進入自我意識;他乃是永遠有自我的意識,知道他自己。他認識他所創造的物質的世界。但是他這種認識不是從感官的媒介而來;不像人與動物,僅有一些不完全的知識。他對宇宙的意識乃是與他不變永恆的自我意識時時聯在一起的。在上帝,意識和自我意識乃是不能分開的,此乃不同于世人。人有意識,但無自我意識。上帝則不然。人會從意識的境界進到自我意識;再從自我意識回到意識,上帝則不然。所以上帝的自我意識乃比人和天使有更高更完善的程度。
自我意識乃比意識更為不可明狀,乃為自古以來哲學家窮其心力想探究的問題。泛神論者認為心物二元,乃使問題,不能明白;只有一元論方能解答。因為一切的意識事實上乃都是自我意識;一切的實體,都是一個實體。明乎此,則認識問題,便迎刃而解。其實泛神論者,只是把這個問題令人格外迷罔。因為實體相同論不能令人明白。在實體上一塊石頭和另一塊石頭相同,但這不能証明這塊石頭能知道另一塊石頭。因此,他們沒有理由說,除非心與物成為一體,心便不能知物。當我知道一棵樹,我乃有意識,但非自我意識。當我知道上帝,我乃有意識,但非自我意識。這所指的客體或實體,並非我的實體;而我的意識,也非自我意識。
要解釋自我意識,實比解釋意識更難。當我們看到一個客體,例如一棵樹或是天空,這一種認識的動作,乃比知道我自己,更易了解,因為乃是在我以外或在我面前的事物,乃是可以看到的。但是倘使自我檢討,那便沒有在我以外可見之物,則看的與被看見的乃是一樣;這被知的與那能知的,乃為同一個人。此則比看客觀的外物,乃更為奧秘難測。所以泛神論者說一切意識事實上就是自我意識,乃為自我陶醉的空想。而一切「天人合一」,「自我神化」,「見心成佛」……等說,尤為自誤誤人的錯覺。
上文講到一切意識乃包含主體客體的二重性,這乃是說在一個實體或存有之內乃有主客二性,實為一個奧秘。人的心靈當其有自我認識之時,即具備此二者︰一為知的主體;一為被知的客體。靈魂把他的單一體分化為二,使他自己能夠看到他自己。這種能使他自己成為他的客體的能力,乃使他成為一個「位格」的存有(personal being)。如果沒有此種能力,他便沒有「位格」。雖他能思想,能感覺,能作為;但他不能說︰「我知道我思想,我知道我感覺,我知道我正在作為。」
上帝是有位格的,有自覺的,所以他自己成為他所思所想的對象。這便令基督教三位一體測不透的奧秘,完全揭開起來,發出亮光。雲柱變成火柱。一體裡面三個特性,成為位格。上帝是有位格的,因他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
自我意識,乃有兩個特征︰其一乃為一個理性的心靈所有的能力,能使他自己成為他的客體;其二乃能知道他所作的是什么。第一步僅為他的意識,尚非自我意識,因為此時的主體尚不知他自己就是那客體。但若無第一步,便不能有第二步。單有主體,沒有客體,便不可能有自我意識。但是單有二重性,僅能有意識,不能有自我意識。意識是二元的;自我意識乃是三重的。明乎此,方能了悟三位一體的奧秘。
上帝乃是永遠可稱頌的。他乃獨立在宇宙之外,因為宇宙乃是他從無中創造的。所以他無需宇宙才能有他可知道的、可愛好的、可享有的對象。他乃永遠可以自我靈交的。從永世裡,父知道子(太一一27);從永世裡,「父愛子」(約三35);並且從永世裡,子便「同(父)享榮耀」(約一七5)。在創造世界以前,父與子,即已同在,子即「在(父)那裡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箴八30);永遠的道便在「太初與上帝同在」(約一2);他的「獨生子」在永世裡,就在「父的懷抱裡」(約一18)。此非理神論者(Deist或作超神論者)單數的單位,而乃三位一體的複數的和合,始能解答。一個沒有客體的主體,不能知道。如果沒有可知的,便不能愛。如果沒有可愛的,便無可享有。從另一面看,一個客體不是被造的宇宙。上帝無限永恆的知、愛、樂的,無限永恆的客體,不是他的創造物,因為這既非永恆,又非無限的。在沒有宇宙之前,倘使上帝的自我意識和神聖須靠宇宙,則其對上帝既無自我意識,又不神聖,寧有是理。所以客觀的上帝,為主觀的上帝,必然是真神上帝;而永生父上帝的獨生子,也不是被造的。
從這一點便可見基督教和后期的泛神論(非斯賓諾沙早期的泛神論)之間的重大分別。后期的泛神論也倡一種三位一體之說,但乃是依靠宇宙的,故乃根本不同。他們把世界視為主體必須有的客體。此乃黑格兒(Hegel)的見解。他以「上帝在永世裡產生自然,作為他的另一個自我,這樣才能有自我意識。」這樣「無限」 ( infinite)便受有限的限製。上帝把宇宙當作他的位格;沒有世界,神便不能有自覺。如此上帝須依靠世界,才能取得他的位格,其結果上帝和世界乃成為一體;上帝和世界乃是一個實體。上帝的位格須在世人和自然的裡面始能有自我的意識。世人和自然便成為那「無限者」的形體。宇宙和上帝因此必然是同時就有的,因為上帝離開了宇宙便沒有自我意識。此乃根本否定上帝的創造,且把上帝的榮耀,變為受造之物(參羅一20一25)。
但是照上帝的啟示這不是上帝自我意識表達的方式。三位一體的上帝,他自我意識的媒介,乃是在他神聖的本質裡面;而乃完全超脫有限的宇宙的心物而獨立。上帝神聖的本性,在他三位一體的結構裡面,乃具備他的位格一切的要件。上帝乃是運用永世裡原始的本質,並非假宇宙間次要的從屬的物質,作為不同于他自己的客體,因此他能自知並能自我相交。上帝乃自己分別他自己,非從他物分別他自己;因為后者僅能產生意識,而非自我意識。天父上帝和聖子上帝分別起來,從而知道他自己。「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三位一體的上帝在位格與位格之間,可以彼此相見,彼此相愛,從而能自我凝視而沉思;並非和外在的宇宙相視相交與相愛。「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約五20)。歐文(John Owen)說︰「上帝三個位格,乃是他們彼此作為的客體。聖父知道聖子;聖子知道聖父;聖父愛聖子;聖子愛聖父;而聖靈乃是彼此作為之間的媒介。」
聖經裡面三位一體的教義,三個位格,各有其整個不可分割的本質,各不相混,但都仍為一個本體,這乃曉諭我們,上帝的自我意識乃是超乎宇宙而獨立的。上帝使他自己作他的客體。他第一個作為,便是使他自己從自然界的事物中分別出來;這便產生第一第二個位格。永在的父自己看見永在的子,這便是他主體另一個不同的形像;但是從他的客體上說,他的本質卻未變動。聖父和聖子,不是同一個位格),但卻仍為同一個實體。此僅為整個三位的第一個作為,尚有第二個作為。第一個作為的主觀的自我和客觀的自我,其本質乃是相同的,質言之,聖父和聖子不是兩個存有,乃為一體。第二個作為便使上帝的本質有第三個特性或形式,那便是聖靈,他和聖父聖子,在形式上雖是不同,但在本性上乃是相同的,並且合一的,于此我們便可見三位的一體性。一體之中,乃有三個位格。主觀的自我不是客觀的自我;第一個「上帝的形像」,並非第二個「上帝的形像」。第三個特性既非主觀的自我,也非客觀的自我;第三個「上帝的形像」,雖非第一個或第二個形像,但卻屬于同一個聖體,而且乃是同體、同質、同性的。
從三位一體的教義所啟示的道理,我們可知上帝的位格乃是完全超乎有限而獨立的。上帝的自我意識,乃無需外在宇宙的幫助。在他創造世界以前,他在永世裡,他乃完全自足的,在他自己的本質裡即具備一切自我意識的條件。他創造世界以后,他神聖的位格,仍是永不改變,不受他創造的影響。
自我意識乃是三元的;單單意識乃是二元的;前者有三種特性,后者僅有兩種。當我覺得一棵樹,第一是主體,便是我的心;第二乃是客體,便為樹。此乃意識所有的歷程。但倘我覺得我自己,第一乃為主體,便是我沉思的心;第二乃為客體,便是我被想的心;第三,乃為另一個主體,便是我感覺到那前兩種的特性乃為一物,便是我的心。在這自我意識的歷程中,乃比那僅有兩重歷程的意識為多。
初期的斯賓諾沙的泛神論,在神聖位格的教義論戰上以及任何形式上,乃和黑格兒不同。黑格兒講的無限者(TheInfubte)的位格,乃是以世界為媒介,但斯賓諾沙則以為那無限者從分原意來看,乃是沒有位格的;倘使有了位格,便不成其為無限者,他的格言乃是︰「一切限製乃是否定的、消極的(“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倘使上帝有了位格,他必定要說,他不是這個世界,這乃限製他自己;倘使他限製他自己,那他便不是無限的,此乃違反上帝的特性。斯賓諾沙說,倘使上帝和宇宙乃是兩種不同的實體,照有神論者的意見,若把上帝與宇宙彼此分殊,則上帝便不是一切的一切,便不是那「無限者」。斯氏以為上帝如果加上宇宙乃比上帝減去宇宙,實更是偉大。
斯賓諾沙的錯誤,乃在其不知「無限者」(TheInfinite)之真義。他乃是把「無限者」和「萬有」(「宇宙」All)混為一談。殊不知這兩者乃是完全不同的。第一,那無限者是完全的、純善的;因此在他裡面不能含有不完善的。但是萬有卻包含不完善的在內。第二,無限者的質素裡面乃不能包容有限的質素;惟萬有則否,兩者都有。一個無限的力量,不可能是有限的;無限的知識不可能是有限的。一個能舉一百磅的力量,不能限他僅舉五十磅。因此那「無限者」乃和「萬有」不同,因為「萬有」包括各種各樣的東西︰無限的和有限的;善良的和邪惡的;完善的和不完善的;物質和心靈。那無限的能創造有限的;當然不可能是有限的。第三,那無限者是質仆純一的,但有限的萬有乃是錯綜複雜的;前者乃是同質的,后者乃有雜質的。第四,那無限者乃是不能分割的;后者有各種成分,乃是可分的。
觀此可知萬有乃是一種假的無限者。他們以為加上宇宙乃比純一的無限者為更大,乃是一種謬見,因為在數學上,如果以為在無限數上加了有限數,會比純一的無限數更大,乃是妄想。在數學原理上的「無限大」 ( Infinity,或稱「無窮大」,其記號為∞ ),不會因減而使其小,也不會因加而使其大。縱使增減幾百萬個單位,也不會有絲毫的增損。同理,如果對于那無限絕對完善者加上若干有限的,也不能使他有何增益。上帝的本體,乃是永恆的、不變的、必然的;但有限的宇宙的實體乃是暫時的、可變的、偶然的。因此,如果想對上帝絕對永恆的本體加上或減去一些次等的、低劣的成分,以為可以增加或減少他的永恆性與博大性,那是乖謬悖理的思想。其次上帝的權能乃是無限的,如果把世人或天使的有限的能力,加給上帝也不能使無所不能的全能的上帝更加有力。複次,上帝是無所不知的,他的智慧是無窮的,若是加上一些偏狹有限的知識,也不會使他有更大更高的智慧。總之對完善的加上些不完善的,絕不能使他更加完善。此乃自明之理,顯見斯賓諾沙之妄。
因為在上帝的本質裡有三個位格,所以上帝有自我意識。但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的自我意識,不能與聖父、聖子。聖靈各自個別的意識,混為一談。三位一體的位格,乃和其中任何一位的位格不同。三位一體的位格乃包含聖父的身分,聖子的身分,和聖靈的身分;但是三位一體的位格,並非個別的在三位中之任何一位裡面,乃是聖父、聖子、聖靈總和的位格。三種實體的意識構成一個自我意識,正如三個位格構成一個實體。
三位之中一位的個性乃稱為個體,乃有與其他兩位不同的特性。聖子的位格有聖子的身分;聖父有其父性和父道;聖靈則有其運行。從這個關系來說,我們寧可說本體的個性,而不應稱本體的位格,因為位格有三個。上帝本體的個性,或是上帝的觀念,乃是他的自我意識。照上文所論,這個自我意識乃是從三個位格本體的維持,以及相應而生的三重意識而來。
上帝的本體,不可能同時為三位又是一位。上帝的本體因為含有三種特性,所以能夠自我沉思,自我認識,自我相交;倘使僅有一位,那就當然不可能。所以三位彼此不同的特性,乃和整個神性的特性不同。第一位的父性,乃和三位一體的父性不同。第二位聖子的身分,乃和三位一體中聖子的身分不同。第三位聖靈的運行,乃和三位一體的運行不同。倘使三位一體的位格與三位中一位的位格如聖父。聖子、聖靈有不同,則如果說上帝是三個位格和一個位格,並非自相矛盾,因為位格一詞乃有兩種意思︰一乃指他實體的個性,一乃指三重的個性;一乃指一位的意識,一乃指三重的意識;一則為純一的意識,另一則為複雜的意識。此乃三位一體的奧秘,非人智所能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