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舊約裡面的聖禮雖于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實質上乃是合一的,茲分論之︰
羅馬天主教認為舊約的聖禮乃與新約的有本質上的不同。他們說︰舊約的聖禮,乃和所有的禮儀一樣,乃是僅為象征的。所有成聖的工作。不是內在的,僅為律法的,乃為預表將來藉著主耶穌基督受苦而賜給人類的恩典。他們又說,施行聖禮以后,雖非完全沒有內在的恩典;但乃不如在新約時期那樣,舉行聖禮,隨著就有內在的恩典。因為沒有客觀的果效,所以不能使人重生得救(ex opere operato),因為聖禮所預示的恩典要到主耶穌降世以后始能完全生效。所以舊約時代的聖徒死了以后乃是到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地方(the Limbus patrum)去,要等主耶穌基督把他們領出來。他們殊不知其實舊約新約的聖禮兩者並無實質上的不同,此可以經文來証明︰(1)哥林多前書十章一至四節使徒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愿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于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此乃保羅明示舊約新約裡的聖禮,在實質上並無不同,乃是合一的。(2) 羅馬書四章十一至十二節說︰「並且他(亞伯拉罕)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証,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此乃保羅承認亞伯拉罕受割禮乃為因信稱義的印記,又可証舊約新約在實質上乃是合一的。(3)舊約新約聖禮的名稱乃都代表一樣的屬靈的實質,所以這些名稱往往彼此互用。例如割禮和逾越節這些舊約名稱乃用在新約裡面,例如哥林多前書五章七節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歌羅西書二章十一節說︰「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另一方面,又用浸禮與聖餐這些新約名稱用來指舊約教會的聖禮,例如哥林多前書十章一至四節(見上文所引)。
新舊兩約在實質上雖是合一的,但在形式上乃有若干不同。例如︰(1)以色列人的聖禮,雖于屬靈的意義上乃為恩約的記號與印記,但是還有他們民族方面的特征。(2)除了聖禮以外,以色列人還有其他預表性的禮義,例如燔祭等,這些在大體上乃和其他聖禮相一致的;惟新約裡的聖禮乃是獨特的。(3)舊約裡的聖禮乃是向前的,乃為預表基督,又為恩典的印記;而新約乃為朝后看基督和他舍身贖罪的恩功。(4)新舊二約雖是完全合一的。但從享受上帝恩典的程度而言,舊約時代的聖禮,乃比新約時代所領受的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