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教會的要素;羅馬天主教,希臘正教和基督教乃有不同的觀念,茲分論之︰
早期的基督徒認為教會乃是聖徒的團契(Communio Sanctorum或稱被揀選者的集團)。在第二世紀末期,因為異端猖獗,于是使他們不能不注意真正教會的問題,以及教會的特征。從居普良(Cyprian)的時期一直到改教運動,關于教會的要素,大家從教會可見的外形組織上加緊探索。教父認為普世教會乃包括分布在各處真正的教會,在主教團結合的范圍之內,結合成為一個外在的有形的團契。由于時間的推移,教會外在組織的概念,乃日形顯著,並且由是益發注重教職階級組織,結果便以教皇政治(Papacy)作頂石。現在羅馬天主教對教會的定義說︰「教會乃是已經受浸,有同一信仰,領受同樣的聖物,受合法的牧師所管教,在地上有形的元首之下的信徒的聖會。他們把教會分作兩類,一為ecclesia docens,乃為管製,教導與造就的人;一為ecclesia audiens,乃為受教導,被管製,領聖物的人。照此詞嚴格的意義說︰構成教會的乃為ecclesia docens而非ecclesia audiens。前者直接分享教會榮耀的特質;后者只是間接的。天主教雖只承認教會有其無形的一面,但卻寧欲保守教會一名作為有形的信徒的團契。他們雖時常講「教會的靈魂」,但卻與此詞確切的含義,並不完全相符。照第范氏(Devine)的定義,「教會的靈魂,乃是那些被召皈信基督,由超凡的天賦與恩典和主耶穌基督聯在一體的信徒的團契。」但是費默思氏(Wilmers)說︰「構成基督教會的一切屬靈的超凡的恩惠使其會友能夠達成他們最后的目的。我們所稱的靈魂,一般而言,乃為使身體有生命的,滲透的本質且令教會的肢體能夠履行他們特殊的任務。一切信心,共同目標的渴慕,內在的成聖的恩典,超凡的德性,乃都歸屬教會的靈魂。」第范氏乃以教會的靈魂僅屬于某種合格的人。而費默思氏卻認為乃是普遍滲透的本質有如人的靈魂一樣。可是羅馬天主教卻不承認無形教會在理論上應于有形教會之先。莫勒氏(Mohler)說︰「照天主教的道理,有形教會乃是在先,──然后始有無形教會;前者乃產生后者。」其意所指,教會乃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但是摩氏又說︰從某種意義而言「內在教會乃是在外在教會之先;質言之,我們如不先屬于內在教會,我們便不能做有形教會活的肢體」。關于這個問題,他在其所著的《象征主義》(或信條神學)或《教義的分辨》一書中對兩者有詳細的討論。摩氏複強調有形教會與基督的合一。因此他又說︰「有形教會乃是上帝的兒子,永遠藉著人的樣式,把他表明出來;又複一直更新,萬世長春,──永遠好像在聖經裡面,道成肉身,甚至信徒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
希臘正教對于教會要素的觀念,乃和羅馬天主教有密切的關系,但于若干重大的要點上,卻有顯然的差異。希臘正教不承認羅馬天主教是真正的教會,說他們乃徒以自稱,妄自尊大。他們說︰「只有一個真正的教會,這個教會就是希臘正教。」他們雖比羅馬天主教更為坦白承認,教會乃有兩方面的情況,一是有形的,一是無形的;可是他們卻更為注重教會外在的組織。教會的要素,並非聖徒的團體;他們雖然不接受教皇政治(Papacy),但卻保留主教的教階組織。他們又堅持教會無誤論。而這無誤性乃歸于主教們,因此就歸于宗教會議。迦汶氏(Gavin)在其所著的《希臘正教思想》一書中說︰「無形的教會乃持有上帝的恩賜與權能,乃負有重大使命,要改變世人,進入天國。有形教會,乃由信仰相同,習慣相同,運用神恩媒介的人所構成。同時又駁斥無形的和理想教會的理念;教會乃是實在的,確實的,有形的,並非一種不能想像,不能實現的理想。」
改教運動,就一般而論,乃反對羅馬天主教的外表主義;就特點而言,則乃反對其外形教會的概念。他們重新把教會真理彰顯出來,教會的要素,非在外形的組織,而乃為聖徒的團契(或被神所揀選者的集團)。路德與加爾文都認為教會乃是聖徒的團契;質言之,就是那些皈信基督,在基督裡成聖,且和基督聯合,以基督作教會之首的聖徒的團契。這乃是改正宗信條的立場與主張。比利時信條說︰「我們相信一個普世的教會,這乃是真正基督信徒的聖會,都盼望在主耶穌基督裡得蒙救恩,都被他的寶血洗淨,被聖靈成聖與膏抹。」第二次海爾弗信條也宣布同樣的真理,「教會乃是從世界呼召出來的信徒的集團;是所有聖徒的團契,他們乃真正認識上帝,按著正意敬拜,複藉著聖靈的話,事奉在救主耶穌基督裡的真神上帝;他們藉著信心,要分享上帝在基督裡自由所賜各樣美善的恩賜。」西敏斯德信條從揀選的觀點,對教會作定義說︰「普世的教會,是無形的,乃包含所有上帝的選民,他們在教會之首主耶穌基督之下,已經或將要被聚集起來成為一體,並且成為那充滿萬有者的新婦。」普世教會,乃是照上帝計劃而存在的教會,乃被認為是上帝選民的總體,他們都有永生的盼望。但是那真實存在地上的教會,乃被視為聖徒的團體;這不但是無形的 教會,且又是有形的教會。這並不是兩種教會,因此乃只有一種要素。無論是那一種,就要素而言,乃是聖徒的團契(Communion Sanctorum);但是無形的教會在上帝的眼光之中,其中乃只有信徒。有形的教會,照人的眼光來看,乃是那些帶著他們的兒女承認主耶穌基督的人之團契。這種教會,其中可能包含尚未重生得救的人──其中可能有稗子和麥子(參太一三24一30)。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一方面他毫不猶疑的稱他們是聖徒;但另一方面,他不能容忍那些邪惡的,要把他們排出。例如他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五11 ;並參帖后三6、14 ;提多三10)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個體,而以主耶穌基督作其神聖的元首;他乃受一個靈,基督之靈的感應;大家有同一個信仰,同一個盼望,事奉同一個君王。他又是真理的堡壘,把上帝屬靈的祝福傳授給信徒的機構。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乃被命定要把上帝救贖恩功所表明的榮耀反映出來。教會從他理想的意義說︰照上帝所預定的,乃是我們信仰的目標,所以信條說︰「我信聖而公之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