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認為聖餐的餅酒,經過祭司淨化以后,就實實在在變成主耶穌基督的身體與血;這乃為主耶穌基督重新獻祭。並且參加聖餐的人,接受了餅酒以后,便能從上帝得著救贖的恩典。這種學說,乃為「變體說」(Transubstantiation)。此說之妄,可從三點,加以答辯︰
1.此說乃謬講聖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六節說︰「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這乃是一種象征性的說法,意指「這乃是我身體的象征。」那時基督乃親自和他的門徒有形有體的同在,他絕對無意要叫他的門徒把餅視為他真實的身體。聖經裡的文字,有些乃是象征性的,不能照字面來講解。例如約翰福音十章七、九節,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我就是門」,我們不能當他真是一扇門。此乃人所共喻。又如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二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這雖非講聖餐,這乃是描寫與基督靈性的合一,亦為聖餐所象征的;絕非真正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此當不待智者而自明。哥林多前書十章十六、十七節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這乃為在靈性上同領基督的象征性的說法。馬可福音八章三十三節說︰「耶穌轉過來,看著門徒,就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后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 曊K人的意思。』」我們不能以為彼得就是撒但。又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不能因此,就以為我們都是基督。又如哥林多前書十章四節說︰「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于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不能以為基督就是一塊磐石。須知那是一種象征的說法。
又如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節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個「血」字也不能照字面講,因為那時基督還沒有流出他的寶血,這當然也是象征的說法。在他製定聖餐禮的時候,他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這當然不可能說,他把他的身體拿在他的手裡。慈運格理(Zwingle)認為「在主耶穌製定聖餐的時候,並非餅酒真正變成他的身體與血,這乃僅為一種說明。」例如,當我手執華盛頓總統的相片,用手指著說,這是華盛頓,當然並非一個有形有體的華盛頓站在我面前。當主耶穌論到施浸的約翰說︰「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太一一14),這並非說他就是以利亞。雅各氏(Jacob)在他所著的《聖餐的歷史觀》一書中說,在舉行聖餐之時,那從神變人的神子耶穌基督,並非有形有體的臨在,我們乃「為的是記念他」,教會應當經常舉行,「直等到他來」(林前一一26)。
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三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這一句經文乃須用同章的六十三節那句經文,加以解釋,「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
莫爾爵士(Sir Thomas More)走向下坡,倡「變體說」。莫氏之說,乃為當時的賢達所不容,幾乎遭到一致的反對佛萊特雷(Pfleiderer)說︰「大家分享一個整的餅,這乃表示基督身體的合一。當我們講在舉行聖餐的時候,基督的臨在,這只能如保羅所說,乃是奧秘的身體。這就是聖徒的團體。奧古斯丁和慈運格理,對于聖餐的意義,乃有最明確的解釋,實合乎使徒的心意。」
2.此說乃否認主耶穌基督已經完成的一次永遠贖罪的恩功。他們妄以為人間的祭司還可繼續重複基督一次完成的贖罪的工作。但聖餐在新約裡面從未稱為獻祭。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十章十一至十四節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因羅馬天主教違反聖經(提前二5-6)的教訓,偏在人與基督中間,另加一位中保,就是餅與酒一其旁還有祭司。
杜諾氏(Dorner)說,天主教「以為基督乃天高地遠,只有祭司可以重新獻祭。但是基督教乃認為完善的基督老早已經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他永遠贖罪的恩功,世人可以分享他的恩惠」。季林沃斯(Chillingworth)說,「天主教認為每一獻祭都有效,但是浸禮則操在祭司之手,如果沒有祭司的赦免,則就沒有赦罪的保証。但是宣告赦罪,必須賴祭司的意向;而祭司的意向;又操在主教。……」在新約裡面,卻沒有這種天主教的說法,顯見其乃違反聖經。希伯來書四章十四節,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說︰「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十章十九至二十三節又說︰「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洒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霍治氏(A. A. Hodge)說︰「天主教乃有三大危險的錯誤︰(1)為羅馬教皇的永久性;(2)牧師祭司的身分與職位;(3)依靠聖物,作為恩典必需的和規定的途徑。
3.此說徒騖虛表,勢將殘害聖道。藉奇術得救,絕非基督聖道,乃為外邦異教。
天德宗法會議(Council of Trent)宣稱,任何人如果認為一切新約的聖禮都是不需要的,他就應當被咒詛﹗照羅馬天主教的見解,聖餐的餅與酒,已經實實在在變成基督的身體與血,當他在墳墓裡的時候,固不視為正當敬拜的對象;但是在他複活以后,就得到生氣,有新的神聖的生命。則對既已變成他的身體與血的餅酒,就應加敬拜。他們的錯誤,乃在認為祭司乃有權能使餅酒變體;餅酒既已成為主的身體與血,自應加以敬拜,並且強辯這並非拜偶像與邪神。
羅馬天主教乃有許多荒謬的道理,而其中最主要的,乃為把基督聖道,成為一種外表的作法。史丹萊(Dean Stanley)論紐曼氏(John Herry Newman)說︰「他以不朽(永生)視為參加聖餐的結果。」法培氏(Faber)宣稱他們乃「把聖餐降為一種面包樹的果實。」(bread-tree fruit)因為如此,遂使教會變質,成為像佛教徒念經般的念禱告(Intonement)的教會。其至紅衣主教吉朋(Cardinal Gibbon)有一次說,他乃把「他的上帝成為一個聖餅。」他自承他根本的錯誤乃在自以為有最高的神聖與尊嚴。巴噶斯德(Parkhurst)說,在他們教會的祭壇上,沒有別的東西,只有一只金牛犢。凡此均為他們所自認的錯誤,並非我們的苛論。
他們認為參加聖餐禮的,所吃喝的那些供奉的餅酒,乃實實在在是基督的身體與血;雖然餅酒仍舊存在,但基督的身體與血乃在餅酒之內。此乃「聖體共在論」(Consubstantiation)。此于上文講「聖餐說之歷史」的時候,已加提及,茲再就此說之謬,加以申論︰
1.此說乃不合聖經的教訓,他們所引支持此說的經文,只能解釋為象征。此于上節講「聖餐的象征」的時候已加詳論,茲不複費。
2.此說強欲以物質的與肉體的條件接受基督,此乃違反僅「因信稱義」的基本教義;並把得救的記號,改為得救的方法。為求施行聖餐儀式的正確,勢必重視祭司的品級,那就會傾向羅馬天主教的儀式主義與偶像崇拜。
3. 他們認為凡是參加聖餐的,不論其為信徒與否,都要有份于基督真實的身體與血,殊不知沒有信心,其結果非但不能得救,反而要被定罪。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節警告我們︰「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后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這樣就把一個歡樂的聚會,反而令人迷惑與恐懼;且使救世的福音,變得晦澀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