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基督是真神,又是真人;雖成為人,但仍是神;神人二性,聯于一位;不相混合,不相紊淆,此中玄妙,實非人類智慧,所能了悟。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關于主耶穌的位格,有很明確而完善的宣示。
「上帝的兒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實而永恆的神,與父同質而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他就取了人性(約一1、14 ;約壹五20;腓二6;加四4)及其諸般基本的秉賦和一般軟弱,只是沒有罪(來二14、17,四15);籍聖靈的權能,在童貞女馬利亞腹中成孕,取了他的實質(路一27、31、35;加四4)。因此兩種完整而不同的性──神性和人性,聯在一個位格裡面;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路一35 ;羅九5;西二9 ;提前三16 ;彼前三18)。他既是真神,也是真人;卻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之間,唯一中保。(羅一3-4;提前二5)
從這一個信條,我們對于主耶穌基督的位格;應有四個基本的認識︰
一切聯合在基督位格裡的元素,乃是兩種分明的實質。質言之,在基督裡面,一方面有構成和我們相同的屬人的精粹或實質,便是真正的人性。一方面又有和上帝相同的永恆、無量、不變而完善的屬神的實質,便是真正的神性。
一切信條,都明白宣稱,神人二性,雖相聯于基督一位裡面,卻是絕對不相紊淆。這正好比心之與物,不能相混,變成一種非心非物的實質.同理,神性和人性,也不能紊淆,變成一種既非完全人性,又非完全神性的第三種屬性。基督雖是神人(Theanthropic),這乃是指他的「位」而言,並非指他的「性」而說;倘將「位」「性」相混,則主耶穌將變成一種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基督既是真神,又是真人,他是一位,卻有二性;這乃是聖經的真理。他一方面有「無量的智慧」,一方面卻又有「有限的智慧」;他有兩種意志,兩種作為。他的人智乃是慚增的;他的神智卻是無限的。屬于人性的意志,乃是有限的;屬于神性的意志,乃是全能的。這樣二性合于一位,雖似神秘,難于理解;其實此中事理,卻甚平易顯明。正如我們人類,在其肉體方面,有物質的元素;在其靈魂方面,則有精神的屬性;二者聯在一身,合于一位,雖是不相分離,然卻絕不紊淆。
此中道理,已于上文明白指出。每一實質乃由各種屬性構成,不相轉換;如果屬性發生變動,或有所增減,勢必改變其實質。質言之,如果「無限屬性」加諸「有限屬性」之上,則「有限屬性〕,便不複為「有限屬性」。如果神性轉加在人性之上,則人性便不複為人性;如果人性轉加在神性之上,則神性便不複為神性。但是照聖經的道理,道成肉身以后,主耶穌的神性和人性,仍是各自保持其完整性,絕未因此發生轉換變化。
主耶穌的神人二性,乃是聯在一個位格裡面;這在神學上稱為「哈仆司泰」聯合(Personal or Hvpostatic union)。因此,有一個要點,我們應加注意,神性住在主耶穌基督裡面,和聖靈住在一般聖徒裡面,乃是絕對不同的,不可相提並論,牽強附會。神人二性,聯于一位,乃是永不分離的;這既不是一種道德的或交感的聯合(Moral or Sympathetic union),亦非僅為一種暫時的和不定的聯系。其次,二性的聯合,乃是在一個位格之內;正好比身體靈魂構成一個人一樣;神人二性,也構成一位基督。從人的情況而論,一個人的人格,乃在其靈魂,非在其軀體;同理,主耶穌基督的位格,乃在其神性,不在其人性。「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聖子從太初便是三一真神之一位。他是有位格的,他是一個「神人」(Divine Person),並非僅具一種「神性」,他乃是上帝取了人性,在肉身顯現,這便是「道成肉身」。所以,主耶穌的人性,乃是無位格的(Impersonal);他並未和一個「凡人」(Human Person)聯合,而乃是和「人性」聯合。因此主耶穌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並無兩個位格。神人二性,既聯在一個位格裡面,所以乃是永遠相聯不可分離的。「道成肉身」,乃是聖子永遠取得人性,他複活升天,乃是帶著他榮耀的人性升到他的寶座上面;他還要有形有體的在榮耀裡帶著他的人性再臨。
綜上所述,我們對于主耶穌神人二性聯合的性質,有四點基本的認識︰
其一、在主耶穌位格裡面,乃有神人二性,兩者實質分明,絕對不同。
其二、神人二性,雖然相聯,卻各保持其原有的特質,不相紊淆,以致成為一種既非神性,又非人性的第三種特性,使主耶穌成為一個既非真神,又非真人的怪物。
其三、神性人性,各有其完整的特質,絕對不能互相轉換。易言之,人性不能變為神性,神性亦不能降為人性。
其四、二性聯合,並非住在一起,亦非暫時交感;而乃是一種不可分離的位格聯合──「哈仆司泰」的聯合。易言之,神人二性,乃是聯于一位,永不分離;主耶穌乃是神而人;同時又是人而神。